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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5-01-26 11:50    |  作者: 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4〕150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完成、“十三五”规划开启的承上启下之年,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对于掌握县情、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经济转型、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决策参考作用。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有助于了解劳动力供给变化情况,为完善就业政策提供依据;有助于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助于掌握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助于反映城镇化发展情况,更好地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助于摸清人口生育情况,为制定和完善人口政策提供依据;有助于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2015年融安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茂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覃炳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德学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   罗成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彦红   县民族事务局局长
韦超德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
陈孟生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莫 洋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梁乙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建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永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 宁   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宇仁   县统计局副局长
邓晓东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丽   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韦友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长
韦福和   县广播电视局纪检组长  
覃荣星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覃 谊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时林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阳 春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财政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凡旺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 敏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 煜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一全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陶 媚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 骙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郭云龙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国强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宇仁同志兼任。
三、认真制定调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柳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认真设计实施方案,进行调查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调查工作要求,精心选调熟悉统计业务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切实加强对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精心组织实施。在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重大问题,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确保调查工作经费到位
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历时3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按照国务院规定,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本着精打细算和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做好调查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
五、依法调查,确保数据质量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积极配合和支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不得干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调查人员的工作;对虚报、瞒报和伪造、篡改调查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查处。
六、加强组织保障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1%人口抽样调查对象涉及千家万户,专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切实加强对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提供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等资料;财政部门负责调查经费保障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14年12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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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5-01-26 11:50  作者: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4〕150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完成、“十三五”规划开启的承上启下之年,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对于掌握县情、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经济转型、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决策参考作用。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有助于了解劳动力供给变化情况,为完善就业政策提供依据;有助于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助于掌握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助于反映城镇化发展情况,更好地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助于摸清人口生育情况,为制定和完善人口政策提供依据;有助于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2015年融安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茂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覃炳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德学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   罗成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彦红   县民族事务局局长
韦超德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
陈孟生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莫 洋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梁乙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建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永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 宁   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宇仁   县统计局副局长
邓晓东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丽   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韦友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长
韦福和   县广播电视局纪检组长  
覃荣星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覃 谊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时林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阳 春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财政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凡旺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 敏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 煜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一全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陶 媚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 骙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郭云龙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国强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宇仁同志兼任。
三、认真制定调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柳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认真设计实施方案,进行调查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调查工作要求,精心选调熟悉统计业务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切实加强对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精心组织实施。在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重大问题,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确保调查工作经费到位
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历时3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按照国务院规定,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本着精打细算和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做好调查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
五、依法调查,确保数据质量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积极配合和支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不得干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调查人员的工作;对虚报、瞒报和伪造、篡改调查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查处。
六、加强组织保障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1%人口抽样调查对象涉及千家万户,专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切实加强对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提供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等资料;财政部门负责调查经费保障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14年12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