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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问题(问题三)整改工作验收的公示

来源: 融安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0-11-16 15:15    |  作者: 融安生态环境局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问题三)情况

个别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县级依法治污力度偏弱。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依然存在违法建设项目。柳江县一些石材加工企业存在手续不全,工艺水平落后和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从事矿山开采作业过程中,未落实绿色矿山开采建设相关要求,矿区扬尘污染较为严重。

二、责任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清查摸底工作

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4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9号)和《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柳资源规划办〔2020〕32号)的要求,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融安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融资源规划字〔2020〕11号)。共摸排全县在采矿山14座,其中铁矿矿山2座,铅锌矿矿山2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3座,砖瓦页岩矿山4座,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山1座,方解石矿山2座。全县14个在采矿山中,大型矿山3座,中型矿山11座。

(二)强化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融安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融资源规划字〔2020〕11号)下发所有在采矿山,并监督矿山分批次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到2020年底前,融安县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30%,需完成5座矿山创建任务;到2021年底前,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80%,需完成8座矿山创建任务;到2022年底前,我县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需完成1座矿山创建任务。

列入2020年需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分别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屯秋铁矿、融安县浮石镇隘底石灰岩矿、融安县浮石四眉采石场、融安县浮石镇十九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融安县浮石镇泉头页岩矿。

(三)绿色矿山建设完成情况

目前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屯秋铁矿、融安县浮石镇隘底石灰岩矿、融安县浮石四眉采石场、融安县浮石镇十九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融安县浮石镇泉头页岩矿5座矿山均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融安县浮石镇隘底石灰岩矿、融安县浮石镇十九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屯秋铁矿已按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工作,目前基本完成建设工作。融安县浮石镇四眉采石场正在开展建设初期工作,融安县浮石镇泉头页岩矿因各种原因尚未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2020年11月18日,受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柳州市砂石骨料行业协会对融安县浮石镇隘底石灰岩矿、融安县浮石镇十九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展绿色矿山考核验收工作,融安县浮石隘底石灰岩矿验收考核达标,融安县浮石镇十九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融安县浮石四眉采石场因当前建设情况与考核验收评估有一定差距,拟为下一批(大约12月中旬)进行考核验收评估。

四、验收情况

通过核查现场,查阅相关整改工作台账情况,验收组一直认为:个别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县级依法治污力度偏弱,未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问题基本落实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16日至24日,监督电话:0772-8134859。

    2020年11月16日



其他信息

融安县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问题(问题三)整改工作验收的公示

来源:融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11-16 15:15  作者:融安生态环境局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问题三)情况

个别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县级依法治污力度偏弱。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依然存在违法建设项目。柳江县一些石材加工企业存在手续不全,工艺水平落后和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从事矿山开采作业过程中,未落实绿色矿山开采建设相关要求,矿区扬尘污染较为严重。

二、责任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清查摸底工作

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4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9号)和《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柳资源规划办〔2020〕32号)的要求,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融安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融资源规划字〔2020〕11号)。共摸排全县在采矿山14座,其中铁矿矿山2座,铅锌矿矿山2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3座,砖瓦页岩矿山4座,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山1座,方解石矿山2座。全县14个在采矿山中,大型矿山3座,中型矿山11座。

(二)强化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融安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融资源规划字〔2020〕11号)下发所有在采矿山,并监督矿山分批次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到2020年底前,融安县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30%,需完成5座矿山创建任务;到2021年底前,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80%,需完成8座矿山创建任务;到2022年底前,我县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需完成1座矿山创建任务。

列入2020年需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分别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屯秋铁矿、融安县浮石镇隘底石灰岩矿、融安县浮石四眉采石场、融安县浮石镇十九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融安县浮石镇泉头页岩矿。

(三)绿色矿山建设完成情况

目前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屯秋铁矿、融安县浮石镇隘底石灰岩矿、融安县浮石四眉采石场、融安县浮石镇十九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融安县浮石镇泉头页岩矿5座矿山均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融安县浮石镇隘底石灰岩矿、融安县浮石镇十九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屯秋铁矿已按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工作,目前基本完成建设工作。融安县浮石镇四眉采石场正在开展建设初期工作,融安县浮石镇泉头页岩矿因各种原因尚未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2020年11月18日,受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柳州市砂石骨料行业协会对融安县浮石镇隘底石灰岩矿、融安县浮石镇十九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展绿色矿山考核验收工作,融安县浮石隘底石灰岩矿验收考核达标,融安县浮石镇十九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融安县浮石四眉采石场因当前建设情况与考核验收评估有一定差距,拟为下一批(大约12月中旬)进行考核验收评估。

四、验收情况

通过核查现场,查阅相关整改工作台账情况,验收组一直认为:个别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县级依法治污力度偏弱,未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问题基本落实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16日至24日,监督电话:0772-8134859。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