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 “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 安 县
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融发改字〔2017〕5号
关于印发《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
“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18日
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
“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融安县委关于印发融安县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融发〔2017〕8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局“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以下简称“三个年”)活动,经研究,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三个年”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开展“三个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正风肃纪,巩固和深化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成果;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全局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行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活动时间及对象
活动时间为2017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活动对象为全局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总体目标
(一)在作风整治上。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以“治顽疾、转作风、强形象、提效能”为主题的作风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杜绝“议而不决、决而不施、施而无效”的行为,推动全局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大改观、作风纪律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在纪律教育上。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警示教育、作风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培育优良作风,认真解决突出问题,以良好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在能力提升上。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解决干部党性修养不够、工作干劲减退、干事能力不足、执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实现干部队伍“五个进一步”,即党性观念进一步坚定、业务本领进一步增强、境界品位进一步升华、创业激情进一步焕发、攻坚能力进一步提高,让事业有成,使人民满意。
三、工作任务
(一)关于作风整治年。
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
1.管党治党方面。重点围绕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及巡视工作要求,强化“六个聚焦”,重点整治“四个意识”不强,尤其是看齐意识不强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不够,民主生活会思想交锋少,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和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重点整治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学风不正,学用脱节,玩风盛行、纵酒闹事以及基层调研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收受礼品礼金、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以及对贯彻落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不力问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劳民伤财和基层干部不担当、不干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对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融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部署不深入、政策宣传不全面、贯彻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作风整治年活动推进不力,巡察整改不到位等问题;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等问题。特别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全局重大项目进行专项整治和重点督查,实行实时管理、全程督办、限时办结。严肃整顿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等、靠、推、拖”等行为,对股室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项,股室不作为或推诿;对项目推进出现问题股室无法解决但一直积压不报局领导决策,造成矛盾越积越深等行为,延误工期、甚至导致项目停滞的,局领导坚决予以问责,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失职渎职等进行查处。
4.脱贫攻坚工作方面。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在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关于纪律教育年。
着力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堂党课、一次案例剖析活动、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开展一次专题廉政谈话、一次组织生活会、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
1.上一堂党课。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党组织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实现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全覆盖。
2.开展一次案件剖析活动。通过文件、微信、网站等媒介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组织全局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学习典型案件警示录、《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
3.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党员到局国税局、地税局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参观学习。
4.开展一次专题廉政谈话。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所分管股室。
5.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党纪、国法和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纪律规矩要求,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6.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党章党纪党规、观看典型案例剖析、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培训、观看党风廉政教育成果展、党风廉政教育文化巡演、宣讲等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7.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党章党纪党规知识竞赛。组织开展传统家规家训家风建设活动,开展全局性的家规家训家风征文大赛、演讲比赛、绘画大赛及摄影大赛评比,争取吸引各个年龄层次的老百姓都参与到我局的廉政文化建设中来,组织开展“好家风大家谈”主题座谈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习传统家规家训、乡规民约精华,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三)关于能力提升年。
着力实施二项工程:即思想建设工程、固本清源工程。
1.实施思想建设工程。
(1)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以提升干部党性修养为出发点,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按照“党性教育+”的模式,每季度明确一个学习主题,开设党性教育必修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保障组织生活的效果。分批次组织广大党员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以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听取一堂廉政教育课、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展示厅、编写一篇心得体会的学习形式,筑牢思想防线。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集中教育、观看教育影片、党员干部一起做“朗读者”等活动,强化党性教育实践。
(2)组织学习先进典型。以开展“亮身份、作表率,到一线、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党员先锋评比、党员服务示范窗评比、“党员先锋在身边”演讲比赛、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活动。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党章党规研学、我为融安献一策民主议事、在职党员进社区、“微心愿”认领、“党建+”脱贫攻坚、下基层送文化、送服务等党员活动日活动。
2.实施固本清源工程。
(1)抓早抓小,增强干部监督经常性。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回复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谈话提醒,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干部监管的常态。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对违法乱纪的干部严肃查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坚决问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注重教育引导,把严管与关爱、约束与激励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实干者鼓劲、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保护好、调动好干部积极性。
(2)规范考核,增强干部监督实效性。健全以德的考察为关键、能力实绩考核为重点、群众公认程度考评为验证的考核体系,规范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加强对掌控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监督。进一步探索干部考核的有效办法,既加强日常考核,更注重绩效考核,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多种办法,增强考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三个年”活动,特成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廖建昌 局长
副组长: 龙东传 副局长
陈晓冬 副局长
韦承哲 副局长
覃泽新 副局长
黄启周 纪检组长
成 员: 陈菊芬 办公室主任
杨文欣 农村经济股股长
覃 杰 工业与商贸流通股股长
梁满莲 国民经济综合股股长
赖淑霜 社会发展股股长
赵 玲 固定资产投资股股长
(二)精心组织实施。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方案,要把各项活动、各项要求具体化,落实责任制,确保落实。要坚持不懈,常抓常新,不断追求各项活动更高的目标,使干部的作风纪律、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明显的提升,使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落地落实。
(三)抓好舆论宣传。要加强对“三个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微信、电子屏等传播媒介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局开展“三个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提高干部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关注度和参与度。要重点宣传在“三个年”活动中的显著成效和经验做法,及时曝光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推进全局“三个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严肃问责追究。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藏、不遮丑,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该查处的严肃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对“三个年”活动工作部署要求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频发,或对本单位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不力、查处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