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农村公路、农村公路用地或使农村公路改线的审批操作规范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2-07-17 13:17
| 作者:
政府办
一、项目名称:
因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农村公路、农村公路用地或使农村公路改线的审批
二、办理机构:
融安县交通运输局
三、办理地点:
融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五、申报对象: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
六、申报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七、申报条件:
1、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有相应的设计资质;
2、建设工程设计论证可行;
3、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公路施工资质;
4、建设工程对公路影响的技术论证可行。
八、申报材料:
1、路政许可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建设工程批文;
(2)、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及其评审资料;
(3)、涉及公路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4)、安全保障措施;
(5)、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6)、申请人的情况证明;
(7)、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九、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发证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一、窗口权限:
受理、资料审查、发证
十二、收费标准、依据:
审批不收费
十三、投诉电话:
(1)0772—8151592(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772—8150609(融安县交通运输局)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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