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融安县2016年人行道改造工程 209国道融水路口至东方上城路段 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融发改规字〔2017〕113号
关于给予融安县2016年人行道改造工程
209国道融水路口至东方上城路段
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县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的《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融安县2016年人行道改造工程209国道融水路口至东方上城路段立项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7-450224-48-01-014524。
二、同意融安县2016年人行道改造工程209国道融水路口至东方上城路段工程立项。
三、建设地点:融安县209国道融水路口至东方上城路段。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人行道改造线路总长度932.2米,拆除人行道结构层10554.0平方米,拆除混凝土路缘石长度1721.0米,新建人行道采用透水砖铺设总面积为10554.0平方米;人行道透水砖平铺面积4075.0平方米,人行道透水砖竖铺面积5771.1平方米。天然石路缘石长度1721.0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5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项目前期工作。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