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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林字〔2018〕29号 关于印发2018年 融安县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林业局  |   发布日期: 2018-05-03 16:23    |  作者: 融安县林业局

融林字〔2018〕29号

关于印发2018

融安县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融安县林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018年5月2日








2018年融安县林业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林业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切实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我县林业事业。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3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实现林业产值30万元,木材生产30万立方米,林下经济产值10亿元的目标任务,使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并稳定在79.28%以上,森林和石漠化地区植被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努力让林业生态经济成为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增长点。为此,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采取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举办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基本原理、核心要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密结合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反映基层林业干部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二、全面谋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业行动

(一)加强科学谋划

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和上级有关部署,组织开展实施林业特色产业、乡村绿化美化、乡村特色森林文化、乡村清洁能源应用、乡村林业生态扶贫等乡村振兴战略项目,重点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农村公共照明、乡村森林旅游等林业特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林改办、营林站、能源办)

(二)加强沟通协调

加强与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不同层面、不同部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将林业特色产业、国土绿化、景观改造、基础建设、环境改善等工作融入各有关部门专项规划中,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加强典型示范

结合林业产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努力提升森林质量和改善森林景观,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责任单位:营林站、能源办、林政办)

三、全面培育优质森林资源

(四)加强森林生态修复

推进珠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提升森林生态功能。(牵头单位:营林站,配合单位:财务股)

(五)提升森林经营质量

用好用足森林抚育补贴等政策,实施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金山银山”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森林景观改造行动等项目建设,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提高科学经营水平。(牵头单位:营林站,配合单位:财务股)

(六)打造森林景观精品

依托“美丽融安”乡村建设,组织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牵头单位:营林站,配合单位:财务股)

(七)提升城乡绿化效果

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统筹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推进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园区建设,配合做好“生态乡村”、“森林人家”、“最美古树”、“最美名木”等评选工作,实现城市绿化和森林景观完善融合。(责任单位:营林站、林政办)

(八)加强种苗管理

加强种苗管理机构建设,加快推进良种培育和推广,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种苗执法检查。(责任单位:营林站)

四、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九)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配合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林业相关工作,实行最严格地保护制度。(责任单位:林政办、营林站、森林公安局)

(十)强化林业行政监督和执法检查

加快林业生态状况监测网络平台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林地,持续做好年度调查监测和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林地保护、木材运输监管检查,严肃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持续强化行政监督和执法检查。(责任单位:林政办、木材检查总站、森林公安局)

(十一)加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

开展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做好生态补偿资金兑现和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做好天然林区划落界工作。(责任单位:林政办、财务股)

(十二)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加强《广西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利用好古树名木普查成果。落实古树名木管理责任,推动古树名木统一挂牌保护。(责任单位:林政办)

(十三)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进一步健全保护区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优化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水平。严格实施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救护与疫源疫病监测。(责任单位:林政办、木材检查总站、森林公安局)

(十四)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严厉打击涉林犯罪活动,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

(十五)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

推进乡镇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巩固完善林业站基础条件。(责任单位:乡镇林业工作总站、行政股、各乡镇林业站)

(十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信息指挥中心、高风险区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能力。(责任单位:防火办)

(十七)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开展《2015-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履责检查考核工作,推进中心测报点能力项目,加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检疫执法,推进联防联治和社会化服务工作。(责任单位:森防站)

(十八)抓好林业安全生产

扎实抓好林业安全生产、林区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单位:林政办、营林站、能源办、防火办、各乡镇林业站)

五、全面调整优化林业供给结构

(十九)做强林业一产。组织开展“一亩山万元钱”行动,打造一批良种杉、林下种植等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护、集约化经营示范基地。(责任单位:营林站、林改办)

(二十)大力扶持特色经济林。发展油茶等特色经济林,积极创建油茶“双高”示范园。(责任单位:营林站)

(二十一)加快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大径材、无节材、珍贵用材、混交林培育示范林。(责任单位:营林站)

(二十二)做优林业二产。大力推进林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企业科技化、信息化改造和转型升级,进一步扶持企业产品研发,提升质量和品牌,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引进精深加工项目,推动企业做优做强。(责任单位:林政办)

(二十三)推进林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林海杉源”示范区提质升级。(责任单位:营林站)

(二十四)做大林业三产。大力发展森林旅游,积极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森林人家”等系列创建活动。(责任单位:营林站)

六、全面深化林业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五)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集体林地林权证“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公置”工作,促进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责任单位:林改办)

(二十六)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扎实做好国有林场改革收尾工作,按照要求迎接自治区改革验收。(责任单位:林场改革办)

(二十七)继续深化林业法治体系改革。深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行动。(责任单位:法制办、林政办、森防站、营林站、木检总站、森林公安局)

七、全面巩固林业生态扶贫成效

(二十八)精准实施林业行业扶贫。继续打造产业扶贫项目,因地制宜发展香杉、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责任单位:营林站、林改办)

(二十九)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行动。开展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乡土技术能手培养、林业优势产业壮大、林业科技服务水平提升等行动。(责任单位:营林站)

(三十)实施农村能源助推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太阳能路灯,增强农村公共照明能力,助力精准扶贫。(责任单位:农村能源办)

八、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

(三十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林业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旗帜鲜明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三十二)建强堡垒促引领

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更好地发挥政治服务功能和“主心骨”作用。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三十三)惩防并举降风险

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严防“奢靡享乐歪风”的新表现抬头,巩固扩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好巡查督查和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强化纪律教育,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四十)主动发声树形象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林业重点改革、林业重点工程、林业自然保护、绿色产业发展、林业生态扶贫等方面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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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林字〔2018〕29号 关于印发2018年 融安县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8-05-03 16:23  作者:融安县林业局

融林字〔2018〕29号

关于印发2018

融安县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融安县林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018年5月2日








2018年融安县林业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林业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切实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我县林业事业。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3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实现林业产值30万元,木材生产30万立方米,林下经济产值10亿元的目标任务,使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并稳定在79.28%以上,森林和石漠化地区植被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努力让林业生态经济成为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增长点。为此,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采取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举办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基本原理、核心要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密结合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反映基层林业干部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二、全面谋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业行动

(一)加强科学谋划

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和上级有关部署,组织开展实施林业特色产业、乡村绿化美化、乡村特色森林文化、乡村清洁能源应用、乡村林业生态扶贫等乡村振兴战略项目,重点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农村公共照明、乡村森林旅游等林业特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林改办、营林站、能源办)

(二)加强沟通协调

加强与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不同层面、不同部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将林业特色产业、国土绿化、景观改造、基础建设、环境改善等工作融入各有关部门专项规划中,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加强典型示范

结合林业产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努力提升森林质量和改善森林景观,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责任单位:营林站、能源办、林政办)

三、全面培育优质森林资源

(四)加强森林生态修复

推进珠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提升森林生态功能。(牵头单位:营林站,配合单位:财务股)

(五)提升森林经营质量

用好用足森林抚育补贴等政策,实施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金山银山”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森林景观改造行动等项目建设,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提高科学经营水平。(牵头单位:营林站,配合单位:财务股)

(六)打造森林景观精品

依托“美丽融安”乡村建设,组织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牵头单位:营林站,配合单位:财务股)

(七)提升城乡绿化效果

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统筹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推进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园区建设,配合做好“生态乡村”、“森林人家”、“最美古树”、“最美名木”等评选工作,实现城市绿化和森林景观完善融合。(责任单位:营林站、林政办)

(八)加强种苗管理

加强种苗管理机构建设,加快推进良种培育和推广,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种苗执法检查。(责任单位:营林站)

四、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九)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配合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林业相关工作,实行最严格地保护制度。(责任单位:林政办、营林站、森林公安局)

(十)强化林业行政监督和执法检查

加快林业生态状况监测网络平台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林地,持续做好年度调查监测和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林地保护、木材运输监管检查,严肃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持续强化行政监督和执法检查。(责任单位:林政办、木材检查总站、森林公安局)

(十一)加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

开展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做好生态补偿资金兑现和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做好天然林区划落界工作。(责任单位:林政办、财务股)

(十二)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加强《广西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利用好古树名木普查成果。落实古树名木管理责任,推动古树名木统一挂牌保护。(责任单位:林政办)

(十三)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进一步健全保护区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优化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水平。严格实施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救护与疫源疫病监测。(责任单位:林政办、木材检查总站、森林公安局)

(十四)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严厉打击涉林犯罪活动,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

(十五)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

推进乡镇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巩固完善林业站基础条件。(责任单位:乡镇林业工作总站、行政股、各乡镇林业站)

(十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信息指挥中心、高风险区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能力。(责任单位:防火办)

(十七)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开展《2015-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履责检查考核工作,推进中心测报点能力项目,加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检疫执法,推进联防联治和社会化服务工作。(责任单位:森防站)

(十八)抓好林业安全生产

扎实抓好林业安全生产、林区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单位:林政办、营林站、能源办、防火办、各乡镇林业站)

五、全面调整优化林业供给结构

(十九)做强林业一产。组织开展“一亩山万元钱”行动,打造一批良种杉、林下种植等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护、集约化经营示范基地。(责任单位:营林站、林改办)

(二十)大力扶持特色经济林。发展油茶等特色经济林,积极创建油茶“双高”示范园。(责任单位:营林站)

(二十一)加快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大径材、无节材、珍贵用材、混交林培育示范林。(责任单位:营林站)

(二十二)做优林业二产。大力推进林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企业科技化、信息化改造和转型升级,进一步扶持企业产品研发,提升质量和品牌,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引进精深加工项目,推动企业做优做强。(责任单位:林政办)

(二十三)推进林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林海杉源”示范区提质升级。(责任单位:营林站)

(二十四)做大林业三产。大力发展森林旅游,积极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森林人家”等系列创建活动。(责任单位:营林站)

六、全面深化林业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五)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集体林地林权证“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公置”工作,促进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责任单位:林改办)

(二十六)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扎实做好国有林场改革收尾工作,按照要求迎接自治区改革验收。(责任单位:林场改革办)

(二十七)继续深化林业法治体系改革。深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行动。(责任单位:法制办、林政办、森防站、营林站、木检总站、森林公安局)

七、全面巩固林业生态扶贫成效

(二十八)精准实施林业行业扶贫。继续打造产业扶贫项目,因地制宜发展香杉、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责任单位:营林站、林改办)

(二十九)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行动。开展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乡土技术能手培养、林业优势产业壮大、林业科技服务水平提升等行动。(责任单位:营林站)

(三十)实施农村能源助推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太阳能路灯,增强农村公共照明能力,助力精准扶贫。(责任单位:农村能源办)

八、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

(三十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林业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旗帜鲜明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三十二)建强堡垒促引领

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更好地发挥政治服务功能和“主心骨”作用。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三十三)惩防并举降风险

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严防“奢靡享乐歪风”的新表现抬头,巩固扩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好巡查督查和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强化纪律教育,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四十)主动发声树形象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林业重点改革、林业重点工程、林业自然保护、绿色产业发展、林业生态扶贫等方面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