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融安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 专项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融教字〔2017〕24号
关于印发《2017年融安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
专项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局二层机构:
现将《2017年融安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按时报送专项教育活动情况的相关材料。
融安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
2017年融安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
专项教育活动方案
2016年我县教育系统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为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良好的育人氛围,把师德师风建设引向深入。按照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柳州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教育法规为重点,以强化教师队伍管理,优化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思想教育、制度建设、集中整治、严明纪律为抓手,着力解决我县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教师“四个意识”,为促进我县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和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顺利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验收和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强化师德教育,力行师德规范,激励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不断加强自身的教育修养,争做让学生爱戴、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人民教师。通过集中力量查处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行为,特别是对当前群众反映教育招生、补课收费、有偿家教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成立融安县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孟生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献强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梁济亮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蔚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粟 亮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蓝文峰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黄锦文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工会主席
成 员:杨明科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莫美福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刘芳全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秦 东 县教育局安稳股股长
粟世强 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曾雪蕾 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莫美福、杨明科同志兼任,成员有刘芳全、秦 东、粟世强、曾雪蕾、陈 强等同志,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各校(园)开展相关工作。
四、活动方法和步骤
“专项教育活动”为期3 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7 年 4 月中旬—4月下旬):学习宣传阶段,抓好“四个一”
1.制定一个方案,组建一个小组,落实责任。各中学、中心校、实验幼儿园、长安镇第二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方案,组建“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召开“专项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专项教育活动”的工作要求。要将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修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列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
2.抓好一个专题学习,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单位主要领导要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柳教人〔2016〕36号)精神和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3.开展一次重温教师入职宣誓活动,建立教师诚信档案。通过宣誓活动,重温师德规范,不忘初心,强化职业精神的再教育,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同时建立教职工诚信档案,纳入教师个人档案管理中。
4.开展一次“爱在教育先锋讲坛”活动。运用身边典型的道德模范故事,展示教师职业道德光辉形象。
(二)第二阶段(2017 年5月上旬—2017 年 5 月中旬):自查自纠阶段,查摆“两个层面”问题
1.以问题为导向,进行自查自纠。
教师层面:具体查摆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1)查有无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传谣、造谣,利用网络发表不负责任言论、搞人身攻击的行为。
(2)查有无接受家长的宴请或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学习用品、乱收费、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补课收费、动员学生到自己或亲属、退休教师或其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的行为。
(3)查有无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4)查有无在教育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
(5)查有无上课时间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等行为。
(6)查有无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7)查有无上班时间酗酒、在职经商、行为不检点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8)查有无不服从工作调配和管理,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或在校内外制造事端、打架斗殴等行为。
(9)查有无与学生或学生家长有不正当关系等不道德行为。
(10)其它违反工作纪律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学校层面:
(1)查有没有加强师德建设的常态机制,是否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中小学老师师德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2)查学校有无因领导班子责任不到位而造成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问题;对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职工是否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遏制和查处。
2.层层签订承诺书。在自查自纠阶段,要层层签订承诺书。
本校全体教职员工要与学校主要领导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各学校(园)主要领导要向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承诺书(5月中旬连同2017年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单位人员签订承诺书情况表一并报县教育局纪检组备案);教职员工承诺书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同时承诺书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档案。
(三)第三阶段(2017 年 5 月下旬—6月中旬):整治阶段,用好“两个处理办法”
1.对自查自纠阶段主动交代违反师德行为并及时纠正的,按照规定从轻处理;
2.对在自查自纠阶段隐瞒不报或仍然顶风违规违纪的,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从严处理。
(四)第四阶段(2017 年6月底前)总结阶段,做好“正反两个典型通报”,巩固和扩大成果
在6月底开展专项教育工作总结,利用正反两面典型案例剖析和总结提升,对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做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章立制。
五、具体要求
(一)严明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为专项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学校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学校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所在,研究制定专项教育活动方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对没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或活动中没有组织、没有方案、没有目标,以走过场的形式予以敷衍的学校,在查明事实以后,对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处理,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取消单位或学校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的教师,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和绩效奖励及其他奖励;教师当年的年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职称、职务;三年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评选,已取得称号的,要取消其称号;五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学校要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题书面报告,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对师德建设抓得不力,导致师风不正或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学校校长主要责任;学校若对存在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处理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督查,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为使专项教育活动切实取得实效,县教育局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校(园)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在集中教育活动思想不重视、有问题不立即整改的典型案例予以从严查处,从重追究责任。对于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典型的案件,将作为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的反面典型。专项教育活动结束后,各校(园)要把开展活动的总结及相关图片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县教育局纪检组备案,县教育局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县教育局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133315,邮箱raxjyjw@163.com,联系人:陈 强。
(三)加大宣传力度,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各校(园)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和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和标语等载体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师德师风建设良好的舆论环境,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各校(园)要向社会公开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电话、邮箱,及时受理问题线索,按管理权限认真办理,严肃查处,自觉接受群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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