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改规字〔2025〕47号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融安县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请求调整融安县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5年4月28日印发《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融安县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融发改规字〔2025〕19号),原则同意融安县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现因上级补助资金标准提高,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进行调整,现同意调整融安县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同时取消融发改规字〔2025〕18号文批复。
二、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4-450224-04-05-825356。
三、项目业主: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融安县长安镇立新路160号、建设路89号、新民一区59号、新华街338号、和平路19号、建设街2号、桔香南路59号。
五、调整后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0栋C、D级危旧房,共113套住宅,建筑面积约8474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拟对D级危房“建设街2号公房”进行征收补偿(含拆除);二是其余9栋C级危旧房进行加固修缮改造(改造内容有建筑工程、卫生间、内墙、外墙修缮工程、加固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加固修缮改造主要对危房外墙面修缮面积约3805平方米,内墙面改造面积约为3915平方米,屋面防水改造面积为901平方米,梁加固面积为564.5平方米,墙面加固面积为655平方米,楼板加固面积为260平方米,钢筋修复18平方米,卫生间防水改造面积为205平方米,拆除更换窗户面积为232.5平方米,更换PVC排水立管长度为730米等。
六、调整后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5.27万元,加固修缮工程费用241.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57万元(含征收补偿、拆除费用149.59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21.6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一般债资金、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接文后,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落实项目资金,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