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突发性重大低温冻害、冰雹、洪涝、干旱、农作物病虫害引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办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对农业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树立农业自然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2、2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融安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低温冻害、冰雹、洪涝、干旱、农作物病虫害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办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农业的副主任和县农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糖办、县扶贫办、县气象局、县供销社、县环保局、武警融安中队主要领导组成。
2、1、2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分管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农业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2、2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2、1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召开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研究决定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办理工作的重要事宜,安排部署全县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办理工作,指导各地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决定启动和解除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或专家组等,查看灾情,及时了解和督导各地的农业防灾救灾工作;向县政府和市农业局等有关单位报告突发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工作等有关情况;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2、2、2县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农业抗灾救灾措施,及时发布农业生产受灾情况,组织灾情病虫防治,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2、2、3县民政局负责安排农业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和缺粮户的口粮。
2、2、4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办理所需的救灾资金,并及时下拨到位,监督管理农业救灾资金的使用,确保救灾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和作用。
2、2、5县发改局负责争取落实农业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2、6县交通局负责将农业救灾所需的救灾物资及时运往受灾地区,修复灾区道路,确保灾区道路畅通。
2、2、7县水利局负责发布水情、汛情信息,维修农业受灾地区水利设施,负责灾区人畜饮水安全。
2、2、8县林业局负责落实林业防灾救灾措施及遭受重大低温冻害、冰雹等后林业生产的恢复和灾区林木病虫害的防治。
2、2、9县科技局负责落实中药材防农作物防灾救灾措施及遭受重大低温冻害、冰雹等后中药材生产的恢复和灾区病虫害的防治。
2、2、10县糖办负责落实甘蔗农作物的防灾救灾措施及遭受重大低温冻害、冰雹等后生产的恢复和灾区病虫害的防治。
2、2、11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灾区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2、2、12县扶贫办负责安排受灾贫困地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扶贫项目。
2、2、13县供销社负责受灾地区改种补种农作物所需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的调供。
2、2、14县环保局负责灾区土壤、水域等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与保护,确保受灾地区灾后生态环境不被污染。
2、2、15武警融安中队: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
2、3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3、1汇总、核查突发农业重大灾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在指挥部决定启动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后,牵头实施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3、2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召开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议,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的具体工作。
2、3、3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有关的预测预报信息。
2、3、4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技术。
2、3、5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2、3、6根据指挥部安排,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化肥、农药、种子等抗灾救灾物资。
2、3、7了解和督导受灾乡镇落实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措施。
2、3、8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2、3、9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开展防治技术培训与指导,抓好各项防治技术措施的落实。
3预防、预警
3、1预警信息
全县低温冻害、冰雹、洪涝、干旱等气象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测报网的植物病虫情报信息,全县农情信息网,全县农业信息网络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的电话、传真、邮件、报告等。
3、2信息采集
3、2、1采集途径:县农业局与县林业局、科技局、糖办、气象局、民政局、水利局等部门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地会商;县农业局与各乡镇政府的农业信息网络系统。
3、2、2采集内容:温度、湿度、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的越冬和越夏情况、预测预报结果、发生流行趋势、发生危害面积、损失程度和防治措施;农作物受灾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3信息报送
3、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办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农业局报告。造成严重农业损失的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可直接上报县人民政府。
3、3、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3、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3、4灾情信息发布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由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定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3、5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预警:
3、5、1收到气象部门的低温冻害、冰雹、洪涝预测预报。
3、5、2收到植保部门重大病虫害的病虫情报和预测预报结果。
3、6预防控制
3、6、1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工程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等的加固和防护。水利部门做好相关水利设施的维修、加固和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6、4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农药、化肥等救灾物资。积极组织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3、6、5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尚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
接到低温冻害、冰雹、洪涝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烟熏、覆盖、喷施植物抗寒剂、挖排水沟等相应防范措施。及时组织群众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进行适期防治。
4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4、1、1一级灾害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
(1)受灾面积(指因灾害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10%以上的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0%以上。
(2)重大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4、1、2二级灾害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5—20%。
(2)重大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35—50%。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4、1、3三级灾害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15%。
(2)重大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15—35%。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4、1、4四级灾害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下。
(2)重大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15%以下。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4、2应急响应
4、2、1一级应急响应
4、2、1、1乡镇政府迅速收集、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和县农业局报告;紧急投入抢险救灾工作,转移受困群众,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4、2、1、2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启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救灾工作,统一指挥灾区抗灾抢险工作,全力开展人员、农作物抢险。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并请求县政府进行紧急支援。
4、2、2二级应急响应
4、2、2、1乡镇政府迅速了解灾情,在第一时间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局。
4、2、2、2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灾区救灾工作。
4、2、2、3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灾情汇报,研究救灾工作,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并请求支援。
4、2、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要求,依据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4、2、3三级应急响应
4、2、3、1受灾乡镇政府立即召开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会议,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做出工作部署。
4、2、3、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调查灾情,指导灾区救灾工作。
4、2、3、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及时向上级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
4、2、3、4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种子、农药、化肥等。
4、2、4四级应急响应
4、2、4、1受灾乡镇采取应急行动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县农业局组织工作组赶赴灾区,核实灾情,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灾情,并上报市农业局,提出灾害评估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
4、2、4、2县人民政府领导根据灾情和救灾工作需要,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通报灾情,研究部署救灾工作事宜。
4、2、4、3县人民政府视情况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协调救灾工作。
4、3应急解除
当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由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解除。
5后期办置
5、1善后办置
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加强受灾农作物田间管理。
5、2协调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化肥、地膜、农药、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供。
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帮助灾区协调恢复生产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等工作。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办置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6、2物资保障
县级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以备救灾应急。县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部分资金,由县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安排负责储备一定数量农业抗灾救灾物资,用于应急响应。
6、3信息保障
县级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办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职责保障
县级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6、5宣传保障
县级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1、1本预案所称农业,专指种植业。
7、1、2本预案中农业重大灾害,是指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冰雹、洪涝、农作物病虫害(稻细条病、粘虫、棉铃虫、红火蚊、蝗虫、农田鼠害等)等危害农业生产的突发性重大灾害。
7、2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