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当前所在位置:

关于印发《融安县民政局开展“作风整治年” “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7-05-25 11:04    |  作者: 政府办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单位:

按照《中共融安县委员会、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融发〔2017〕8号)要求,特制定《融安县民政局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印发

融安县民政局开展“作风整治年”

“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融安县委员会、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融发〔2017〕8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县民政局“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以下简称“三个年”)活动,经研究,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三个年”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开展“三个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单位政治责任,责任意识,增强干部的党性观念、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行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活动时间及活动对象

活动时间为2017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活动对象为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总体目标

(一)在作风整治上。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以“治顽疾、转作风、强形象、提效能”为主题的作风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杜绝“议而不决、决而不施、施而无效”的行为,推动全局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大改观、作风纪律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在纪律教育上。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警示教育、作风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培育优良作风,认真解决突出问题,以良好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在能力提升上。加强民政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解决干部党性修养不够、工作干劲减退、干事能力不足、执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实现民政干部队伍“五个进一步”,即党性观念进一步坚定、业务本领进一步增强、境界品位进一步升华、创业激情进一步焕发、攻坚能力进一步提高,让事业有成,使人民满意。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作风整治年

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

1.管党治党方面。重点围绕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及巡视工作要求,强化“六个聚焦”,重点整治“四个意识”不强,尤其是看齐意识不强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不够,民主生活会思想交锋少,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和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基层党组织不健全、不按规定换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存在漏报、瞒报,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党建工作虚化空转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等问题。

2.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重点整治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学风不正,学用脱节,玩风盛行、纵酒闹事以及基层调研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收受礼品礼金、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以及对贯彻落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不力问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劳民伤财和基层干部不担当、不干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对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融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部署不深入、政策宣传不全面、贯彻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作风整治年活动推进不力,巡察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民政数据造假失真、项目不准、资金迟滞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财政沉淀资金严重等问题。特别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全县重大项目进行专项整治和重点督查,实行实时管理、全程督办、限时办结。严肃整顿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等、靠、推、拖”等行为,对部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项,部门不作为或推诿;对项目推进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但一直积压不报县委、县政府决策,造成矛盾越积越深等行为,延误工期、甚至导致项目停滞的进行查处。

4.脱贫攻坚工作方面。重点整治低保与扶贫衔接方面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在低保与扶贫衔接过程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问题。

5.办文办会方面。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等问题,特别要针对公文报送程序,公文协商协调机制,公文受理时限,公文办理效率,公文发文数量以及会议审批,会议规模,会议效率,会议纪律,落实会议精神等方面进行严格整治和规范。规范公文报送程序,对请示性公文,凡属单个部门职权且不需县委、县政府审定的事项,应直函至县直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答复,不能解决的,由主管部门行文请示县委、县政府;凡涉及多个部门职权的,由主办单位负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行文上报或联合上报县委、县政府审批,部门意见有分歧且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主办单位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乡镇和部门报送至县委、县政府的公文落款时间与送达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超时的,需另行报文;除突发性事件外,公文报送一般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严格履行公文限时办结制度,原则上特急件必须在24小时内办结,急件必须在3天内办结,普通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复杂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乡镇、部门之间征求意见、协商事项或会签文件,除主办单位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外,普通件回复时间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复杂件回复时间不应超过7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应及时沟通商定回复时限。对县委、县政府领导明确要求部门办理、批转部门研究处理的公文,各承办单位即收即办,普通件一般应在签发规定的工作日内报告办理情况;复杂件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情况。不能按时反馈的,要书面说明情况;限定办理时限的,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告办理情况。严格控制发文数量,2017年的发文数量在2016年的基础上精简5%以上。

6.行政效能和服务意识方面。重点整治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等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民政队伍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下大功夫解决一些部门存在的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扯皮等不良作风以及办事效率低,政务公开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要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清单式明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大幅提升审批和办事效率,要求在原有的办结期限基础上,缩短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办理时间,对于短期难以办结的,要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并协商好办结时限。要将工作流程、一次性告知和办结时限形成规范制度,“上墙”公示,并切实贯彻落实。完善投诉反馈问责机制,鼓励社会民众实名投诉,对不作为、懒作为、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意识不强、“吃、拿、卡、要”等现象,一经查实,严肃问责,绝不手软。

(二)纪律教育年

着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一堂党课、一次案例剖析活动、一场巡展、一本教案(教材)、一次专题廉政谈话、一场宣讲、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一次组织生活会、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等)。

1.上一堂党课。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

2.开展一次案件剖析活动。通过文件、微信、网站等媒介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3.开展一场巡展活动。开展民政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展。

4.编辑一本民政廉政教案。通过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教材》等资料,吸收其他地方民政的成功经验,及时整理成册,发放全体党员手中,使全体党员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新成效,结合实际指导工作。

5.开展一场党风廉政教育讲座活动。在全民政系统组织好党风廉政教育讲座活动。

6.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到县国税局、地税局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参观学习。

7.开展一次专题廉政谈话。单位主要领导约谈本单位班子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约谈所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负责人。

8.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党纪、国法和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纪律规矩要求,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要对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进行梳理,形成符合党纪、国法,具有单位特点的政治规矩,组织每名党员干部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9.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党章党纪党规、观看典型案例剖析、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培训、观看党风廉政教育成果展、党风廉政教育讲座等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10.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党章党纪党规知识竞赛。

(三)能力提升年

着力实施四项工程:即思想建设工程、学习创新工程、岗位练兵工程、固本清源工程。

1.实施思想建设工程

(1)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以提升干部党性修养为出发点,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按照“党性教育+”的模式,每季度明确一个学习主题,开设党性教育必修课。采取“全员讲党课”、“学习大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保障组织生活的效果。分批次组织广大党员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以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听取一堂廉政教育课、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展示厅、编写一篇心得体会的学习形式,筑牢思想防线。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集中教育、观看教育影片、党员干部一起做“朗读者”等活动,强化党性教育实践。

(2)组织学习先进典型。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党章党规研学、我为融安献一策民主议事、在职党员进村屯、“微心愿”认领、“党建+”脱贫攻坚、下基层送文化、送民政、送服务等党员活动日活动。

(3)开展专项检查。组建学习教育专项督查组,每季度对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及时整改,并进行通报,对督查出现两次以上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实施学习创新工程

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开拓创新的干部减压担责。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好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鼓励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3.实施岗位练兵工程。

科学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一是注重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长的干部的交流换岗;二是注重对优秀后备干部的交流换岗,让后备干部在急难险重等工作岗位上更快成长进步;三是注重对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干部的交流换岗,提升专业型干部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专业型领导岗位储备人才;四是对不胜任现任职务的进行交流换岗,对思想上有偏差、作风上有不足、能力上有欠缺等方面问题的干部,交流到其他岗位进行重新锻炼或直接免去现任职务,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提供机会和平台。

4.实施固本清源工程

(1)抓早抓小,增强干部监督经常性。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谈话提醒,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干部监管的常态。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坚决问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注重教育引导,把严管与关爱、约束与激励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实干者鼓劲、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保护好、调动好干部积极性。

(2)规范考核,增强干部监督实效性。健全以德的考察为关键、能力实绩考核为重点、群众公认程度考评为验证的考核体系,规范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加强对掌控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监督。进一步探索干部考核的有效办法,既加强日常考核,更注重绩效考核,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多种办法,增强考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强化考评,发挥绩效杠杆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中心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考评指标,合理调配分值,进一步充分调动各股室及二层单位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严格实行绩效奖励二次分配制度,推行“岗位绩效考核体系”,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针对不同岗位设置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岗位绩效考核得分进行绩效奖励二次分配,打破一般干部做好做坏一个样、大锅饭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政局“三个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三个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落实,广泛走进班子、走进干部、走进群众,进行访谈了解情况,做好综合研判。

(二)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方案,要把各项活动、各项要求具体化,落实责任制,确保落实。要坚持不懈,常抓常新,不断追求各项活动更高的目标,使干部的作风纪律、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明显的提升,使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落地落实。

(三)抓好舆论宣传。要加强对“三个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电子屏等传播媒介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 “三个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提高干部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关注度和参与度。要重点宣传 “三个年”活动中的显著成效和经验做法,及时曝光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推进“三个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严肃问责追究。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藏、不遮丑,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该查处的严肃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曝光的点名道姓曝光。对“三个年”活动工作部署要求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频发,或对本单位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不力、查处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附件:融安县民政局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融安县民政局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

“能力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优越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  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门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孙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肖  媛  办公室负责人

朱厚萍  计财股股长

雷  强  区划地名股股长、副主任科员

韦宗实  优抚股股长

肖彦明  救灾救济股股长

苏珂卉  核对中心主任

韦庆新  低保股股长

黄超文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股股长

廖罗盛  社会福利院院长

刘晓薇  婚姻登记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肖媛同志兼任,工作人员视情况从相关股室及二层机构抽调。



×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融安县民政局开展“作风整治年” “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5-25 11:04  作者:政府办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单位:

按照《中共融安县委员会、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融发〔2017〕8号)要求,特制定《融安县民政局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印发

融安县民政局开展“作风整治年”

“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融安县委员会、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融发〔2017〕8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县民政局“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以下简称“三个年”)活动,经研究,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三个年”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开展“三个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单位政治责任,责任意识,增强干部的党性观念、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行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活动时间及活动对象

活动时间为2017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活动对象为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总体目标

(一)在作风整治上。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以“治顽疾、转作风、强形象、提效能”为主题的作风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杜绝“议而不决、决而不施、施而无效”的行为,推动全局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大改观、作风纪律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在纪律教育上。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警示教育、作风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培育优良作风,认真解决突出问题,以良好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在能力提升上。加强民政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解决干部党性修养不够、工作干劲减退、干事能力不足、执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实现民政干部队伍“五个进一步”,即党性观念进一步坚定、业务本领进一步增强、境界品位进一步升华、创业激情进一步焕发、攻坚能力进一步提高,让事业有成,使人民满意。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作风整治年

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

1.管党治党方面。重点围绕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及巡视工作要求,强化“六个聚焦”,重点整治“四个意识”不强,尤其是看齐意识不强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不够,民主生活会思想交锋少,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和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基层党组织不健全、不按规定换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存在漏报、瞒报,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党建工作虚化空转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等问题。

2.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重点整治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学风不正,学用脱节,玩风盛行、纵酒闹事以及基层调研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收受礼品礼金、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以及对贯彻落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不力问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劳民伤财和基层干部不担当、不干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对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融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部署不深入、政策宣传不全面、贯彻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作风整治年活动推进不力,巡察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民政数据造假失真、项目不准、资金迟滞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财政沉淀资金严重等问题。特别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全县重大项目进行专项整治和重点督查,实行实时管理、全程督办、限时办结。严肃整顿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等、靠、推、拖”等行为,对部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项,部门不作为或推诿;对项目推进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但一直积压不报县委、县政府决策,造成矛盾越积越深等行为,延误工期、甚至导致项目停滞的进行查处。

4.脱贫攻坚工作方面。重点整治低保与扶贫衔接方面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在低保与扶贫衔接过程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问题。

5.办文办会方面。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等问题,特别要针对公文报送程序,公文协商协调机制,公文受理时限,公文办理效率,公文发文数量以及会议审批,会议规模,会议效率,会议纪律,落实会议精神等方面进行严格整治和规范。规范公文报送程序,对请示性公文,凡属单个部门职权且不需县委、县政府审定的事项,应直函至县直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答复,不能解决的,由主管部门行文请示县委、县政府;凡涉及多个部门职权的,由主办单位负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行文上报或联合上报县委、县政府审批,部门意见有分歧且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主办单位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乡镇和部门报送至县委、县政府的公文落款时间与送达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超时的,需另行报文;除突发性事件外,公文报送一般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严格履行公文限时办结制度,原则上特急件必须在24小时内办结,急件必须在3天内办结,普通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复杂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乡镇、部门之间征求意见、协商事项或会签文件,除主办单位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外,普通件回复时间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复杂件回复时间不应超过7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应及时沟通商定回复时限。对县委、县政府领导明确要求部门办理、批转部门研究处理的公文,各承办单位即收即办,普通件一般应在签发规定的工作日内报告办理情况;复杂件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情况。不能按时反馈的,要书面说明情况;限定办理时限的,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告办理情况。严格控制发文数量,2017年的发文数量在2016年的基础上精简5%以上。

6.行政效能和服务意识方面。重点整治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等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民政队伍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下大功夫解决一些部门存在的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扯皮等不良作风以及办事效率低,政务公开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要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清单式明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大幅提升审批和办事效率,要求在原有的办结期限基础上,缩短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办理时间,对于短期难以办结的,要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并协商好办结时限。要将工作流程、一次性告知和办结时限形成规范制度,“上墙”公示,并切实贯彻落实。完善投诉反馈问责机制,鼓励社会民众实名投诉,对不作为、懒作为、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意识不强、“吃、拿、卡、要”等现象,一经查实,严肃问责,绝不手软。

(二)纪律教育年

着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一堂党课、一次案例剖析活动、一场巡展、一本教案(教材)、一次专题廉政谈话、一场宣讲、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一次组织生活会、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等)。

1.上一堂党课。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

2.开展一次案件剖析活动。通过文件、微信、网站等媒介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3.开展一场巡展活动。开展民政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展。

4.编辑一本民政廉政教案。通过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教材》等资料,吸收其他地方民政的成功经验,及时整理成册,发放全体党员手中,使全体党员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新成效,结合实际指导工作。

5.开展一场党风廉政教育讲座活动。在全民政系统组织好党风廉政教育讲座活动。

6.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到县国税局、地税局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参观学习。

7.开展一次专题廉政谈话。单位主要领导约谈本单位班子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约谈所分管股室及二层单位负责人。

8.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党纪、国法和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纪律规矩要求,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要对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进行梳理,形成符合党纪、国法,具有单位特点的政治规矩,组织每名党员干部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9.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党章党纪党规、观看典型案例剖析、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培训、观看党风廉政教育成果展、党风廉政教育讲座等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10.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党章党纪党规知识竞赛。

(三)能力提升年

着力实施四项工程:即思想建设工程、学习创新工程、岗位练兵工程、固本清源工程。

1.实施思想建设工程

(1)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以提升干部党性修养为出发点,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按照“党性教育+”的模式,每季度明确一个学习主题,开设党性教育必修课。采取“全员讲党课”、“学习大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保障组织生活的效果。分批次组织广大党员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以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听取一堂廉政教育课、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展示厅、编写一篇心得体会的学习形式,筑牢思想防线。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集中教育、观看教育影片、党员干部一起做“朗读者”等活动,强化党性教育实践。

(2)组织学习先进典型。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党章党规研学、我为融安献一策民主议事、在职党员进村屯、“微心愿”认领、“党建+”脱贫攻坚、下基层送文化、送民政、送服务等党员活动日活动。

(3)开展专项检查。组建学习教育专项督查组,每季度对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及时整改,并进行通报,对督查出现两次以上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实施学习创新工程

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开拓创新的干部减压担责。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好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鼓励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3.实施岗位练兵工程。

科学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一是注重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长的干部的交流换岗;二是注重对优秀后备干部的交流换岗,让后备干部在急难险重等工作岗位上更快成长进步;三是注重对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干部的交流换岗,提升专业型干部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专业型领导岗位储备人才;四是对不胜任现任职务的进行交流换岗,对思想上有偏差、作风上有不足、能力上有欠缺等方面问题的干部,交流到其他岗位进行重新锻炼或直接免去现任职务,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提供机会和平台。

4.实施固本清源工程

(1)抓早抓小,增强干部监督经常性。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谈话提醒,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干部监管的常态。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坚决问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注重教育引导,把严管与关爱、约束与激励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实干者鼓劲、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保护好、调动好干部积极性。

(2)规范考核,增强干部监督实效性。健全以德的考察为关键、能力实绩考核为重点、群众公认程度考评为验证的考核体系,规范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加强对掌控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监督。进一步探索干部考核的有效办法,既加强日常考核,更注重绩效考核,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多种办法,增强考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强化考评,发挥绩效杠杆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中心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考评指标,合理调配分值,进一步充分调动各股室及二层单位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严格实行绩效奖励二次分配制度,推行“岗位绩效考核体系”,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针对不同岗位设置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岗位绩效考核得分进行绩效奖励二次分配,打破一般干部做好做坏一个样、大锅饭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政局“三个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三个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落实,广泛走进班子、走进干部、走进群众,进行访谈了解情况,做好综合研判。

(二)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方案,要把各项活动、各项要求具体化,落实责任制,确保落实。要坚持不懈,常抓常新,不断追求各项活动更高的目标,使干部的作风纪律、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明显的提升,使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落地落实。

(三)抓好舆论宣传。要加强对“三个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电子屏等传播媒介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 “三个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提高干部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关注度和参与度。要重点宣传 “三个年”活动中的显著成效和经验做法,及时曝光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推进“三个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严肃问责追究。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藏、不遮丑,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该查处的严肃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曝光的点名道姓曝光。对“三个年”活动工作部署要求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频发,或对本单位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不力、查处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附件:融安县民政局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融安县民政局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

“能力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优越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  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门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孙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肖  媛  办公室负责人

朱厚萍  计财股股长

雷  强  区划地名股股长、副主任科员

韦宗实  优抚股股长

肖彦明  救灾救济股股长

苏珂卉  核对中心主任

韦庆新  低保股股长

黄超文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股股长

廖罗盛  社会福利院院长

刘晓薇  婚姻登记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肖媛同志兼任,工作人员视情况从相关股室及二层机构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