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融安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 《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十四项内部管理 办法、制度及守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融安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
《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十四项内部管理
办法、制度及守则的通知
融安县科学技术局党支部、局属各股、室、所:
为规范我局党组各项内部管理和工作措施,按照《融安县科学技术局开展“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我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我局《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十四项内部管理办法、制度及守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安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7年7月17日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 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 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党组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党组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
3、党组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组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给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来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表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2、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交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本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3、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4、党员因外出、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5、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6、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党费,应建账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材料。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7、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融安县科技局支部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至少每月向党支部作一次汇报,有重要情况或问题随时进行反映。
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汇报思想;二是个别向支部书记或支委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或遇到有较大及特殊问题及时想党支部作出书面汇报。
党员汇报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情况。2.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情况和学习情况。3.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4.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
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关系转入
(一)党员调入本单位其组织关系应随之转入。本人须持上级党组织开具的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局党支部报到,同时填写《党员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名册表》,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其组织关系由党组织管理。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党支部负责将其编入党小组,指定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有关活动。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一)凡党员本人档案、人事关系调出本单位的,其党组织关系应随之转出。
(二)党员所在从业单位相对固定并设立了党组织的,经党员本人申请,党支部可按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三)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时,必须携带人事关系转出手续或对方党组织接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应由接受方党组织通过回执等形式反馈接受信息,防止党员组织关系遗失。
(四)党组织关系转出时,党员应按规定缴清党费。
(五)党员外出或外地从业,时间在6个月以内,所在单位有党组织的,由本单位为其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可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生活,其组织关系可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
四、部分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原则上按照已有规定管理。对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
五、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或单位党组织报到;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被认为自行脱党。按有关组织规定进行处理。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一、支部的各项重大决策,经民主讨论后决策,并及时向全体干部公示。
二、通过工作例会、中层干部会议、全体干部大会、宣传窗等途径,及时让全体干部了解党支部工作动态。
三、完善公示制度。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推出新的工作措施,都要采取事前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四、支部年初工作安排、年终工作总结的内容,向全体干部公布。
五、 加强对党的知识的宣传,通过建设网上党建专栏、组织学习交流会、个别交谈等方式,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了解党的方针政策。
融安县科技局支部活动制度
一.党支部的生活也是党支部的各种活动。包括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内选举、支委民主生活会、党课、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听取党内报告以及党支部的其他活动等,党支部的生活制度,包括党支部的政治生活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内选举制度等。
二.党组织和党员在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维护党的集中同意,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性,保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
三.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四.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内容一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
五.发扬党员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党内实行民主生活选举,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融安县科技局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础知识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三.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安排有关社会工作,采取定期教育培训的方法对他们进行教育。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并参加上级党组织短期培训后,才能列为发展对象,并报机关党委审批。
五.在政审、入党前公示后,支部才能召开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决议,并报机关党委审批。
六.支部对预备党员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按时办理转正手续,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机关党员审批。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2、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组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融安县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健全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议、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确定年度科技工作思路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人才工程等重大工作。
3、研究决定局管干部的任免、晋升、交流、考核、表彰、奖惩等事宜。
4、研究决定局机关和直属二层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5、讨论研究局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及重大财务安排。
6、研究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7、研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二、会议的召开
1、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参会人员为党组成员。非党员局领导列席会议。根据需要,相关股室领导可列席会议。
2、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到会时,由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3、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局办公室负责收集会议议题并报党组书记审定。
4、局办公室应定期汇总议题,根据议题数量、缓急和党组成员工作安排,建议适时召开会议,并拟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列席人员等事项,经党组书记审定后,发出会议通知。
5、除特殊情况须临时决定召开党组会议外,应提前1—2天将会议的时间、议题等事项通知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如有异议,应在会前向党组提出。
6、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主持人请假,并告知办公室。
三、议事要求
1、讨论研究重要事项,需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方能进行,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决定重要事项应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涉及人事等重大事项,表决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
2、局党组会议应逐项审议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题,充分讨论,民主决策。讨论开始时,会议主持人不先作表态发言。列席人员经主持人同意可以发言。
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集中各方意见作出最后决定,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应在会后向未到会的党组成员进行通报。
4、在重大事项上,党组成员间意见分歧较大的,应暂缓决策,待重新调查研究、统一思想后,提交下一次会议审议表决。
5、干部选拔任用议题应严格遵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党员纪律处分议题应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各项议题均需按程序进行,会前搞好调查研究,充分准备,个别酝酿,会上集体议事,认真讨论,民主决策,一般不提临时动议。
6、对需立即处理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其他紧急事项,来不及召开局党组会议的,经党组书记同意,可在党组成员电话沟通、文件传阅情况下临时处置,事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认。
四、议事纪律
1、讨论涉及党组成员自身及其配偶、子女、亲属等方面的事项时,实行回避制度。
2、党组成员要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个人意见允许保留,但在党组未改变原决定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决定,并按照分工,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党组报告。
3、与会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在决定或批复以前,不得外传。会议要求传达的,应及时组织传达。
五、党组成员守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工作水平,提高驾驭科技工作全局的能力。
3、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决执行党组的决定,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威信。
4、讲党性,维护团结,坚持党组成员之间的谈心、通气制度,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做到思想上不争权,工作上不越权,作风上不专权。
5、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的监督,带头廉洁奉公,平等待人,不做特殊党员,不搞以权谋私。
融安县科技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根据层级责任制原则,本局股级干部的管理及选拔任用工作由局党组负责。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融安县委组织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岗位缺位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制定补缺、调整工作方案,成立由局党组成员组成的推荐考察工作组。
二、民主推荐。由考察组组织进行民主推荐。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发放《民主推荐表》,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推荐表》,根据推荐情况,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由考察组进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发放征求意见表;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谈话要有记录)。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进行民主测评,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依据收集的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分析,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再征求分管区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根据考察和征求意见情况撰写考察材料,提出初步任免意见。
四、组织审核。由局党组组织党组成员对拟任人选情况进行审核。内容主要有:人选任职条件资格、编制职位空缺及人员身份情况。审核通过后,形成干部任免方案,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局党组。
五、集体研究决定。召开局党组会议,先由考察组长介绍干部考察情况,并提出初步任用意见,党组会议成员酝酿,最后进行票决。
六、公示。局党组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七、按有关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八、任前谈话。
九、任职宣布。制作任职通知文件,在全局会议上宣布。
融安县科技局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推动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组成人员
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组成,非党员局领导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主要议题
1、传达、研究、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和决定;
2、讨论决定全县科技工作的重大部署;
3、讨论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重要事项;
4、讨论决定局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5、讨论决定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6、讨论决定局机关处室、直属二层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能设置和干部任免、调整、奖惩等问题;
7、讨论决定党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
8、讨论决定其他事项。
(三)党组会议程序和要求
1、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下可由党组书记委托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召开;
2、党组会议召开前,由办公室收集汇总党组成员及其他成员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报党组书记审定;
3、党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室应及时将会议时间和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4、讨论研究重要事项,需有三分之二的党组成员到会方能进行,应有到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决议获得通过。会后应向未到会党组成员通报会议情况。党组会议上一般不提临时动议;
5、会议记录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如需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党组书记签发。
二、局务会议制度
(一)局务会议组成人员
局务会议成员由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组成。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与议题有关的处室和直属二层单位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二)局务会议的主要议题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确定贯彻意见;
2、研究年度科技工作重点、计划、经费和重要会议安排;
3、研究贯彻落实党组决议的重大事项;
4、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
5、研究确定本局行政规章及县(市、区)科技局请示的重要事项的答复意见;
7、研究确定县本级科技经费预算(草案)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大额资金的安排;
8、研究确定本局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行政事项;
9、通报交流条线工作,研究确定推进各项工作的政策措施;
10、研究确定本局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局务会议程序和要求
1、局务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也可由局长委托其他副局长主持召开;
2、局务会议召开前,由办公室收集汇总局领导和各处室需提交局务会议讨论的议题,报局长审定;
3、局务会议不定期召开,办公室应提前1-2天将会议时间、议题等事项通知参会人员;
4、局务会议的会务和记录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如需形成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局长签发。
三、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成员由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组成。与议题有关的直属单位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
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
2、交流局内各条线工作,协调不同分管领导和不同处室的相关工作;
3、研究安排本局既定工作以及需要组织实施的业务事项;
4、研究部署本局组织的全县性重要活动的有关事项;
5、对当年度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各类计划和科技经费安排进行联审,并提出初步方案;
6、研究处理本局日常工作中的其他具体业务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议的程序和要求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也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
2、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审定;
3、局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和记录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讨论重要事项需形成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局长签发。
融安县科技局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2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上党课每年1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