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融)应急罚〔2023〕8号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融)应急罚〔2023〕8号
被处罚单位: 广西融安县发财树木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融安县长安镇红卫竹木深加工园区内 邮政编码: 5454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国林 职务: 法定代表人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23年2月17日,融安县应急管理局对广西融安发财树木业有限公司监察检查时发现存有5条隐患,存在生产安全违法违规的事实。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询问笔录》等。(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以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融安县财政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融安县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融安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