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改规字〔2025〕26号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潭头乡 潭头村蔬菜大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粤桂协作)立项的批复
融安县潭头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潭头乡潭头村蔬菜大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粤桂协作)的请示》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潭头乡潭头村蔬菜大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粤桂协作)立项。
二、项目业主:融安县潭头乡人民政府。
三、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6-450224-04-05-263007。
四、项目建设地点:融安县潭头乡潭头村。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用地约45.48亩,新建温室蔬菜大棚9个(第1个1408㎡、第2个2016㎡、第3个2304㎡、第4个1280㎡、第5个1600㎡、第6个1152㎡、第7个1344㎡、第8个1344㎡、第9个1152㎡),总面积13600㎡。室外打井2座,以及温室保温系统、水肥灌溉系统、控制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850万元,资金来源为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
七、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审后报我局审批,并于每月月底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进度情况,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