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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 中小学优秀教师 “特色示范课堂” 活动的通知

融教字〔2018〕13号

来源: 融安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8-03-01 11:20    |  作者: 融安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

中小学优秀教师 “特色示范课堂”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局属各股室、二层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桂教办〔2018〕53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学生理解、认同和拥护国家政治制度,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养成良好整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建设内容

(一)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为主要学科,挖掘课程思想内涵,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全县共建29堂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特色示范课堂”。

(二)以语文课、历史课为重点学科,利用课堂中语言文字、传统文化、历史等丰富的思想道德教育因素,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引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全县共建设29堂语文课、29堂历史课“特色示范课”。

三、建设步骤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时间:2018年2月中旬前)

本次活动有局党政办2牵头,教研室、电教站负责组织建设评审和技术指导,各中小学具体负责组织本校相关学科教师参与建设(注:高级职称教师应全部参与),确保建设“特色示范课堂”活动覆盖不同学科、不同学段。

(二)精心设计,重点建设(时间:2018年3月底前)

相关学科教师在深入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建设主体和学科特点,精心设计教学方案,打造特色示范课堂,并制成课堂实录。

(三)逐级推荐,择优认定(时间:2018年4月中旬前)

4月上旬,我县将组织开展建设“特色示范课堂”的评比,择优认定并颁发融安县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证书,并按从认定的“特色示范课堂”中推荐参加区级、市级网络平台遴选。

四、建设要求

(一)局党政办2要牵头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及跟进工作,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我县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特色做法。

(二)教研室、电教站要全力做好课堂建设的组织评审、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校、教师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尤其是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参与建设。各校要确保每学科至少完成1堂以上的示范课推荐任务。


融安县教育局

2018年2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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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 中小学优秀教师 “特色示范课堂” 活动的通知

融教字〔2018〕13号

来源:融安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3-01 11:20  作者:融安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

中小学优秀教师 “特色示范课堂”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局属各股室、二层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桂教办〔2018〕53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学生理解、认同和拥护国家政治制度,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养成良好整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建设内容

(一)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为主要学科,挖掘课程思想内涵,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全县共建29堂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特色示范课堂”。

(二)以语文课、历史课为重点学科,利用课堂中语言文字、传统文化、历史等丰富的思想道德教育因素,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引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全县共建设29堂语文课、29堂历史课“特色示范课”。

三、建设步骤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时间:2018年2月中旬前)

本次活动有局党政办2牵头,教研室、电教站负责组织建设评审和技术指导,各中小学具体负责组织本校相关学科教师参与建设(注:高级职称教师应全部参与),确保建设“特色示范课堂”活动覆盖不同学科、不同学段。

(二)精心设计,重点建设(时间:2018年3月底前)

相关学科教师在深入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建设主体和学科特点,精心设计教学方案,打造特色示范课堂,并制成课堂实录。

(三)逐级推荐,择优认定(时间:2018年4月中旬前)

4月上旬,我县将组织开展建设“特色示范课堂”的评比,择优认定并颁发融安县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证书,并按从认定的“特色示范课堂”中推荐参加区级、市级网络平台遴选。

四、建设要求

(一)局党政办2要牵头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及跟进工作,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我县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特色做法。

(二)教研室、电教站要全力做好课堂建设的组织评审、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校、教师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尤其是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参与建设。各校要确保每学科至少完成1堂以上的示范课推荐任务。


融安县教育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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