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安县开展脱贫摘帽决胜年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融及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开展脱贫摘帽决胜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融安县开展脱贫摘帽决胜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把融安县脱贫攻坚工作抓紧抓准抓到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17年底前率先在柳州市实现贫困县脱贫摘帽,我县决定在2017年开展脱贫摘帽决胜年活动。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来抓,紧扣脱贫摘帽各项指标,紧紧围绕“1234710”工作思路(即:明确“一个目标”、树立“两大理念”、建立“三支队伍”、做到“两个四清”、依托“七大板块”、打造“十大扶贫模式”),举全县之力,超常规推进,坚决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融安县是区定贫困县,属于滇桂黔石漠化连片特困地区县份。2016年共实现8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减少贫困人口4279户16350人。尚有45个贫困村、贫困人口10623户37418人。2016年底全县贫困发生率为16.48%。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的工作部署要求,2017年底前融安县实现贫困县脱贫摘帽,3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减少贫困人口31060人,全县贫困发生率均控制在3%以下,实现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摘帽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并顺利通过自治区、柳州市核查验收和国家第三方评估。
三、脱贫标准
(一)贫困户实现“八有一超”。“八有”指有收入来源、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路通村屯、有饮用水、有电用、有电视看;“一超”指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二)贫困村实现“十一有一低于”。“十一有”指有特色产业、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路通村屯、有饮用水、有电用、有公共服务设施、有电视看、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好的“两委”班子;“一低于”指贫困发生率低于3%。
(三)贫困县实现“九有一低于”。“九有”指有特色产业、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路通村屯、有饮用水、有电用、有公共服务设施、有社会救助;“一低于”指农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
四、指标分析及解决措施
通过整合贫困户“八有一超”、贫困村 “十一有一低于”和贫困县“九有一低于”脱贫摘帽31项指标中的重叠设置,归纳起来,实际有15项脱贫摘帽指标,可以分为7项硬件指标(即:有住房保障、有饮用水、有电用、有通村硬化道路、20户以上自然屯通砂石以上道路、有电视看、有公共服务设施)和8项软件指标(即:有收入来源或有社会救助、年人均纯收入、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特色产业、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好的“两委”班子、贫困发生率)。
经认真梳理,目前我县15项指标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如下:
(一)有住房保障:一是有贫困户1957户6529人“有住房保障”指标尚未达标,其中:无房的246户643人,不稳固房的818户2649人,人均住房面积未达13平方米的893户3237人。二是今年30个计划脱贫村中,有16个村(泗顶村、儒南村、安宁村、隘面村、瑶送村、六寮村、东江村、福下村、同仕村、新寨村、古板村、泗安村、古龙村、沙子村、董安村、设洞村)有住房保障”指标尚未达标,即住房未达标农户数占全村总户数百分比大于5%。三是有农户(包含贫困户,下同) 3650户12651人“有住房保障”指标尚未达标,其中:无房的397户1089人,不稳固房的1262户4255人,人均住房面积未达13平方米的1991户7307人。
解决措施:一是筹措资金98064万元,加快实施融安县浮石镇“老乡家园——蒙洞移民安置小区”、融安县浮石镇“老乡家园——东江移民安置小区”、融安县板榄镇“老乡家园——兴盛移民安置小区”、融安县大良镇“老乡家园——祥和移民安置小区”、融安县“老乡家园——新民移民安置小区”、融安县“老乡家园——长锌移民安置小区”、融安县“老乡家园——康欣移民安置小区”、 融安县“老乡家园——融城移民安置小区”等8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解决16344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二是筹措资金2920万元,实施危旧房改造1000户,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优先安排危旧房改造指标,做到“应改尽改”,确保“有住房保障”指标达标并得巩固提升。
责任专责小组:县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负责危旧房改造)。
牵头单位:县移民局、发改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县住建局(负责危旧房改造)。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二)有饮用水:一是有贫困户367户1416人“有饮用水”指标尚未达标。二是今年30个计划脱贫村中,有 4 个村(泗顶村、儒南村、中村村、拉谢村)“有饮用水”指标尚未达标,即有饮用水未达标农户数占全村总户数百分比大于5%。三是有农户764户2961人“有饮用水”指标尚未达标。
解决措施: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3600万元,新建或改扩建128处饮水工程,进一步解决和改善农村群众的饮水保障问题,确保“有饮用水”指标达标并得到巩固提升。
责任专责小组: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三)有电用:一是有贫困户39户105人“有电用”指标尚未达标。二是今年30个计划脱贫村中,有 1 个村(福下村)“有电用”指标尚未达标,即有电用未达标农户数占全村总户数百分比大于5%。三是有农户164户579人“有电用”指标尚未达标。四是全县有18个贫困村(红妙村、蒙村村、里鸟村、古龙村、大岸村、岭背村、新寨村、杨柳村、古兰村、同仕村、福下村、瑶送村、安宁村、寻村村、福田村、六寮村、泉头村、谏村村)老旧供电网络需要更新改造。
解决措施:筹措资金 1857万元,对上述红妙村等12个贫困村老旧供电网络进行更新改造,余下的福下村、蒙村村2个贫困村尚未通电农户通过低压业扩延伸、易地移民搬迁等方式解决,提升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让贫困户家庭得到正常供电,确保“有电用”指标达标并得到巩固提升。
责任专责小组: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融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四)有通村硬化路:全县137个行政村已全部通硬化道路,指标已达标。
(五)20户以上自然屯通砂石以上道路:全县20户以上自然屯有326个屯640.9公里通屯道路未硬化,有164个屯293.78公里原有通屯硬化道路破损严重需重新硬化,以上道路还需修建桥梁、过水路堤211处5444延米。
解决措施:筹措资金59214万元,实施通屯道路硬化大会战,实现20户以上自然屯全部通硬化道路,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促进贫困村(屯)经济社会发展,确保“20户以上自然屯通砂石以上道路”指标达标并得到巩固提升。
责任专责小组: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六)有电视看:一是有贫困户804户2065人“有电视看”指标尚未达标,其中:无电视机的777户1980人,无法接收电视信号的27户85人。二是今年30个计划脱贫村中,有9个村(沙子村、大岸村、新寨村、同仕村、东江村、泗顶村、儒南村、古板村、福下村)“有电视看”指标尚未达标,即有电视看未达标农户数占全村总户数百分比大于5%。三是有农户1150户2940人“有电视看”指标尚未达标,其中:无电视机的1094户2745人,无法接收电视信号的56户195人。
解决措施:一是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电视信号全覆盖。二是通过社会企业帮扶、定点单位帮扶等方式,解决贫困户无电视可用问题,提高农村家庭电视普及率。确保“有电视看”指标达标并得到巩固提升。
责任专责小组: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负责广电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专责小组(负责电视机)。
牵头单位:县文体新广局。
责任单位: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七)有公共服务设施:一是有4个行政村(吉照村、泉头村、培村村、岭背村)村委会尚未有宣传栏;有6个行政村(大岸村、福下村、崖脚村、长龙村、浮石村、雅瑶村) 村内尚未有卫生室,因年久失修,与公共服务中心合建等原因尚有20个行政村(治安村、同仕村、大巷村、大乐村、湖洞村、龙山村、江北村、龙纳村、儒南村、隘口村、谏村村、山口村、三坡村、红卫村、雅仕村、东潭村、太江村、大琴村、小洲村、竹子村)的卫生室尚未达到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要求;有14个行政村(车平村、吉照村、泉头村、桥头村、木瓜村、隘口村、浮石村、红日村、湖洞村、永安村、大良村、培村村、岭背村、新林村)村内尚未有篮球场(或文化室或农家书屋或戏台)。二是有3个行政村(福上村、古板村和中村村)村委会所在地或中心学校未能通过有线方式接通网络宽带;其余的行政村都已达标。
解决措施:加快村级公共服务场所建设步伐,完善行政村公共服务设施,提高行政村办公服务水平。一是筹措资金555万元,其中:投入8万元新建4个村委会宣传栏,投入442万元新建或维修26个村卫生室,投入105万元新建14个村篮球场(或文化室或农家书屋或戏台);二是筹措资金15万元,在未通有线网络的3个村安装光纤网络,确保“有公共服务设施”指标达标并得到巩固提升。
责任专责小组: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负责村委宣传栏),文体新广局(负责文体设施),卫计局(负责村卫生室),电信公司(负责有线网络)。
责任单位: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八)有收入来源或有社会救助:一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尚有2130户“有收入来源”指标尚未达标。二是预计有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户770户2384人未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解决措施: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确保贫困户脱贫摘帽“有收入来源”达标、贫困县脱贫摘帽“有社会救助”达标。
责任专责小组:县公共服务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公共服务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九)年人均纯收入:截止2016年底,从帮扶手册(或扶贫信息系统)收入登记情况来看,有4504户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在3100元以下,年人均纯收入指标尚未达标。
解决措施:一是通过发展产业,让贫困户有持续、稳定的收入保障;二是通过务工增加收入,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并引导贫困户外出务工就业;三是通过政策性补助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各种政策性补助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四是通过金融扶持,采取扶贫小额信贷入股分红,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五是通过旅游扶贫开发,推进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业,带动贫困户增收。
责任专责小组: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产业开发、旅游开发),县公共服务专责小组(负责转移就业、政策性补助),县资金政策专责小组(负责扶贫小额信贷)。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负责产业开发),县人社局(负责转移就业、政策性补助),县旅游局(负责乡村旅游开发),县农村商业银行(负责扶贫小额信贷)。
责任单位: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资金政策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十)有村集体经济收入:今年30个计划脱贫村中,有14个村(瑶送村、安宁村、隘面村、拉谢村、董安村、设洞村、同仕村、东江村、古丹村、良老村、中村村、古板村、杨柳村、新寨村)无集体经济收入,达不到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其余16个村虽然有集体经济收入,但基础薄弱、总量偏低。
解决措施:采取村集体就地入股企业或合作社、集体土地流转、电子商务、场地和铺面租赁等方式,培育集体经济,获得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为贫困村集体年收入到2020年达5万元以上打下基础。
责任专责小组:县组织保障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组织保障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农业局、经贸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 2017年10月底。
(十一)有特色产业:全县已形成金桔、香杉、甘蔗、罗汉果、青蒿、畜牧水产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但特色产业对贫困户的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产业造血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
解决措施:一是通过出台《融安县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投入产业奖补资金3836万元,带动贫困户发展金桔、香杉、甘蔗、罗汉果、青蒿、核桃、构树、毛竹低改、高产油茶、蔬菜、畜牧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进一步深化推广融安十大产业扶贫模式。二是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每个劳动力都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
责任专责小组: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十二)有义务教育保障:一是有90名适龄未成年人未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原因主要有:重度残疾12 人,精神疾病20人,重大疾病6 人,厌学48人,家庭贫困4人。二是今年30个计划脱贫村中,有8个村(雅仕村、董安村、设洞村、潭头村、大岸村、沙子村、六寮村、东江村)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制度尚未健全、措施尚未落实到位。
解决措施:一是健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发展保障体系、师资队伍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二是实行控辍保学责任制,教育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抓好日常控辍保学工作,动员因厌学辍学学生返校学习;通过教育补贴和社会帮扶方式,帮助因贫辍学的学生返校学习。
责任专责小组:县公共服务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公共服务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十三)有基本医疗保障:截止目前,全县及30个计划脱贫村2017年新农合参合率尚未达到95%,未达到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
解决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县新农合参合率,动员农村家庭自行缴费参加新农合,确保贫困户、退出户家庭所有成员均参加新农合,确保全县及各脱贫村有“基本医疗保障”指标达标。
责任专责小组:县公共服务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公共服务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
(十四)有好的“两委”班子:全县今年30个计划脱贫村中,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完成整改,虽已达标,但仍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巩固。
解决措施:一是每年优先选派贫困村干部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村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针对计划脱贫村可能出现的软弱涣散问题,继续强化整改加以巩固,确保村“两委”班子能较好地履行职责,能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责任专责小组:县组织保障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组织保障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十五)贫困发生率:一是现有贫困户10623户37418人,贫困发生率为16.48%,尚未达到“贫困发生率低于3%”的贫困县脱贫摘帽标准。二是今年30个计划脱贫村当前贫困发生率均高于3%(六寮村11.1%,东江村22.8%,沙子村15.54%,潭头村10.2%,大岸村10.5%,董安村27.5%,设洞村30.72%,雅仕村7.32%,木吉村10.78%,马步村11.5%,古龙村17%,拉谢村18.75%,蒙村村29.6%,杨柳村4.51%,新寨村15.58%,寻村村12.01%,瑶送村23.2%,隘面村13.95%,安宁村20%,儒南村6.14%,泗顶村13.92%,章口村4.37%,冠带村29.50%,良村村6.7%,福下村 38.9%,同仕村21.4%,古板村20.8%,良老村25 %,中村村28%,古丹村19.8%),尚未达到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
解决措施:通过大力实施七个一批、推进十大扶贫模式,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摘帽,降低贫困发生率。
责任专责小组:县综合协调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
五、核验和评估迎检工作措施
2016年实践表明,《帮扶手册》、双认定验收表、扶贫系统数据、佐证材料档案和群众满意度是区市脱贫摘帽核验和国家第三方评估的最主要内容和依据。今年要按照“四规范、一提高”的要求,从早、从紧、从实抓好脱贫摘帽核验和评估迎检工作。
(一)规范《帮扶手册》填写工作。一是抓好全面培训。在2017年2月20日前,召开全县“一户一册一卡”培训大会,紧接着以部门、乡(镇)、村为单位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抓好重点指导。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帮扶业务骨干,以及教育、卫生、公安等系统的帮扶联系人给予重点指导,确保全县《帮扶手册》填写质量整体提升。三是抓好督促检查。严格实行每月督查暗访和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时整改。
(二)规范脱贫“双认定”工作。一是严格标准。贫困户、贫困村脱贫摘帽必须达到“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指标标准,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贫困户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健康状况、小孩上学、受扶持情况及贫困户识别得分等因素,排出顺序,先易后难,合理认定脱贫摘帽对象;综合考虑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扶持情况、公共服务、组织建设等因素,合理认定脱贫摘帽贫困村。二是严格程序。贫困户脱贫把好“双认定”签字、村级评议和乡(镇)审核公示关,贫困村脱贫摘帽要把好乡(镇)验收认定、县级审核公示关,确保每个环节和细节工作到位,经得起检验和评估,坚决杜绝出现“假脱贫”、“被脱贫”。
(三)规范扶贫系统动态管理。一是加强全国扶贫系统操作业务培训,让乡(镇)参与扶贫工作的每位干部都会操作系统,以确保有充足的信息录入人员力量。二是严格按照扶贫系统动态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信息更新录入、纠错、清洗等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动态管理,确保系统数据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脱贫脱帽工作成效。
(四)规范县、乡、村、户四级档案。一是认真总结2016年档案材料工作经验,借鉴学习先进县区做法,按照“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和“九有一低于”脱贫摘帽标准,及早制定统一的县、乡、村、户四级档案目录和各种佐证材料模版。二是加大档案资料收集力度。县扶贫办、各乡(镇)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目录清单,落实专人、集中人力把与脱贫摘帽密切相关的佐证材料收集完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理和归档工作,为全县脱贫摘帽提供真实可靠、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五)提高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是做好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不满意,工作效果就会打折扣。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结对帮扶群众满意度意识,在开展帮扶工作中真正做到人员到位、感情到位、工作到位、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让贫困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八个专责小组的工作机制,增设脱贫攻坚督查专责小组,坚持每月例会制度,提高议事、决策效率,科学研判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专责小组加强对成员单位的协调组织,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措施,确保所承担的脱贫指标任务全面达标。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对脱贫攻坚工作要坚持亲自抓,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上来。
(二)抓好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2017年重大督办事项,县纪委、县重点督查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实行每月督查暗访和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时整改,把督查结果与单位及个人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相挂钩。
(三)建立奖惩机制。全面落实帮扶单位、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突击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工作督查,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领导班子予以问责。
(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沟通和联系,多渠道筹措资金,打好涉农资金组合拳,做到“多条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扶贫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机制。
(五)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乡(镇)、村扶贫干部队伍力量,加大县、乡(镇)、村扶贫工作队伍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力度,切实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凝聚起干部群众共同投入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精准脱贫工作中的引领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
(六)强化宣传报道。紧扣深化推广融安十大扶贫模式,宣传、广电部门要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现代网络进行报道。广泛宣传和倡导扶贫有功、脱贫光荣的进步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扶贫工作、关爱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夺取全县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