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操作规范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2-07-18 10:44
| 作者:
政府办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发证(合格证)。
性质: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本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适用对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技术服务人员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事项设立的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年第412号令)“208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2.办理程序的依据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3.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第三十四条“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应申请办理《合格证》。申请办理《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一)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条件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的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
五.申报材料目录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3.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六、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融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委托,负责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技术服务的人员执业许可《合格证》的审批和校验。
七、行政审批程序
1.申请:由申请人申请,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贴半寸照片) 提交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件及其它材料,窗口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打印《补正材料通知》交申请人,退还材料,并一交性告知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2.受理:材料齐的,窗口人员打印《受理通单》交申请人,初审后将材料呈分管领导审核,
3.考核:县人口计生局技术考核组对其进行人口政策、医学基础理论、相关操作技能考核,评定考核意见(盖章);
4.审批:经技术考核组考核合格的,由县人口计生局行政审批股打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并将证件及其它材料送达申请人;
5.整理资料、材料归档。
八、缴费:免费
九、行政审批数量:无限
十、行政审批流程图(见附件)
十一、行政审批定期校验:定期3年校验一次
十二、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
行政审批 法定办结时间: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4个工作日。
融安县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校验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合格证)核发—校验
性质: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本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适用对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技术服务人员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事项设立的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年第412号令)中第208号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办理程序的依据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3.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四、申报条件
已取得计生技术服务执业合格证,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 持《合格证》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
五.申报材料目录
1.《合格证》;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校验申请表》;
3.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工作单位评定)。
六、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融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委托,办理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
七、行政审批程序
1.申请:由申请人申请,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校验表》及其它材料。窗口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打印《补正材料通知》交申请人,退还材料,并一交性告知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2.受理:材料齐的,窗口人员打印《受理通知单》交申请人,初审后将材料呈分管领导审核,
3.考核:县人口计生局技术考核组对其校验期内工作进行评定,签署校验意见(盖章);
4、审批:经技术考核组考核合格的,由县人口计生局行政审批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上注明校验记录,并将证件及其它材料送达申请人;
5.整理资料、材料归档。
八、缴费:免费
九、行政审批数量:无限
十、行政审批流程图(见附件)
十一、行政审批定期校验:定期3年校验一次
十二、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
行政审批 法定办结时间: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4个工作日。
融安县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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