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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7-04-12 09:49    |  作者: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所、局机关各股、室、大队、稽查局:

现将《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412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监管人员监管综合能力,并加强对全县餐饮服务食品行业的有效监管,提高全县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相对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全县广大群众广泛了解食品安全形势和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并使之自觉参与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队伍中,严防严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推动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特制定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强化在几方面抓出成效

(一)制作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窗:充分利用中央和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在各乡镇所、城东所门口(有场地的情况下)各制作一个“食品安全知识” 宣传窗,让过往群众、办事群众广泛了解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二)印制宣传资料:利用各级下拨的宣传经费印制各种宣传资料,通过日常监督、培训以及3.15、食品宣传周、12.4等宣传日,把宣传资料发放给广大群众,全年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2万份。

(三)媒体宣传:一方面在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媒体合作宣传报道餐饮食品日常监督、案件查处、重大节日活动保障检查;另一方面加强本单位职工根据工作开展的时段性、实时性撰写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新闻稿件,进行及时有效报导。2017年地方性广播电视新闻播放力争每乡镇不少于1篇、长安镇不少于2篇、城东所不少于3篇,市级新闻播放力争全县不少于2篇。另外,充分利用本局公众微信平台宣传餐饮监管工作的典型工作。

二、抓好培训工作,提升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2017年,将计划开展好两方面人员的培训工作:

(一)全县食品监管人员的全员培训。针对三局合一后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现状,20173-5月,将举办两至三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物中毒预防及处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餐饮环节的相关监管要求等,培训的事项具体由食品餐饮股负责。

(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管理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所、城东所根据辖区餐饮环节从业人员的实际数量,确定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期数,每乡镇不少于一期、城东所不少于三期、长安所不少于两期,培训内容以《餐饮服务食品从业规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餐饮环节的相关监管要求等,培训的具体事项由各乡镇所、城东所负责。

三、抓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全县各类餐饮店1000余家,根据自治区对餐饮服务食品监管量化分级管理相关要求,各乡镇所、城东所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量化分级结果,加强对每一家餐饮店的日常监管频次,即A级一次以上、B级二次以上、C级三次以上。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进货台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手续完善等工作,每次检查均制作监督意见书,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留下影像资料等存档。在日常监督的同时,针对“地沟油”、瘦肉精等等上级监管部门列入专项整治的项目要进行重点督查。对存在问题较多、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餐饮店,应及时予以立案查处。要求日常监管覆盖率达100%;量化分级管理率达80%

四、推进“明厨亮灶”与餐饮许可现场审查工作有效衔接

“明厨亮灶”工作是加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规范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净化餐饮单位环境卫生的有效手段。按照自治区局对“明厨亮灶”工作进度要求,为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各乡镇所、城东所必须把“明厨亮灶”工作与餐饮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进行有效衔接。根据申请许可业主餐饮食品经营场地的实际情况,多动员、多引导、多指导业主完善“明厨亮灶”设施、设备建设,严格控制有条件而又未进行“明厨亮灶”的餐饮许可现场审查通过率。餐饮股负责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收集各所上一季度“明厨亮灶”建设相关信息,并汇总上报市局餐饮科。

五、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活动

食品安全保障是顺利举办各种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基础,更是确保全社会愉快、祥和过好重大节假日的重要保证。各乡镇所、城东所必须高度认识这些重大日子的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性、敏感性,在食品安全保障中,要严格做到:有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有与接待餐饮单位签定食品安全保障协议、有在接待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快速检测等相关资料存档,力求每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实、做细、不遗漏,确保全年重大日子不出食品安全事故。

六、落实辖区餐饮服务食品网格化监督管理

随着“一户一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乡镇要把监管对象分片区落实到每一个监管人员身上,确保人人头上有监管任务、每个监管对象均有人监管,做到监管不留死角。餐饮食品监管股要做好网格化监督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力争于8月底前辖区餐饮服务食品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达到全覆盖。

七、推广餐饮服务食品电子监管应用

电子监管是动态监督餐饮单位的重要手段,按照区、市局对餐饮单位实施电子监管工作推进的要求,2017年必须完成区、市两级下达的餐饮单位电子监管覆盖率达60%以上的任务。

八、加强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学校就餐的群体是一个敏感群体,就餐人数众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环节、因素也较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传播快、患病人数多。所以,各乡镇所、城东所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管工作。学校食堂除了加强日常监管外,重点要抓好春、秋两学期开学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考高考期间考点学校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切实确保全年学校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九、继续开展“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食药监餐[2017]1号文)精神,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2017年《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方案》由餐饮股制订),通过“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全力提升我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17年开展的“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示范学校食堂”荣誉称号将不设数量限定,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办法》要求的,将颁发“示范学校食堂”荣誉牌匾。对过去已获得过“十佳示范学校食堂”等荣誉称号的,如果在今年的“示范学校食堂”评比过程中,达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办法》标准的或年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将取消原有荣誉称号,同时摘牌。

十、加强督促检查

全年,各乡镇所、城东所对辖区内餐饮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频次、内容、成效及成在问题,餐饮食品监管股要负责开展督促检查,督促检查包括对餐饮单位现场抽查和各所档案抽查两大块(具体督查内容由餐饮股拟定),督促检查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每次督促检查要做到有通知、有检查内容、有总结。通过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各乡镇所、城东所在履行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取得的好经验加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餐饮行业的食品经营行为在我局监管的情形下,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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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4-12 09:49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所、局机关各股、室、大队、稽查局:

现将《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412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监管人员监管综合能力,并加强对全县餐饮服务食品行业的有效监管,提高全县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相对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全县广大群众广泛了解食品安全形势和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并使之自觉参与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队伍中,严防严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推动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特制定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强化在几方面抓出成效

(一)制作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窗:充分利用中央和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在各乡镇所、城东所门口(有场地的情况下)各制作一个“食品安全知识” 宣传窗,让过往群众、办事群众广泛了解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二)印制宣传资料:利用各级下拨的宣传经费印制各种宣传资料,通过日常监督、培训以及3.15、食品宣传周、12.4等宣传日,把宣传资料发放给广大群众,全年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2万份。

(三)媒体宣传:一方面在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媒体合作宣传报道餐饮食品日常监督、案件查处、重大节日活动保障检查;另一方面加强本单位职工根据工作开展的时段性、实时性撰写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新闻稿件,进行及时有效报导。2017年地方性广播电视新闻播放力争每乡镇不少于1篇、长安镇不少于2篇、城东所不少于3篇,市级新闻播放力争全县不少于2篇。另外,充分利用本局公众微信平台宣传餐饮监管工作的典型工作。

二、抓好培训工作,提升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2017年,将计划开展好两方面人员的培训工作:

(一)全县食品监管人员的全员培训。针对三局合一后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现状,20173-5月,将举办两至三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物中毒预防及处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餐饮环节的相关监管要求等,培训的事项具体由食品餐饮股负责。

(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管理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所、城东所根据辖区餐饮环节从业人员的实际数量,确定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期数,每乡镇不少于一期、城东所不少于三期、长安所不少于两期,培训内容以《餐饮服务食品从业规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餐饮环节的相关监管要求等,培训的具体事项由各乡镇所、城东所负责。

三、抓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全县各类餐饮店1000余家,根据自治区对餐饮服务食品监管量化分级管理相关要求,各乡镇所、城东所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量化分级结果,加强对每一家餐饮店的日常监管频次,即A级一次以上、B级二次以上、C级三次以上。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进货台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手续完善等工作,每次检查均制作监督意见书,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留下影像资料等存档。在日常监督的同时,针对“地沟油”、瘦肉精等等上级监管部门列入专项整治的项目要进行重点督查。对存在问题较多、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餐饮店,应及时予以立案查处。要求日常监管覆盖率达100%;量化分级管理率达80%

四、推进“明厨亮灶”与餐饮许可现场审查工作有效衔接

“明厨亮灶”工作是加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规范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净化餐饮单位环境卫生的有效手段。按照自治区局对“明厨亮灶”工作进度要求,为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各乡镇所、城东所必须把“明厨亮灶”工作与餐饮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进行有效衔接。根据申请许可业主餐饮食品经营场地的实际情况,多动员、多引导、多指导业主完善“明厨亮灶”设施、设备建设,严格控制有条件而又未进行“明厨亮灶”的餐饮许可现场审查通过率。餐饮股负责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收集各所上一季度“明厨亮灶”建设相关信息,并汇总上报市局餐饮科。

五、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活动

食品安全保障是顺利举办各种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基础,更是确保全社会愉快、祥和过好重大节假日的重要保证。各乡镇所、城东所必须高度认识这些重大日子的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性、敏感性,在食品安全保障中,要严格做到:有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有与接待餐饮单位签定食品安全保障协议、有在接待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快速检测等相关资料存档,力求每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实、做细、不遗漏,确保全年重大日子不出食品安全事故。

六、落实辖区餐饮服务食品网格化监督管理

随着“一户一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乡镇要把监管对象分片区落实到每一个监管人员身上,确保人人头上有监管任务、每个监管对象均有人监管,做到监管不留死角。餐饮食品监管股要做好网格化监督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力争于8月底前辖区餐饮服务食品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达到全覆盖。

七、推广餐饮服务食品电子监管应用

电子监管是动态监督餐饮单位的重要手段,按照区、市局对餐饮单位实施电子监管工作推进的要求,2017年必须完成区、市两级下达的餐饮单位电子监管覆盖率达60%以上的任务。

八、加强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学校就餐的群体是一个敏感群体,就餐人数众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环节、因素也较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传播快、患病人数多。所以,各乡镇所、城东所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管工作。学校食堂除了加强日常监管外,重点要抓好春、秋两学期开学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考高考期间考点学校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切实确保全年学校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九、继续开展“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食药监餐[2017]1号文)精神,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2017年《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方案》由餐饮股制订),通过“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全力提升我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17年开展的“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示范学校食堂”荣誉称号将不设数量限定,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办法》要求的,将颁发“示范学校食堂”荣誉牌匾。对过去已获得过“十佳示范学校食堂”等荣誉称号的,如果在今年的“示范学校食堂”评比过程中,达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办法》标准的或年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将取消原有荣誉称号,同时摘牌。

十、加强督促检查

全年,各乡镇所、城东所对辖区内餐饮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频次、内容、成效及成在问题,餐饮食品监管股要负责开展督促检查,督促检查包括对餐饮单位现场抽查和各所档案抽查两大块(具体督查内容由餐饮股拟定),督促检查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每次督促检查要做到有通知、有检查内容、有总结。通过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各乡镇所、城东所在履行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取得的好经验加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餐饮行业的食品经营行为在我局监管的情形下,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