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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安县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1-20 16:32    |  作者: 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融及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融安县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扶贫产业开发会议精神,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完成脱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重大战略,按照“七个一批”的思路,把扶贫攻坚工作抓紧、做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2017年完成全县1.2万人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三、实施内容

2017年全县共实施十一大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责任状,确保产业开发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用好自治区、柳州市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整合技术,整合目标,整合示范点、示范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进行重点报道,营造加快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2.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3.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4.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

            施方案

          5.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6.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7.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8.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9.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10.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1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金桔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发展滑皮金桔,努力打造柳州市特色水果产业带,提升融安金桔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项目计划发展春植滑皮金桔4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计划发动135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000人。滑皮金桔标准化种植,三年可进入投产期。投产前每亩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农药等,不含人工劳务费)7500元,投产后每亩投入3000元,亩产值达到15000元,实现亩纯收入12000元。项目实施可巩固120048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奖补标准和限额

滑皮金桔项目每亩奖补1000元。

滑皮金桔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4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滑皮金桔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1—4月,面积在0.5亩以上,园相整洁,长势良好。

2.按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每亩种植60—6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2.5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要求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6.按滑皮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园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2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香杉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更好的提升融安香杉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香杉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项目计划发展香杉种植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计划发动21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500人。香杉标准化种植,十年可进入采伐期。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1620元,采伐期亩产值达到10000元,实现亩纯收入8380元。项目实施可巩固1500410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香杉项目国家级苗木每亩奖补800元,区级苗木每亩奖补700元,普通杉苗每亩奖补650元。

香杉项目种植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香杉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存入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香杉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45株左右,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3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蔗糖产业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先锋,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易管理的特点,实现“公司+基地+农户”较好的经营管理模式。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甘蔗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17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亩,第二、第三年1310/。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1.0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4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移苗栽植的,移栽株距3540cm,行距30cm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5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脱温鸡苗5010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5元。

养殖要求:(1)土鸡品种;(2)林下、果园放养;(3)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4)雏鸡必须经过5060天的脱温期。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鸭苗50600羽养殖,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鹅苗405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25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2)规格为2536平方米的小箱,每个网箱不少于4个浮桶,规格为72平方米以上的大箱,每个网箱不少于8个浮桶。(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购入种兔50-300只,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种兔实数每只补贴20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12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附件6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附件7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高产油茶种植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发展新种高产油茶面积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0万元,带动6002400余人脱贫致富。高产油茶标准化种植,3年可进入丰产期。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2000元,3年内实现丰产,丰产期亩产值达到7500元,实现亩纯收入5500元。

二、奖补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

油茶种植项目每亩奖补800元。

油茶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高产油茶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高产油茶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11株左右,即2×3米的造林密度为宜,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金额为1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及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8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罗汉果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打造融安县特色中药材产业,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计划发展3000亩,扶持贫困农户600户约2400人,年人均增收500元。项目实施可带动10003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奖补每亩6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罗汉果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完成20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按种植标准种植并管护,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8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科技局负责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9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大力发展全县毛竹产业,以北部乡镇为重点,通过毛竹低改的实施,带动竹制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计划发动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500人。每亩平均投入资金200元(含肥料、不含人工劳务费),平均亩产值达到600元,实现收入400元。项目实施可带动350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毛竹低改项目每亩奖补200元。

毛竹低改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毛竹低改技术实施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毛竹低改时间为20177—9月,面积在2亩以上,要求实施带垦,带距3m,垦宽1.0米,沟宽0.3米,深20cm以上。

2.清除老竹、灌木、杂草,竹林中保持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0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融政函〔2015257号),我县安排60万元用于核桃扶贫产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计划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计划发展核桃种植75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扶持农户300户,受益人数1200人。以每个贫困人口种植10株计,年人均增收约2500元。项目的实施可带动260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每亩奖补8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每亩种植4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根据《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树介绍

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等特点,同时具备节粮、减排、提质、增效的生态与经济价值。根据饲养试验,杂交构树全株经科学发酵加工处理后,可以替代全价饲料比例高达30%,用杂交构树作为原料配合的饲料每吨可节约成本180元。杂交构树生态饲料可喂养牛、羊、猪、鸡、鸭、鹅、兔、鱼等多种动物。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构树产业优势,结合全县构树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提升构树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项目计划发展构树种植示范基地500亩,重点在泗顶镇三坡村组织实施。计划发动300户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1200人,按照构树鲜料收购价格每吨300元,每亩每年产出鲜料8—10吨计算,每亩土地年产值达到3000元。项目实施可巩固25010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泗顶镇三坡村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四、奖补标准和限额

(一)构树种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补,每亩奖补800元,每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二)农户种植构树,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奖补标准发放奖补资金。

五、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统一要求种植中科一号杂交构树,每亩要求种植1000—150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0万元。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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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安县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1-20 16:32  作者: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融及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融安县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扶贫产业开发会议精神,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完成脱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重大战略,按照“七个一批”的思路,把扶贫攻坚工作抓紧、做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2017年完成全县1.2万人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三、实施内容

2017年全县共实施十一大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责任状,确保产业开发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用好自治区、柳州市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整合技术,整合目标,整合示范点、示范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进行重点报道,营造加快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2.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3.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4.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

            施方案

          5.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6.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7.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8.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9.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10.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1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金桔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发展滑皮金桔,努力打造柳州市特色水果产业带,提升融安金桔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项目计划发展春植滑皮金桔4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计划发动135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000人。滑皮金桔标准化种植,三年可进入投产期。投产前每亩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农药等,不含人工劳务费)7500元,投产后每亩投入3000元,亩产值达到15000元,实现亩纯收入12000元。项目实施可巩固120048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奖补标准和限额

滑皮金桔项目每亩奖补1000元。

滑皮金桔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4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滑皮金桔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1—4月,面积在0.5亩以上,园相整洁,长势良好。

2.按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每亩种植60—6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2.5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要求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6.按滑皮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园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2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香杉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更好的提升融安香杉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香杉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项目计划发展香杉种植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计划发动21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500人。香杉标准化种植,十年可进入采伐期。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1620元,采伐期亩产值达到10000元,实现亩纯收入8380元。项目实施可巩固1500410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香杉项目国家级苗木每亩奖补800元,区级苗木每亩奖补700元,普通杉苗每亩奖补650元。

香杉项目种植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香杉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存入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香杉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45株左右,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3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蔗糖产业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先锋,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易管理的特点,实现“公司+基地+农户”较好的经营管理模式。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甘蔗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17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亩,第二、第三年1310/。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1.0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4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移苗栽植的,移栽株距3540cm,行距30cm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5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脱温鸡苗5010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5元。

养殖要求:(1)土鸡品种;(2)林下、果园放养;(3)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4)雏鸡必须经过5060天的脱温期。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鸭苗50600羽养殖,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鹅苗405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25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2)规格为2536平方米的小箱,每个网箱不少于4个浮桶,规格为72平方米以上的大箱,每个网箱不少于8个浮桶。(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购入种兔50-300只,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种兔实数每只补贴20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12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附件6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附件7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高产油茶种植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发展新种高产油茶面积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0万元,带动6002400余人脱贫致富。高产油茶标准化种植,3年可进入丰产期。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2000元,3年内实现丰产,丰产期亩产值达到7500元,实现亩纯收入5500元。

二、奖补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

油茶种植项目每亩奖补800元。

油茶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高产油茶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高产油茶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11株左右,即2×3米的造林密度为宜,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金额为1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及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8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罗汉果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打造融安县特色中药材产业,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计划发展3000亩,扶持贫困农户600户约2400人,年人均增收500元。项目实施可带动10003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奖补每亩6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罗汉果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完成20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按种植标准种植并管护,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8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科技局负责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9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大力发展全县毛竹产业,以北部乡镇为重点,通过毛竹低改的实施,带动竹制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计划发动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500人。每亩平均投入资金200元(含肥料、不含人工劳务费),平均亩产值达到600元,实现收入400元。项目实施可带动350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毛竹低改项目每亩奖补200元。

毛竹低改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毛竹低改技术实施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毛竹低改时间为20177—9月,面积在2亩以上,要求实施带垦,带距3m,垦宽1.0米,沟宽0.3米,深20cm以上。

2.清除老竹、灌木、杂草,竹林中保持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0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融政函〔2015257号),我县安排60万元用于核桃扶贫产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计划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计划发展核桃种植75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扶持农户300户,受益人数1200人。以每个贫困人口种植10株计,年人均增收约2500元。项目的实施可带动260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每亩奖补8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每亩种植4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根据《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树介绍

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等特点,同时具备节粮、减排、提质、增效的生态与经济价值。根据饲养试验,杂交构树全株经科学发酵加工处理后,可以替代全价饲料比例高达30%,用杂交构树作为原料配合的饲料每吨可节约成本180元。杂交构树生态饲料可喂养牛、羊、猪、鸡、鸭、鹅、兔、鱼等多种动物。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构树产业优势,结合全县构树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提升构树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项目计划发展构树种植示范基地500亩,重点在泗顶镇三坡村组织实施。计划发动300户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1200人,按照构树鲜料收购价格每吨300元,每亩每年产出鲜料8—10吨计算,每亩土地年产值达到3000元。项目实施可巩固25010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泗顶镇三坡村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四、奖补标准和限额

(一)构树种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补,每亩奖补800元,每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二)农户种植构树,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奖补标准发放奖补资金。

五、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统一要求种植中科一号杂交构树,每亩要求种植1000—150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0万元。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