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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7-05-23 10:51    |  作者: 政府办

各乡(镇)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桂民办发[2017]7号、柳民发[2017]35号文件精神,加大对优抚对象的帮扶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

关于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优抚对象

“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桂民办发[2017]7号、柳民发[2017]3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宣传和落实优抚政策,加大帮扶解困力度,妥善解决优抚对象合理诉求,确保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大走访、送温暖”活动,有效解决好优抚对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优抚对象利益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解决问题力度进一步加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旨在通过摸底排查,全面、准确、客观了解掌握优抚对象的政策落实情况、生活状况、基本诉求和需要帮扶救助的困难问题,多渠道为生活确实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确保国家对优抚对象相关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三、对象范围

    户籍在本县范围内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四、工作步骤和基本要求

    从今年3月起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工作步骤和基本要求是:

    (一)完善工作方案。各乡镇民政办要认真研究在本辖区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活动,精心制定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细化日程安排表,明确工作重点,量化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责任,迅速做好动员部署,时间5月。

    (二)全面深入排查。各乡镇民政办要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优抚对象数据入户核查工作开展排查工作,围绕优抚对象政策落实、生活困难、利益诉求等问题,开展摸底排查,摸清对象具体情况,排清对象实际困难,理清对象诉求政策,剖析引发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切实做到优抚对象利益诉求群体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底数清、情况明,时间5月至11月。

    (三)建立健全台帐。各乡镇民政办要就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人员分类造册,做到“一人一档”(按照附件表格样式进行统计),建立人员信息库,全面、准确、客观了解掌握对象的生活、健康、住房状况、就业情况和家庭收入、享受优抚及各项政策情况、基本诉求和需要帮扶救助的困难问题,逐项做合理性分析,明确解决疏导的工作措施,时间12月。

    (四)开展重点走访。各乡镇民政办将入户核查工作情况及时与分管民政工作领导、乡镇主要领导汇报。“八一”、“国庆节”前,每个乡镇要重点走访一批生活困难、诉求强烈的优抚对象,各乡镇领导要力争在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每位优抚对象家庭,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到位,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到位。“八一”、春节期间,要以乡镇为单位,以当地党委、政府的名义组织召开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主动与对象进行面对面沟通。通过入户走访和座谈会,宣传优抚政策,了解他们的需求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以化解他们的怨气,拉近与他们的心理距离,促进问题积极有效解决,时间7月、9月。

    (五)深入帮扶解困送温暖。各乡镇民政办要根据摸底排查,重点走访了解的实际情况,多措并举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确保暖心和精准帮扶的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人。各乡镇应对生活确有困难或因重大变故陷入贫困的优抚对象进行帮扶;发动乡镇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本辖区、本单位优抚对象困难家庭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建立主要领导与困难退役人员、上访重点人员联系户制度和帮扶台账,落实精准帮扶责任制;逐步完善优抚对象服务体系,为优抚对象特别是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时间贯穿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办要把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联动,通力协作。遇到重大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民政局请示报告。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乡镇要切实为开展“大走访、送温暖”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对于对象的合理诉求,要从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按照职责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及时办理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民政局派出督查组,对各乡镇落实建档立卡、走访、帮扶解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重点督查入户走访情况、解决事关优抚对象切身利益问题的情况,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各乡镇要于12月 15日前将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报送县民政局。

 

附件: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个人信息登记表

 

 

 

 

 

 

 

 


附件

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个人信息登记表

单位(盖章):xx县                                                                                      xx年xx月

本人免冠相片

姓名

 

入、退伍时间

1979.03-1981.12

退役后安置

务农(个体经商)

身份证号

 

性别

 

原服役部队

xx师xx团

现就业情况

务农(个体经商)

联系电话

 

籍贯

 

人员类别

在乡老复员军人等

享受抚恤时间

 

政治面貌

 

户口类别

 

立功情况

 

家庭住址

XX镇XX村

性格特征

 

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1.父亲:王一,70岁,务农,身体健康;2.母亲:李妹,70岁,务农,身体健康:3.妻子:唐英,48岁,务农,身体健康;4.儿子:王四,28岁,身体健康,广东打工;女儿:王英,25岁,务农,身体健康。

家庭主要经济来
源及收入情况

1.农业生产年总收入(经商收入)4万元;2.儿子打工年收入2万元;3.小商店收入1万元;4.******。家庭年总收入7万元。

家庭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2.农用车1辆;3.小商店1个;4.水田5亩;5.旱地6亩;6.山林地10亩;7.******

享受国家政策情况(优抚、低保、养老、医疗等)

1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每年4200元;2.全家人享受“低保”每年5760元;3.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新农合、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4.享受了危房改造和因灾倒房重建等政策待遇;享受临时救助和大病救助等政策待遇(2014年,临时救助***元,大病救助***元);6享受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元和门诊医疗补助300元;7.慰问金300元;8.享受了廉租房;9.*****

享受当地政府关爱帮扶情况

1.XXXX年,县政府给予了XX元农业生产补贴;2.*****

个人及家庭的重大变故

XXXX年XX月,本人因XX病在XX医院住院,共花费X万元;XXXX年XX月,本人因XX原因导致XX发生XX情况;XXXX年XX月,其父亲(或其它直系亲属)因XX事死亡(或判刑、离异等变故)

利益诉求情况

主要诉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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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5-23 10:51  作者:政府办

各乡(镇)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桂民办发[2017]7号、柳民发[2017]35号文件精神,加大对优抚对象的帮扶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

关于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优抚对象

“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桂民办发[2017]7号、柳民发[2017]3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宣传和落实优抚政策,加大帮扶解困力度,妥善解决优抚对象合理诉求,确保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大走访、送温暖”活动,有效解决好优抚对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优抚对象利益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解决问题力度进一步加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旨在通过摸底排查,全面、准确、客观了解掌握优抚对象的政策落实情况、生活状况、基本诉求和需要帮扶救助的困难问题,多渠道为生活确实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确保国家对优抚对象相关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三、对象范围

    户籍在本县范围内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四、工作步骤和基本要求

    从今年3月起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工作步骤和基本要求是:

    (一)完善工作方案。各乡镇民政办要认真研究在本辖区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活动,精心制定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细化日程安排表,明确工作重点,量化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责任,迅速做好动员部署,时间5月。

    (二)全面深入排查。各乡镇民政办要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优抚对象数据入户核查工作开展排查工作,围绕优抚对象政策落实、生活困难、利益诉求等问题,开展摸底排查,摸清对象具体情况,排清对象实际困难,理清对象诉求政策,剖析引发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切实做到优抚对象利益诉求群体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底数清、情况明,时间5月至11月。

    (三)建立健全台帐。各乡镇民政办要就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人员分类造册,做到“一人一档”(按照附件表格样式进行统计),建立人员信息库,全面、准确、客观了解掌握对象的生活、健康、住房状况、就业情况和家庭收入、享受优抚及各项政策情况、基本诉求和需要帮扶救助的困难问题,逐项做合理性分析,明确解决疏导的工作措施,时间12月。

    (四)开展重点走访。各乡镇民政办将入户核查工作情况及时与分管民政工作领导、乡镇主要领导汇报。“八一”、“国庆节”前,每个乡镇要重点走访一批生活困难、诉求强烈的优抚对象,各乡镇领导要力争在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每位优抚对象家庭,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到位,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到位。“八一”、春节期间,要以乡镇为单位,以当地党委、政府的名义组织召开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主动与对象进行面对面沟通。通过入户走访和座谈会,宣传优抚政策,了解他们的需求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以化解他们的怨气,拉近与他们的心理距离,促进问题积极有效解决,时间7月、9月。

    (五)深入帮扶解困送温暖。各乡镇民政办要根据摸底排查,重点走访了解的实际情况,多措并举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确保暖心和精准帮扶的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人。各乡镇应对生活确有困难或因重大变故陷入贫困的优抚对象进行帮扶;发动乡镇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本辖区、本单位优抚对象困难家庭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建立主要领导与困难退役人员、上访重点人员联系户制度和帮扶台账,落实精准帮扶责任制;逐步完善优抚对象服务体系,为优抚对象特别是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时间贯穿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办要把开展优抚对象“大走访、送温暖”专项活动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联动,通力协作。遇到重大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民政局请示报告。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乡镇要切实为开展“大走访、送温暖”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对于对象的合理诉求,要从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按照职责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及时办理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民政局派出督查组,对各乡镇落实建档立卡、走访、帮扶解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重点督查入户走访情况、解决事关优抚对象切身利益问题的情况,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各乡镇要于12月 15日前将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报送县民政局。

 

附件: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个人信息登记表

 

 

 

 

 

 

 

 


附件

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个人信息登记表

单位(盖章):xx县                                                                                      xx年xx月

本人免冠相片

姓名

 

入、退伍时间

1979.03-1981.12

退役后安置

务农(个体经商)

身份证号

 

性别

 

原服役部队

xx师xx团

现就业情况

务农(个体经商)

联系电话

 

籍贯

 

人员类别

在乡老复员军人等

享受抚恤时间

 

政治面貌

 

户口类别

 

立功情况

 

家庭住址

XX镇XX村

性格特征

 

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1.父亲:王一,70岁,务农,身体健康;2.母亲:李妹,70岁,务农,身体健康:3.妻子:唐英,48岁,务农,身体健康;4.儿子:王四,28岁,身体健康,广东打工;女儿:王英,25岁,务农,身体健康。

家庭主要经济来
源及收入情况

1.农业生产年总收入(经商收入)4万元;2.儿子打工年收入2万元;3.小商店收入1万元;4.******。家庭年总收入7万元。

家庭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2.农用车1辆;3.小商店1个;4.水田5亩;5.旱地6亩;6.山林地10亩;7.******

享受国家政策情况(优抚、低保、养老、医疗等)

1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每年4200元;2.全家人享受“低保”每年5760元;3.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新农合、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4.享受了危房改造和因灾倒房重建等政策待遇;享受临时救助和大病救助等政策待遇(2014年,临时救助***元,大病救助***元);6享受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元和门诊医疗补助300元;7.慰问金300元;8.享受了廉租房;9.*****

享受当地政府关爱帮扶情况

1.XXXX年,县政府给予了XX元农业生产补贴;2.*****

个人及家庭的重大变故

XXXX年XX月,本人因XX病在XX医院住院,共花费X万元;XXXX年XX月,本人因XX原因导致XX发生XX情况;XXXX年XX月,其父亲(或其它直系亲属)因XX事死亡(或判刑、离异等变故)

利益诉求情况

主要诉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