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 共产党融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稽查大队,机关各股室: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为确保中共融安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现将《中国共产党融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日
中国共产党融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中国共产党融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在即,为加强会议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保障与会人员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融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全面做好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确保各位党代表饮食安全和本次党代会能圆满成功的同时,还要保障党代会期间,全县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中国共产党融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餐饮服务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人韬
副组长:韦 楠
钟春学
成 员:赵大星 郭元飞 李敬姝 黄素芳 欧凤波
覃朝毅 莫鸿森 郑茂
三、检查范围
融安县五福缘饭店(县招待所)及其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检查区域;县城及各乡镇辖区的大中型饭店、学校食堂也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时间
中国共产党融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7月11~13日召开,对辖区内各大中型饭店、学校食堂的检查从即日起至7月13日。
五、检查内容
(一)环境检查。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内外环境,督促其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排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菜谱审查。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提前提供菜谱,凡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的菜谱不得擅自更改。因应主办单位要求需临时调整菜谱的,应当及时告知执法人员审查。菜谱审查发现有下列不安全的食品或原料,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使用的食品;
2.超过保质期的或包装破损、标示不规范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3.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的熟食制品;
4.检验检测可疑阳性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
5.索票索证不全或不真实的直接入口的预包装食品;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认定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如四季豆、发芽的马铃薯;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预防食物中毒而规定禁止食用的食品或依据有关规定认为不宜提供的食品。
餐饮服务提供者或活动主办方在保障任务过程中,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或审查不同意更换、添加的食品而擅自更换、添加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餐饮服务提供者或活动主办方承担责任。
(三)食品原料查验。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有关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随机抽查所采购的食品原料是否新鲜、是否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必要时可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
(四)库房检查。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清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并按照其贮存要求存放,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变质和过期。
(五)加工设施设备、工用具检查。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对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校验和消毒,做到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六)餐饮具消毒情况检查。检查餐饮具使用后是否及时清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识,不得存放其他物品;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七)食品加工操作监督。应对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调以及凉菜配制、裱花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饮料现榨及水果拼盘制作、面点制作、烧烤加工等操作工序进行监督,并禁止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添加剂。
(八)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查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个人健康状况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晨检制度落实情况。
(九)从业人员培训检查。检查是否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满足重大活动需求。
(十)留样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存放于已清洗消毒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克),并由专人负责,上锁保管。留样应贴有规范的样品留样标签。
(十一)检查菜品摆台。查验菜品品种是否与菜谱相符,检查食品感官性状。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十二)开展食品安全现场查验和快速检测。监督人员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菜谱,对供应的食品、食品原料、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环节进行查验和食安全现场快速检测。检出可疑样品应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并将可疑样品送具有认证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验检测。
六、工作职责
(一)对接待酒店应提前一天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面系统监督检查,与餐饮单位签订重大活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对非接待的大、中型酒店、饭店要开展好会议前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面系统监督检查,确保会议前及会议期间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二)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酒店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和危险因素的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每餐次食品加工烹调过程进行巡回检查,每餐后填写《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日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监督检查、处理情况及其他问题。发现问题时认真制作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领导组报告。
(三)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评估报告和监督人员的监督意见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可疑食品及时汇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党代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食品安全万无一失是确保会议圆满成功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二)加强检查,保证工作到位。要针对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和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告,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食物中毒事故时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立即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领导小组及各驻点同志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