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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来源: 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8-06-14 10:54    |  作者: 教育局

 

关于印发《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

年度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局二层机构:  

现将《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

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学校常规管理“过程化、精细化、常态化”,促进全县中小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同时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2018年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价每一所中小学,促进学校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融安县教育局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孟生  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陈献强  教育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袁世杰  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教育局党组

成员

梁济亮  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粟  亮  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蓝文峰  教育局党组成员、党政办主任

        黄锦文  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工会主席

成  员:覃智星  教育局党政办副主任

覃金玉  教育督导办公室副主任

刘芳全  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莫美福  教育局人事师培股股长

余霜林  教育局财务股股长

秦  东  教育局综合股股长

覃光选  教育局核算中心主任

梁  军  教育局基建股股长

韦然成  县教研室主任

李冠英  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蓝立升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杨世雄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主任

贺庆文  教育局电教站站长

黄红雨  县招生办主任

钟毓文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周  亮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考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覃金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芳全、覃智星同志兼任。

二、考评方式、内容及赋分情况

(一)考评方式

1.采取过程性考评(55分)、结果性考评(45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终将两项考评得分进行累总得出总成绩。

2.过程性考评与督学责任区的经常性综合督导相结合,每学期由各责任区督学根据督导室的要求,自行对所辖的学校进行自查,然后再进行分组交叉考评(党建工作由党政办组织考评,教学常规由教研室组织考评),期末考评组、局机关党委、教研室将成绩(电子版、文本)统一交到督导室。局领导随机到学校检查工作时对部分项目考评,主要对上年度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本年度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将学校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促使学校能更有效的推进工作,形成“常规工作继续抓,重点工作重点推”的工作格局。每次全面督导乡镇中心校时至少对一所村完小的常规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中心校总分。

3.过程性考评内容年终将不再考评。

(二)考评内容及赋分

1.过程性考评内容(总分55分,年终将过程性考评得分累总除以考核次数得出年度过程性考评得分,中心校分占80%,村小分占20%。)

(1)党建工作(15分)

(2)开展师德师风建设(10分)

(3)学校常规管理(10分)

(4)安全工作(10分)

(5)扶贫工作(10分)

2.结果性考评内容(总分45分)

初中:教学质量(35分)、职校送生工作(10分)

小学:教学质量(35分)、非全日制送生工作(5分)、村完小教学质量抽查(县直小学任意抽查一个非毕业班)(5分)  

3. 加分、扣分由办公室及纪律检查员统计,经局班子审定后给予学校加、扣分。

4.对全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职工严重违法违纪被查处的、集体非法上访的、违反计生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其中幼儿园、高中、职校、特教学校参加过程性考评内容(1)(2)(3)(4)(5);教师进修学校只参加过程性考评内容(1)、(2)、(5)项的考评。

四、考评的程序和要求

(一)考评办法

学校平时要按照《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综合督导考评细则(试行)》(见附件1)开展自查工作,完善相关档案材料,供责任区督学备查、赋分。

督学到各校进行考评不事先打招呼,如有需要,由督学指定人员跟随,学校要配合督学做好相关协调、组织工作。

(二)教学质量

一、小学

2018年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分由考试成绩评价分(14分)、教学常规评价分(10.5分)、联校教研评价分(10.5分)、非毕班质量抽测评价分(5分)四部分组成。

1.考试成绩评价分(14分)

(1)成绩综合评价分(11分)

以毕业年级春期期末统一检测成绩中的平均分为考评指标。以县平均数为基数,与县平均数持平的计8.8分;每提高(1分)的加0.1分,最高计满11分;每降低1分的减0.1分。(语、数分别计算,取平均值。)

(2)成绩提高评价分(3分)

以平均分在全县排名与去年全县排名相比较,名次持平的计2.2分(保持第一名计2.4分,停滞在最后一名的以该项其它学校最低分减0.2分计入);每提高一个名次加0.2分,最高计满3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2分。(语、数分别计算“一分两率”,取平均值。)

2.教学常规评价分(10.5分)

教学常规评价从听评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研活动、体艺活动六方面进行评价,具本见《融安县中小学督学责任区教学常规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最后把年终评价分按7/12折算计入总分。

3.联校教研评价分(10.5分)

联校教研评价从活动展示、查看材料、随机访谈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见《2018年春期融安县“联校教研”活动检查评比细则》。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最后把年终评价分按10.5%折算计入总分。

4.非毕班质量抽测评价分(5分)

在每学期期末质量检测中随机抽一个年级的一个行政班(乡镇中心校抽教学点)的语数两学科试卷进行统一评卷,取其平均分作为考评依据。以所抽班级的总平均分为基数,与所抽班级的总平均分持平的计3分;每提高1分的加0.1分,最高计满5分;每降低1分的减0.1分。(语、数分别计算,取平均值。)

二、初中

2018年初中教学质量评价分由成绩评价分(17分)、中考达标评价分(8分)、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三部分组成。成绩评价以毕业年级中考成绩为考评依据。

1.成绩评价分(17分)

以各校中考总成绩的评价分为考评指标,对各校中考总成绩的评价分进行排序,第一名赋分17分,名次每降一名减1分。

2.中考达标评价分(8分)

以中考方案中下达的任务为考评指标

(1)有A+任务学校:完成A+目标记4分,完成≥B目标任务记3.6分,完成≤D目标任务记0.4分;

(2) 没A+任务学校:完成≥B目标任务记7.2分,完成≤D目标任务记0.8分。

3.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

教学常规评价从听评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研活动、体艺活动六方面进行评价,具本见《融安县中小学督学责任区教学常规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最后把年终评价分按5/9折算计入总分。

(三)职校送生工作

由教育局督查组根据各学校完成职校送生任务情况直接赋分,初中完成职校任务得分=送生任务完成率×10,完成率低于50%不给分;小学完成任务得分=送生任务完成率×5,完成率低于50%不给分。初中、小学超额完成的按每超过任务10个百分点加0.2计算(封顶加满1分)。

(四)党建工作

由党政办公室按时间段评估党建工作进展,以年终考核分值为最终考核结果,每次评估不达60分或组织生活不按要求开展的支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机制。年终将各学校成绩交到督导室汇总。

(五)加分、扣分

1.加分:学校在县教育局及以上教育工作会作典型发言、学术经验交流,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学校获党委政府授予荣誉,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5分(如果是部门集体荣誉则分数减半,个人荣誉不记分。);有课题研究并获奖,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加分最高赋10分。

2.扣分:无故不出席教育局组织召开的会议,每次扣0.2分;不按要求选派教师参与培训活动,每次扣0.3分;不按时上报材料的每次扣0.1分;不经批准无故不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种比赛,每次扣0.3分;不执行教育局决议(以教育局通报为准)每次扣2分;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按降一个等级处理。

五、考评时间

过程性考评:2018年春、秋两学期。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结果反馈。

过程性考评将学校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提出整改意见,促使学校能更有效的推进工作。

(二)结果运用。

过程性考评得分与结果性考评得分相结合,得出最终学校的年度得分,结果将纳入学校评优评先及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评分体系。

附件: 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

融教字[2018]43号附件: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xlsx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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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6-14 10:54  作者:教育局

 

关于印发《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

年度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局二层机构:  

现将《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

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学校常规管理“过程化、精细化、常态化”,促进全县中小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同时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2018年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价每一所中小学,促进学校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融安县教育局2018年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孟生  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陈献强  教育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袁世杰  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教育局党组

成员

梁济亮  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粟  亮  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蓝文峰  教育局党组成员、党政办主任

        黄锦文  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工会主席

成  员:覃智星  教育局党政办副主任

覃金玉  教育督导办公室副主任

刘芳全  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莫美福  教育局人事师培股股长

余霜林  教育局财务股股长

秦  东  教育局综合股股长

覃光选  教育局核算中心主任

梁  军  教育局基建股股长

韦然成  县教研室主任

李冠英  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蓝立升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杨世雄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主任

贺庆文  教育局电教站站长

黄红雨  县招生办主任

钟毓文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周  亮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考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覃金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芳全、覃智星同志兼任。

二、考评方式、内容及赋分情况

(一)考评方式

1.采取过程性考评(55分)、结果性考评(45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终将两项考评得分进行累总得出总成绩。

2.过程性考评与督学责任区的经常性综合督导相结合,每学期由各责任区督学根据督导室的要求,自行对所辖的学校进行自查,然后再进行分组交叉考评(党建工作由党政办组织考评,教学常规由教研室组织考评),期末考评组、局机关党委、教研室将成绩(电子版、文本)统一交到督导室。局领导随机到学校检查工作时对部分项目考评,主要对上年度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本年度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将学校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促使学校能更有效的推进工作,形成“常规工作继续抓,重点工作重点推”的工作格局。每次全面督导乡镇中心校时至少对一所村完小的常规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中心校总分。

3.过程性考评内容年终将不再考评。

(二)考评内容及赋分

1.过程性考评内容(总分55分,年终将过程性考评得分累总除以考核次数得出年度过程性考评得分,中心校分占80%,村小分占20%。)

(1)党建工作(15分)

(2)开展师德师风建设(10分)

(3)学校常规管理(10分)

(4)安全工作(10分)

(5)扶贫工作(10分)

2.结果性考评内容(总分45分)

初中:教学质量(35分)、职校送生工作(10分)

小学:教学质量(35分)、非全日制送生工作(5分)、村完小教学质量抽查(县直小学任意抽查一个非毕业班)(5分)  

3. 加分、扣分由办公室及纪律检查员统计,经局班子审定后给予学校加、扣分。

4.对全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职工严重违法违纪被查处的、集体非法上访的、违反计生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其中幼儿园、高中、职校、特教学校参加过程性考评内容(1)(2)(3)(4)(5);教师进修学校只参加过程性考评内容(1)、(2)、(5)项的考评。

四、考评的程序和要求

(一)考评办法

学校平时要按照《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综合督导考评细则(试行)》(见附件1)开展自查工作,完善相关档案材料,供责任区督学备查、赋分。

督学到各校进行考评不事先打招呼,如有需要,由督学指定人员跟随,学校要配合督学做好相关协调、组织工作。

(二)教学质量

一、小学

2018年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分由考试成绩评价分(14分)、教学常规评价分(10.5分)、联校教研评价分(10.5分)、非毕班质量抽测评价分(5分)四部分组成。

1.考试成绩评价分(14分)

(1)成绩综合评价分(11分)

以毕业年级春期期末统一检测成绩中的平均分为考评指标。以县平均数为基数,与县平均数持平的计8.8分;每提高(1分)的加0.1分,最高计满11分;每降低1分的减0.1分。(语、数分别计算,取平均值。)

(2)成绩提高评价分(3分)

以平均分在全县排名与去年全县排名相比较,名次持平的计2.2分(保持第一名计2.4分,停滞在最后一名的以该项其它学校最低分减0.2分计入);每提高一个名次加0.2分,最高计满3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2分。(语、数分别计算“一分两率”,取平均值。)

2.教学常规评价分(10.5分)

教学常规评价从听评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研活动、体艺活动六方面进行评价,具本见《融安县中小学督学责任区教学常规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最后把年终评价分按7/12折算计入总分。

3.联校教研评价分(10.5分)

联校教研评价从活动展示、查看材料、随机访谈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见《2018年春期融安县“联校教研”活动检查评比细则》。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最后把年终评价分按10.5%折算计入总分。

4.非毕班质量抽测评价分(5分)

在每学期期末质量检测中随机抽一个年级的一个行政班(乡镇中心校抽教学点)的语数两学科试卷进行统一评卷,取其平均分作为考评依据。以所抽班级的总平均分为基数,与所抽班级的总平均分持平的计3分;每提高1分的加0.1分,最高计满5分;每降低1分的减0.1分。(语、数分别计算,取平均值。)

二、初中

2018年初中教学质量评价分由成绩评价分(17分)、中考达标评价分(8分)、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三部分组成。成绩评价以毕业年级中考成绩为考评依据。

1.成绩评价分(17分)

以各校中考总成绩的评价分为考评指标,对各校中考总成绩的评价分进行排序,第一名赋分17分,名次每降一名减1分。

2.中考达标评价分(8分)

以中考方案中下达的任务为考评指标

(1)有A+任务学校:完成A+目标记4分,完成≥B目标任务记3.6分,完成≤D目标任务记0.4分;

(2) 没A+任务学校:完成≥B目标任务记7.2分,完成≤D目标任务记0.8分。

3.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

教学常规评价从听评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研活动、体艺活动六方面进行评价,具本见《融安县中小学督学责任区教学常规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最后把年终评价分按5/9折算计入总分。

(三)职校送生工作

由教育局督查组根据各学校完成职校送生任务情况直接赋分,初中完成职校任务得分=送生任务完成率×10,完成率低于50%不给分;小学完成任务得分=送生任务完成率×5,完成率低于50%不给分。初中、小学超额完成的按每超过任务10个百分点加0.2计算(封顶加满1分)。

(四)党建工作

由党政办公室按时间段评估党建工作进展,以年终考核分值为最终考核结果,每次评估不达60分或组织生活不按要求开展的支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机制。年终将各学校成绩交到督导室汇总。

(五)加分、扣分

1.加分:学校在县教育局及以上教育工作会作典型发言、学术经验交流,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学校获党委政府授予荣誉,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5分(如果是部门集体荣誉则分数减半,个人荣誉不记分。);有课题研究并获奖,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加分最高赋10分。

2.扣分:无故不出席教育局组织召开的会议,每次扣0.2分;不按要求选派教师参与培训活动,每次扣0.3分;不按时上报材料的每次扣0.1分;不经批准无故不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种比赛,每次扣0.3分;不执行教育局决议(以教育局通报为准)每次扣2分;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按降一个等级处理。

五、考评时间

过程性考评:2018年春、秋两学期。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结果反馈。

过程性考评将学校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提出整改意见,促使学校能更有效的推进工作。

(二)结果运用。

过程性考评得分与结果性考评得分相结合,得出最终学校的年度得分,结果将纳入学校评优评先及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评分体系。

附件: 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

融教字[2018]43号附件:融安县2018年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xlsx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