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林字〔2018〕25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林业局 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林字〔2018〕25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林业局
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融安县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草案)》要求,经县林业局同意,现将《融安县林业局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26日
融安县林业局
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融安县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草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为达到我县2018年度的大气污染物环保约束性指标要求:PM10浓度年均值控制在56μg/m3以下,PM2.5浓度年均值控制在36μg/m3以下,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9.9%。我局2018年度将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6‰以内,年度新造林任务完成25000亩以上。
二、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防火办主任、营林站站长及各乡镇林业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防火办,办公室主任由防火办主任兼任。
三、管控措施
(一)做好宣传工作
结合春耕生产及森林防火季节做好生产安全用火宣传,大力宣传免练山造林工作。将宣传工作做到村屯。
(二)严格实行用火审批制度
生产用火必须经审批后方可用火。练山面积30亩以下由各乡镇防火指挥部审批,30亩以上由县防火指挥部审批。
(三)强化执法督查
1.实行巡山制度。在全县各乡镇聘请专业防火工作队员每日巡山,对生产用火进行监督管理,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乡镇、到人员,做到精准防控。
2.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对违法用火、失火行为的将由森林公安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将我县的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内。
(四)大力提昌免练山造林模式
在全县范围内对造林户进行免练山造林技术培训及造林指导,对于免练山造林造林户给予政策倾斜,在政策的允许下优先给予免练山造林户造林补贴。
(五)加强造林实绩验收
森林可吸收大气中大部分污染物,因此造林成效可直接影响到空气的质量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局将组织技术人员到山头地块进行造林技术指导,并在10月份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成活率验收,对成活率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造林业主补植补造,确保我县2018年度造林面积达25000亩以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