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公安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柳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强化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实现随机抽查事项100%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具有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的单位要对照市局权责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与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单位要依托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系统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及时更新。同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并将执法检查人员录入到广西协同监管平台上。
责任单位:治安、禁毒、网安大队。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各单位要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程度、行业特点等标准,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每年至少在6月前和11月前进行2次抽查,既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数量和工作力度,又要杜绝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的市场主体,要增加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国家对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有明确规定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明确具体的责任人。
(四)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各单位要在完善建设“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同时,确保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单位市场监管执法事项100%全覆盖。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采用电脑随机抽取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人员负责检查。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抽查工作的效率。
(五)开展联合抽查模式。各单位要适时开展跨部门的联合抽查,形成监管合力,年内开展联合抽查。并且要根据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制定联合抽查相关配套制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抽查计划,对同一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实现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
(六)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建立完善“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抽查结果出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将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要加强跨部门信用监管和失信惩罚联动机制,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抽查纪律。各单位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及时报送材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纳入各级绩效考核范畴,县局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并于2020年6月10日、11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市局电子政务报至法制大队(联系人:李艳,电话:0772-8139311)。
附件:1.融安县公安局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融安县安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