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粮食局2017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融安县粮食局2017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融安县粮食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http://xxgk.liuzhou.gov.cn:8081/app/)和融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融安县粮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融安县政府商务中心一号楼5楼,邮编:545400,联系电话:0772-815311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秦广璋、莫清文。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保证工作开展有组织有人员保障,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健全制度,按章办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种管理制度,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制度为准绳、以便民为宗旨全面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1、按照规范,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进行及时检查调整更新,达到更新及时,内容正确、方便公众的目的。
2、按照要求,及时发布。及时把调整更新过的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报送及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同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建立和完善各种保障制度。根据国家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热线、单位门户网站运行维护保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核管理、应急保障等工作制度。
2、指定专人保管使用数字证书。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信息公开数字密钥,保证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单位门户网站信息的及时发布。
3、规范、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公开信息的审核、制作、报送、发布工作。在制发文件20个工作日内,我局信息员必须及时根据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门别类,形成公开文件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同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做到能公开的必须公开,不能公开的说明理由,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透明、阳光运作。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加大了财务预决算公开力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或融安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决算支出明细表,并附说明,做到财务透明公开,账目清晰,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一致肯定。
(二)推进重大决策项目公开情况
1、建立了《融安县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融安县粮食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规章制度,狠抓落实,由局长担任局新闻发言人,坚决杜绝听证、咨询敷衍公众、走过场情况发生,真正以制度建设、制度落实来促进我局重大事项的科学规划、高效完成。
2017年度,我局没有听证、咨询会召开。
2、决策公开、科学高效。根据重大决策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重大事项要做到科学规划、广泛征求意见、网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及时通过媒体或向申请人公布或反馈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重大建设项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制定和完善了《融安县粮食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落实机构和人员,规范工作流程,保证虚假、不完整信息及时得到澄清化解,避免虚假信息扰乱社会误导公众。
(二)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通过网络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网络为信息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已成为一项常态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审核、制作、报送、发布工作。在制发文件20个工作日内,我局信息员及时根据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门别类,同时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无遗漏后,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做到能公开的必须公开,不能公开的说明理由,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透明、阳光运行。
2017年度,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部门文件1条,其他动态信息116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1、规范制作。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规定对我局新制发的文件进行内容保密审查、分类,规范制作上报公开文件。
2、及时报送。公开文件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做到更新及时、高效。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1、内容丰富。指定信息员专门负责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单位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公开工作。
2、发布及时。公开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上网发布,做到更新及时、高效,不存在延误、遗漏,信息陈旧等情况发生。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提供《融安县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序给予答复。
截止2017年12月,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制定并完善了《融安县粮食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我局的涉密级文件、信息,均进行了妥善保管,建立完善了保密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网上传送、公开密级文件和信息。
截止2017年12月底,我局未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无收费行为。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底,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切实作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公开文件信息数量逐年提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在推动我县粮食事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道路上作出很大贡献。但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还有望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还有望进一步拓宽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力争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等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个把政府与百姓联系起来的“桥梁”,充分发挥我局在地方粮食行政管理中的作用,为保障全县粮食安全,促进粮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2: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2月23日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融安县粮食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 |
单位负责人:韦承哲 审核人:佘国忠 填报人:秦广璋
联系电话:8153116
填报日期: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