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 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31日
融安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扩围工作的通知》(标委办农联〔2016〕5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制定和实施“多规合一”方面的标准,建立我县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有利于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建设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保障政策和改革措施的落地,推动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
二、现状与工作基础
融安县面积2905平方公里,辖6镇6乡153个村。聚居汉、壮、苗、瑶、侗等19个民族,总人口35万人。融安旅游资源丰富,主要旅游景区有大良石门仙湖景区、红茶沟国家森林公园等。盛产金桔、沙田柚、罗汉果、香菌、头菜等土特产品,其中金桔是全国著名特产。县城长安镇市场繁荣,商贸兴旺,通讯便捷,经济发达,是全国最大青蒿素生产基地,柳北著名的物资集散基地,有目前广西保存最完好的骑楼街,素有“小柳州”之美称,2010年11月17日,融安县被国务院批准为柳州市域次中心城市。近年来,融安县委、县政府高度标准化工作,先后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标准化深化改革、国家金桔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等多个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骨干参与具体业务,并拨付专项经费保障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融安县在标准化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3年12月获批建设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2014年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金桔》国家标准制定,2016年2月创建融安县香杉生态产业创新孵化基地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016年4月被定为自治区“多规合一”农产品主产区试点,2016年5月获批起草《香杉实木生态板技术规程》广西地方标准。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柳州市域次中心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总体目标
通过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化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的应用和实施,支撑新型城镇化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落地,形成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促进新型城镇化规范有序发展。
五、试点内容与进度安排
融安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要加快与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标准的制修订,建立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以国家的标准体系框架为基础,结合我县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重点在“多规合一”方面,组织制定一批融安县地方标准规范。初步建成以人为本、层次分明、科学合理、适用有效,具有融安本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
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试点工作期限为三年(2016年—2018年),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6月底前)明确目标、制定方案。选择具体试点的标准化领域和内容,明确标准化试点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6年7月—2017年12月)建立体系、组织实施。以国家的标准体系框架为基础,结合地方特点,上下结合,制定一批融安县地方标准规范,纳入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要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适合于融安县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经过培训、宣贯等环节后有效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 (2018年1月—6月)中期评估、持续改进。由县工商和质监局、发改局、住建局等责任单位对试点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以便持续改进。
第四阶段(2018年7月—12月)组织验收、总结提升。根据试点建设情况,组织区内外专家进行验收,对各试点单位和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同时组织对试点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标准资料进行整理提炼,对适合上升为自治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积极争取上级立项,对不适合的标准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经验模式。
六、组织管理、运行机制
为确保融安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融安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文敏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 宋 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蒋 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覃建飞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 陆 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文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卿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成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宁彦冰 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
廖建昌 县发改局局长
黄宗格 县财政局局长
韦 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世军 县环保局局长
陆世旭 县住建局局长
韦建勋 县农业局局长
何卫平 县水利局局长
黄 骙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唐家良 县经贸局局长
黄 震 县科技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和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宁彦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蒋业浪、韦承哲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融安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审定年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内容等政策措施以及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检查领导小组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指导协调有关工作;组织对责任部门落实融安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指标考评;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融安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按照本部门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由融安县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标准化推进的统一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和试点建设工作。
2.稳步推进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和年度计划,层层分解目标,逐级落实任务,分阶段、分目标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试点总体进展、标准落实和实施效果开展督查指导、考核通报,及时协调解决试点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3.落实经费保障。县政府将对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拨出专款,确保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也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支持试点建设的开展。
4.积极宣传引导。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建立意见征集和反馈平台,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试点工作。
七、效益分析
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将对融安县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一是有利于建成一批经济活力增强、生态环境优美、社会秩序良好、民族特色鲜明的农村新型社区,有序推进农村居住形式社区化,促进居民就地城镇化,更好的吸引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农民工返乡创业,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维持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有利于融安县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城镇经济,构建“一轴一带”的城镇空间格局,加快建成柳州市域次中心城市。三是有利于推进“产城互动”,形成以香杉生态产业为支柱,以传统优势产业为依托,以新兴产业为引领,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