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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政府财政局关于自治区下放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行政审批事项接收工作方案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2-07-09 16:57    |  作者: 政府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7)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扩权强县工作,做好自治区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下放接收工作,实现审批项目下放与接收的“无缝对接”,现结合我市(县、区)工作实际,特制定行政审批项目接收工作方案:
第一条 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辖区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二)行政审批项目的性质:非行政许可;
第二条 下放主体和接收主体
(一)下放主体:柳州市国资委;
(二)接收主体:融安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第三条 接收后的审批权限
融安县财政局负责辖区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第四条 接收方式和交接时间
(一)接收方式为:直接接收。
(二)2012年3月1日前,由柳州市国资委受理的项目,仍继续由原受理单位负责办理;2012年3月1日起,市(县、区)范围内该项目由我单位负责实施。
 
                           融安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115
名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申请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企业
适用对象:融安县本级拟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企业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事项设立的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三条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六条产权登记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八条企业发生下列变动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动产权登记:
(一)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改变的;
(二)国有资本占企业实收资本比例发生变化的;
(三)企业分立、合并或者改变经营形式的;
(四)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动情形的。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九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各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一)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企业转让全部产权或者企业被划转的;
(三)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十条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填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并提交有关文件、凭证、报表等。填报的内容或者提交的文件、凭证、报表等不符合规定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企业补正。
2、收费的依据:免费
四、行政审批数量:无限定。
五、申请材料目录:
1.批准设立文件;
2.国有资产各出资者的出资证明文件;
3.出资单位占有产权登记表、证(复印件);
4.出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
5.出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登记企业(公司)章程;
7.验资报告或资产评估确认报告;
8.企业增减资本证明文件;[国有资产产权划转证明文件(仅限于国有全资企业之间产权划转)]
 9.国有资本出资者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提交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请审批表。;
六、行政审批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提供办理登记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并加盖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材料不齐全的,打印《申办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退还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2受理:对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办理人员打印《受理通知单》交申请人,将所有材料呈送会计管理股办理人员。(1个工作日)
3、审核国有资产管理所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4个工作日)
4、审批:国有资产管理所办理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下达审批文件。(2个工作日)
5、整理资料、材料归档。
七、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8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流程图(见附件1)
九、行政审批收费:免费
十、行政审批定期检验: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十条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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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政府财政局关于自治区下放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行政审批事项接收工作方案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2-07-09 16:57  作者:政府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7)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扩权强县工作,做好自治区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下放接收工作,实现审批项目下放与接收的“无缝对接”,现结合我市(县、区)工作实际,特制定行政审批项目接收工作方案:
第一条 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辖区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二)行政审批项目的性质:非行政许可;
第二条 下放主体和接收主体
(一)下放主体:柳州市国资委;
(二)接收主体:融安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第三条 接收后的审批权限
融安县财政局负责辖区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第四条 接收方式和交接时间
(一)接收方式为:直接接收。
(二)2012年3月1日前,由柳州市国资委受理的项目,仍继续由原受理单位负责办理;2012年3月1日起,市(县、区)范围内该项目由我单位负责实施。
 
                           融安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115
名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申请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企业
适用对象:融安县本级拟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企业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事项设立的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三条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六条产权登记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八条企业发生下列变动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动产权登记:
(一)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改变的;
(二)国有资本占企业实收资本比例发生变化的;
(三)企业分立、合并或者改变经营形式的;
(四)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动情形的。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九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各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一)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企业转让全部产权或者企业被划转的;
(三)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十条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填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并提交有关文件、凭证、报表等。填报的内容或者提交的文件、凭证、报表等不符合规定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企业补正。
2、收费的依据:免费
四、行政审批数量:无限定。
五、申请材料目录:
1.批准设立文件;
2.国有资产各出资者的出资证明文件;
3.出资单位占有产权登记表、证(复印件);
4.出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
5.出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登记企业(公司)章程;
7.验资报告或资产评估确认报告;
8.企业增减资本证明文件;[国有资产产权划转证明文件(仅限于国有全资企业之间产权划转)]
 9.国有资本出资者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提交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请审批表。;
六、行政审批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提供办理登记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并加盖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材料不齐全的,打印《申办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退还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2受理:对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办理人员打印《受理通知单》交申请人,将所有材料呈送会计管理股办理人员。(1个工作日)
3、审核国有资产管理所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4个工作日)
4、审批:国有资产管理所办理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下达审批文件。(2个工作日)
5、整理资料、材料归档。
七、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8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流程图(见附件1)
九、行政审批收费:免费
十、行政审批定期检验: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2号)第十条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