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议委 员会及案件常规集体讨论人员的通知
各所、局机关各股、室、大队、稽查局:
为规范我局案件集体讨论工作,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鉴于我局机构改革工作机构设置变化和人员工作变动的实际情况,现对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议委员会及案件常规集体讨论会人员进行调整。
一、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议委员会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李燕回 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主任:覃卢成 党组书记
覃荣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春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涌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 楠 副局长
韦 波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吴学伟 办公室主任
王飞凤 法规与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
韦联安 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兼任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局局长
覃翠田 市场主体信用管理股股长兼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股长和行政审批股股长
陈开颜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队长兼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
黄晓文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股长,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股长和经济检查大队副大队长
覃 晴 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股股长兼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局副局长
谭德昌 计量与标准化管理股股长兼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局副局长
黄启恩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莫 军 质量与科技认证管理股股长
曾建祥 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股股长
罗淑琼 综合协调股股长
蓝忻林 食品流通监管股股长
杨贵生 食品生产监管股股长
莫鸿森 食品餐饮服务监管股股长
杨昭礼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
刘承珍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
二、案件常规集体讨论会人员调整如下:
案件常规集体讨论参加人员为分管法规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局领导、分管行政执法的局领导、法规与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人、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该类型案件的业务股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及相关人员。
三、县局法规与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承担案件审议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