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融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5年)》和《融安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坚持一手抓交通建设,一手抓依法行政,不断夯实法治交通根基,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
一、推进法治政府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依法治理能力。二是依托会议制度,通过党组会、党支部会、专题学习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机关自身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扎实做好我局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提升我局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邀请律师对我局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学习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摘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形成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领导法治建设制度体系、科学谋划法治工作、坚持党领导带头敬法守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把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和管理制度、统筹推进法治交通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住局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了解宪法法律知识的基本内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四严禁”、“八不准”纪律;加强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行政管理决策过程中,落实法律顾问事前咨询、事中审查、事后监督作用,有力促进了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1.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县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以执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严格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2.认真落实“放管服”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加大对企业的宣传,通过微信群等形式告知企业;窗口的常见办事项目已实现网上办理,道路运输驾驶员可通过交通运输部微信、道路运政一网通办、道运通App、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申请网上办理,共受理群众申请“跨省通办”3件,完成3件,受到办事群众好评。
3.坚持依法行政,营造交通运输市场良好秩序。一是抓住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站”为重点执法监管对象,采取错时执法、夜间执法、周末及节假日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为,2021年以来,组织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检查车辆3000多辆,查获各类违法案件97起。2021年5月至10月,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走访座谈企业42家次,参与座谈从业人员102人次,共收集调查问卷102份。对2018年至2021年的案卷随机抽查,共抽查案卷30卷。二是持续强化路域环境执法监管,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设施和重点涉路违法行为的执法管控力度,紧密围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目标,严厉打击了各类公路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00多人次,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612台,卸载货物7495.37吨。三是加强客(渡)船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船舶年审工作。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具体执法环境、执法事项,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及时公开单位预决算情况,公开我县交通运输重大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答复均在局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及时公告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等。2021年我单位在融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条目67条,其中行政处罚15条、部门文件34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工程招投标公告等18条,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推送信息5条;“依申请公开”公开事项为0。
2.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遵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培训、考试、申领、发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均持有效证件证上岗,杜绝无证执法。
3.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1次法治专题讲座。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在人事调整、干部提拔、大额资金使用拨付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经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具体执法业务中,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制机构审查制度,确保业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决策合法合理。
(六)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全面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按照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并全程佩戴悬挂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公示执法身份,穿着统一的交通运输执法制式服装,佩戴执法标识。同时,必须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好说明解释工作。通过文字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溯源管理。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在规定时间作出《案件处理意见书》,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作出行政处罚时明确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的种类,罚款数额等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并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期限及途径。2021年以来,共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125件,行政强制97件,没有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案、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我局印发《融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成立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交通局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切实提高我县交通系统紧急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和工作效率,切实做好紧急突发事件中交通保障工作。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我局制定《融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监督电话、网络舆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解决行业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投诉案件,特别着力解决各种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做好网络舆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的发生。2021年处理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数量2件,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完结率达到100%。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1.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积极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案查好。及时、严肃、认真、规范地调查信访举报、投诉件,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认真抓好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让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重点用好第一种形态。
2.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一是重大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的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增强决策透明度。二是重大决策执行公开。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对交通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及时公布交通建设项目及项目采购等招投标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来信来访。办理人大建议件、政协提案3件、政府热线92件。按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为100%。
3.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通过开展梳理岗位职责、廉政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落实监控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良倾向,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2021年以来,开展一般性廉政提醒谈话65人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大会3场100人次。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2次,违规使用公务车加油卡数据进行梳理自查2次,未发现违规问题。
(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我局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依托“春运”、“国庆”长假等节假日运输市场巡查、设立运输服务站等方式,深入企业、面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1年组织开展6次集中宣传和现场咨询,共向企业、司机、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执法要求存在差距。执法人员平均年龄偏大,专业人才匮乏,特别是严重缺乏法律型、技术型人才。
(二)互联网+政务推广仍有待加强。互联网技术如何在交通运输行政和执法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效果还需不断摸索和改进,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仍需加快融合。
(三)推进法治工作经费不足。我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不足,给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造成一定的阻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工作业务培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局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抓住决策重点环节,提高审查质量,严格审查程序,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各项重大决策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法律咨询作用,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局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精神和要求贯穿于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中,努力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程序,严把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合法行使法定职权,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