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
年度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局二层机构:
现将《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
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学校常规管理“过程化、精细化、常态化”,促进全县中小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同时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2018年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价每一所中小学,促进学校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融安县教育局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孟生 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陈献强 教育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袁世杰 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教育局党组
成员
梁济亮 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粟 亮 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蓝文峰 教育局党组成员、党政办主任
黄锦文 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工会主席
成 员:覃智星 教育局党政办副主任
覃金玉 教育督导办公室副主任
刘芳全 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莫美福 教育局人事师培股股长
余霜林 教育局财务股股长
秦 东 教育局综合股股长
覃光选 教育局核算中心主任
梁 军 教育局基建股股长
韦然成 县教研室主任
李冠英 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蓝立升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杨世雄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主任
贺庆文 教育局电教站站长
黄红雨 县招生办主任
钟毓文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周 亮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考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覃金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芳全、覃智星同志兼任。
二、考评方式、内容及赋分情况
(一)考评方式
1.采取过程性考评(55分)、结果性考评(45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终将两项考评得分进行累总得出总成绩。
2.过程性考评与督学责任区的经常性综合督导相结合,每学期由各责任区督学根据督导室的要求,自行对所辖的学校进行自查,然后再进行分组交叉考评(党建工作由党政办组织考评,教学常规由教研室组织考评),期末考评组、局机关党委、教研室将成绩(电子版、文本)统一交到督导室。局领导随机到学校检查工作时对部分项目考评,主要对上年度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本年度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将学校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促使学校能更有效的推进工作,形成“常规工作继续抓,重点工作重点推”的工作格局。每次全面督导乡镇中心校时至少对一所村完小的常规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中心校总分。
3.过程性考评内容年终将不再考评。
(二)考评内容及赋分
1.过程性考评内容(总分55分,年终将过程性考评得分累总除以考核次数得出年度过程性考评得分,中心校分占80%,村小分占20%。)
(1)党建工作(15分)
(2)开展师德师风建设(10分)
(3)学校常规管理(10分)
(4)安全工作(10分)
(5)扶贫工作(10分)
2.结果性考评内容(总分45分)
初中:教学质量(35分)、职校送生工作(10分)
小学:教学质量(35分)、非全日制送生工作(5分)、村完小教学质量抽查(县直小学任意抽查一个非毕业班)(5分)
3. 加分、扣分由办公室及纪律检查员统计,经局班子审定后给予学校加、扣分。
4.对全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职工严重违法违纪被查处的、集体非法上访的、违反计生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其中幼儿园、高中、职校、特教学校参加过程性考评内容(1)(2)(3)(4)(5);教师进修学校只参加过程性考评内容(1)、(2)、(5)项的考评。
四、考评的程序和要求
(一)考评办法
学校平时要按照《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综合督导考评细则(试行)》(见附件1)开展自查工作,完善相关档案材料,供责任区督学备查、赋分。
督学到各校进行考评不事先打招呼,如有需要,由督学指定人员跟随,学校要配合督学做好相关协调、组织工作。
(二)教学质量
一、小学
2018年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分由考试成绩评价分(14分)、教学常规评价分(10.5分)、联校教研评价分(10.5分)、非毕班质量抽测评价分(5分)四部分组成。
1.考试成绩评价分(14分)
(1)成绩综合评价分(11分)
以毕业年级春期期末统一检测成绩中的平均分为考评指标。以县平均数为基数,与县平均数持平的计8.8分;每提高(1分)的加0.1分,最高计满11分;每降低1分的减0.1分。(语、数分别计算,取平均值。)
(2)成绩提高评价分(3分)
以平均分在全县排名与去年全县排名相比较,名次持平的计2.2分(保持第一名计2.4分,停滞在最后一名的以该项其它学校最低分减0.2分计入);每提高一个名次加0.2分,最高计满3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2分。(语、数分别计算“一分两率”,取平均值。)
2.教学常规评价分(10.5分)
教学常规评价从听评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研活动、体艺活动六方面进行评价,具本见《融安县中小学督学责任区教学常规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最后把年终评价分按7/12折算计入总分。
3.联校教研评价分(10.5分)
联校教研评价从活动展示、查看材料、随机访谈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见《2018年春期融安县“联校教研”活动检查评比细则》。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最后把年终评价分按10.5%折算计入总分。
4.非毕班质量抽测评价分(5分)
在每学期期末质量检测中随机抽一个年级的一个行政班(乡镇中心校抽教学点)的语数两学科试卷进行统一评卷,取其平均分作为考评依据。以所抽班级的总平均分为基数,与所抽班级的总平均分持平的计3分;每提高1分的加0.1分,最高计满5分;每降低1分的减0.1分。(语、数分别计算,取平均值。)
二、初中
2018年初中教学质量评价分由成绩评价分(17分)、中考达标评价分(8分)、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三部分组成。成绩评价以毕业年级中考成绩为考评依据。
1.成绩评价分(17分)
以各校中考总成绩的评价分为考评指标,对各校中考总成绩的评价分进行排序,第一名赋分17分,名次每降一名减1分。
2.中考达标评价分(8分)
以中考方案中下达的任务为考评指标
(1)有A+任务学校:完成A+目标记4分,完成≥B目标任务记3.6分,完成≤D目标任务记0.4分;
(2) 没A+任务学校:完成≥B目标任务记7.2分,完成≤D目标任务记0.8分。
3.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
教学常规评价从听评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研活动、体艺活动六方面进行评价,具本见《融安县中小学督学责任区教学常规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最后把年终评价分按5/9折算计入总分。
(三)职校送生工作
由教育局督查组根据各学校完成职校送生任务情况直接赋分,初中完成职校任务得分=送生任务完成率×10,完成率低于50%不给分;小学完成任务得分=送生任务完成率×5,完成率低于50%不给分。初中、小学超额完成的按每超过任务10个百分点加0.2计算(封顶加满1分)。
(四)党建工作
由党政办公室按时间段评估党建工作进展,以年终考核分值为最终考核结果,每次评估不达60分或组织生活不按要求开展的支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机制。年终将各学校成绩交到督导室汇总。
(五)加分、扣分
1.加分:学校在县教育局及以上教育工作会作典型发言、学术经验交流,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学校获党委政府授予荣誉,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5分(如果是部门集体荣誉则分数减半,个人荣誉不记分。);有课题研究并获奖,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加分最高赋10分。
2.扣分:无故不出席教育局组织召开的会议,每次扣0.2分;不按要求选派教师参与培训活动,每次扣0.3分;不按时上报材料的每次扣0.1分;不经批准无故不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种比赛,每次扣0.3分;不执行教育局决议(以教育局通报为准)每次扣2分;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按降一个等级处理。
五、考评时间
过程性考评:2018年春、秋两学期。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结果反馈。
过程性考评将学校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提出整改意见,促使学校能更有效的推进工作。
(二)结果运用。
过程性考评得分与结果性考评得分相结合,得出最终学校的年度得分,结果将纳入学校评优评先及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评分体系。
附件: 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
融教字[2018]43号附件: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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