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融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30日
融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普及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柳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卫生和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自治区“三大定位”和“四大战略”及柳州市“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部署,全面实施融安县“生态立县、特色强县、创新兴县”总体发展战略,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县城乡居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养成终生健身习惯,使体育成为彰显社会时尚的一种生活方式。基本建成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相适应、惠及城乡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教育、社会、经济和对外交往功能,与各项事业、产业相互促进发展。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多种机制相互配合、多个行业相互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完善“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市场支持、群众参与”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进一步提高。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2万,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的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6万以上。
——城乡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全面改善。力争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1.8㎡,实现100%的乡镇、村(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逐步形成县城社区及农村实现“15分钟健身圈”。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日益健全。体育社会组织形成“3+N”模式(即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若干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单项体育协会),80%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县城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60%以上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力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200人以上。
——全民健身的经济功能充分发挥。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提高,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
三、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广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建设。在全县开展贯彻落实《广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协调发展,科学把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总体布局,加快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发展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逐步缩小差距,为实施国家精准扶贫脱贫、农业现代化等重大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多方式多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宣传,传播体育价值,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树立和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舆论氛围;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气,使健身成为彰显社会时尚的一种生活方式。
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和健身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传承我县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发挥我县体育特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增进广大民众的幸福感。
(三)统筹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全面改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加大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和提升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共享、便民利民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在“保基本”的同时,加快一些时尚健身设施建设,满足民众多元化的健身需求。
结合融安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体育公园、龙舟博物馆、龙舟体育广场、健身步道、足球场、门球场、网球场等项目建设,在有条件的场地配建体育健身设施,逐步合理增设儿童健身活动区。组织实施“基本公共体育设施扶贫工程”,支持贫困村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争5年内实现“县级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乡镇有灯光球场、村级有健身设施”,基本满足贫困村群众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需求。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合规利用废弃的校舍、工矿场地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充分利用融江独特的山水资源,依山沿岸建设自行车道、健身步道及露营地集群,重点打造体育公园文化带体育健身运动。
做好已建成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重点改造升级村级篮球场,在原有基础上配备适合儿童的篮球架和足球门等设备,配建大众喜爱的羽毛球场、气排球场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完善相关政策,鼓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不断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四)发展全民健身体育社会组织,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多元化发展。引导和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独立法人组织,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政府购买等多种方式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鼓励与引导包括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社区、媒体在内的社会各方,参与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监督、群众满意的格局,共同完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公共产品的供给。构建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引导基层体育健身俱乐部的发展,推行体育运动项目“一业多会”制度(即一个体育项目可成立多个协会),打造我县体育社会组织形成“3+N”模式(即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若干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单项体育协会),鼓励成立民族体育协会和农民体育协会;引导扶持乡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单位建立体育组织。
重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及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社会的激励机制。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分类分级发展,提高健身指导和服务的覆盖面,力争乡(镇)和村(社区)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使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基层体育社团组织成为公共体育服务的核心力量。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基层活动常规化,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我县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内容供给。坚持运用“五大”发展理念,以项目发展、品牌建设、群体赛事为全民健身活动“三大支柱”,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时、因势、因地、因需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大力开展足球、篮球、羽毛球等覆盖面广的球类运动项目;广泛开展长跑、健步走、广场舞、游泳、气排球、跳绳、自行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扶持推广龙舟、抢花炮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激发市场活力,发挥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结合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特点,利用双休日创新办好足球、篮球、气排球、羽毛球等项目联赛。坚持“协调”发展理念,精心打造具有融安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及活动品牌。在继续办好广西体育节系列活动、羽毛球联赛、气排球联赛、足球联赛、篮球联赛、全县中小学生系列比赛、自行车比赛等群众体育品牌赛事的基础上,重点打造我县龙舟大赛、“三月三”抢花炮等民族体育运动赛事。在办好县级的参与人数多、覆盖面广的大型赛事的同时,也要鼓励各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本行业、系统的全民健身运动会,积极主办、承办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体育赛事活动与旅游休闲度假相结合,到旅游景区办赛。支持各乡镇结合民族、地域文化及地理、自然资源,组织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可持续性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坚持“开放”发展理念,主动引进更多重大赛事,以赛事促普及,以普及推健身,以健身谋发展。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探索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模式,开展体育专业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与社区“一对一”结对体育服务活动,加强基层全民健身工作。推动社会力量支持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元化供给模式。
(六)加强科学健身,增进运动健身的效果,发挥全民健身在推进健康融安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认真执行《国民体质监测办法》,定期公布我县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发展。
(七)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形成服务大局、协同融合、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结合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发展,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为国家繁荣发展服务的功能。
推动全民健身的协同融合发展。推进全民健身事业与健身产业的协同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户外体育休闲旅游项目,丰富体育旅游业态,促进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与生态经济的融合发展。壮大全民健身服务业,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场馆服务、健身咨询与培训等产业的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大幅提升。
(八)打造全民健身交流平台,加强体育交流,引领全民健身开放发展。扩大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的对外交流,发挥体育协会和组织等实体平台的作用,实施全民健身活动“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做好城市邀请赛等活动,积极推广群众性品牌赛事,拓展全民健身项目、赛事、人才、设备等的交流渠道,有效发挥全民健身在推广旅游文化、提升我县形象和增强我县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九)在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强化重点地域、重点人群和重点项目,发展具有融安山水特色的时尚健身休闲项目。依法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以乡镇、农村社区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扶持贫困村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加快农村社区体育建设,广泛开展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农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凝聚有利于农村社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创新活力。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将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学校体育和全民健身有机衔接。保障学生体育课课时和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逐步建立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和监测制度,将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体育考试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纳入教学督导内容体系,作为考核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指标。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加大门球场等适合老年人的健身项目场地设施建设,发挥全民健身在解决人口老龄化方面的独特作用。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加强开展老人、职工、妇女、幼儿体育,关注留守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加大社会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借助全民健身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加快发展足球、篮球、网球、气排球项目和户外及水上运动。着力加大足球和网球场地供给,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学制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赛制灵活、规则简化、难度降低、适应面广的县内民间足球赛事,使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和乐于观赏的运动项目。大力开展全县大众喜爱的气排球运动项目,加快普及与提高,继续扩大参与人群,提高参与人口数量,力争到2020年,我县参与气排球运动人口突破8000。
大力发展水上、山地健身休闲项目,将其作为融安县体育“十三五”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利用融安县地理、气候和生态资源,积极发展龙舟、公开水域游泳、自行车、户外徒步、登山、攀岩、露营、溯溪、漂流等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户外项目,鼓励依托当地自然人文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打造一系列“走到户外、亲近自然”大众赛事及活动品牌。
四、措施保障
(一)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推动多元共治,提供全民健身的管理保障。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将政府职责重心转移到公共体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群众体育需求分析、公共体育服务地方标准制定、公共体育评价体系及监督反馈机制建设等方面。以构建“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机制长效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抓手,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健全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提供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发展健身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健身经营主体的综合指导与监管作用;积极培育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产业多元主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公共产品的提供。
(二)完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完善法规政策,提供全民健身的制度保障。根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体育工作的若干重大决策,自治区人民政府指示、自治区体育局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思路、市体育局工作安排、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精神,划清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组织的权限,逐步完善“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市场支持、群众参与”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创新全民健身运行机制。强化政府主导,建立稳定的全民健身工作“六纳入”工作机制,即:把全民健身列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预算和中长期预算规划、纳入年度工作报告、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建立高效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形成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提供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建立全民健身工作督查问责机制,依靠县人大、政协及其相关工作委员会,形成全民健身工作常态化、系统化监督调研机制,加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的督查问责力度,对全民健身重大工作和项目执行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对全民健身实施过程的纠纷及违法行为予以化解或纠正。
完善全民健身的制度和法律政策保障。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保险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探索全民健身与其他产业协调融合发展的促进政策;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体育中心等体育项目,能带动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和当地经济增长的项目给予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倾斜政策;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
(三)多渠道资金投入全民健身服务供给,提供全民健身的资金保障。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多元投入,加快大型体育场馆建设。采取申报自治区财政补助,地方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筹资“三个一点”方式加快我县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积极探索BOT模式、PPP模式、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管)等模式,加快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对乡镇以下的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主要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自建项目予以资金补助。进一步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安排包括体育彩票公益金在内的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创新公私合作模式(PPP),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健身产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发起设立体育产业基金,支持融安县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四)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激发民众健身热情,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的环境保障。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将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各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内容;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统计制度。
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搭建符合融安县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引导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的开发,依托融江特有的水质环境,重点打造龙舟等水上运动项目,建立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探索推动民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激励机制,在条件具备时,以拓展医保“阳光健身卡”、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对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个人予以适当的经费资助。
推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群众体育活动品牌建设,提高群众体育的参与程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新理念、新思想、新动向和新知识。支持体育题材的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健身的意识,营造全民健身发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