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防线 严惩腐败
融安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亮点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篇
“十二五”以来,融安县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进和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两个责任” 完善监察机制
融安县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建立完善全县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县委研究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融安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总体谋划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和纪律检体制改革工作。明晰了党委11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纪委7个方面的监督责任,建立了巡查、约谈、问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保障制度。
2011年以来,县委开展集体廉政谈话5次共3000多人次,约谈党员干部2400多人次,形成了党委主责抓廉、纪委监督促廉的良好工作格局。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有效的监督体制机制,在全市率先增设乡镇监察室,推进县直纪检组监督体制改革,组建成立县直第一至第三纪工委,对所有县直单位进行分片联系监督。在不增加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实现了监督工作的全覆盖。
强化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好转
融安县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严查“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纵深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六个一”运行模式,全县干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建立以县纪委牵头督查、县直纪工委专项巡查和“阳光卫士”群众监督为主的工作体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县纪委牵头,整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监督力量,对各单位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监督查处;三个县直纪工委定期对联系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惠民项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各乡镇、村屯“阳光卫士”分别对本乡镇、本村屯实施的惠民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近年来,县重大督查组监督153批次,直纪工委开展巡查3次,巡查单位87个,查出问题96个,纠正问题63个,问责领导干部18人;“阳光卫士”开展监督126批次。
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处理20人,通报典型案件8起,全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59.9%。
加大纪律审查 保持高压态势
融安县纪委监察部门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断增强惩处的威慑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1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716件(次),立案124件,结案1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2人,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23人,挽回经济损失472.7万元,形成了有力震慑。
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该县出台《融安县党员干部约谈和函询暂行办法》,建立规范的约谈制度。全县共约谈党员干部2400多人次,针对有关问题实施函询16起,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该县还把警示教育作为源头防腐的有效手段着力抓好,建立了覆盖全县各单位的警示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书记讲”活动。“三个一警示教育”(即: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廉洁自律承诺书)实现常态化、全覆盖。
通讯员:谭凯兴 何微 报道
责任编辑:黄颖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