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市场发〔2018〕2号(融安县市场监督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融市场发〔2018〕2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所、局机关各股、室、大队、稽查局及中心:
现将《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 月16日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融安委〔2017〕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依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严格把关,确保不发生因不履行或违法履行职责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
(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四)依法承担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等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
(五)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改造)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不含行政审批)。
(六)监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应急处置,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特种设备事故。
(七)依法对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不含行政审批),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八)监督检查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
(十)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持。
(十一)依据法定职责,依法加大对矿山、采石场、砖厂、加油站、液化气、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及集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OK厅、酒吧、茶吧、网吧、游戏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取缔或整改,消除隐患。
三、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李燕回担任;副组长由党组书记覃卢成、副局长覃荣星、钟春学、黄涌、韦楠担任;成员有各所、局机关各股、室、大队、稽查局及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分管领导按照各自分工,负责与分管工作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按照《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融政办发〔2016〕121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规定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职责: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县局机关和系统内部自身的安全协调工作;经检大队、稽查大队和稽查局牵头负责涉及安全生产案件的查处工作;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牵头负责组织市场准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牵头负责受理涉及安全生产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法规与行政执法督察股牵头负责组织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牵头负责组织监督直销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指导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及反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等违法案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股牵头负责组织集贸市场、农资市场等日常监督管理及专项治理工作;综合协调股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辖区内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食品生产监管股负责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食品流通监管股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食品餐饮服务监管股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负责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器械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工商所、食药监所负责各自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特别对食品药品、高危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须进一步加强日常检查监管力度,切实排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辖区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分解
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股牵头,县局机关各股、室、大队、稽查局、中心共同参与。具体任务:
1.年初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明确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结合部门职责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系统内层层签订责任状。
4.加强对系统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考核。
5.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反馈。遇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相关单位要及时、准确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工作既是一项重要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局在维护安全生产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转变作风,狠抓落实。
(二)认真检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根据“三定方案”规定职责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集中精力进行全面检查。要重点对涉及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档案进行清理,尤其是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高危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主体进行重点审查,检查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问题,依法限期改正或依法取缔,及时有效地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制定方案,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严格实行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根据责任分工,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工作的组织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四)依法行政,搞好配合。各单位要按照相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整治工作,整合执法力量,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整治成效;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专项整治,落实专项整治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及时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在检查过程中,要边查边研究,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查找制度、管理上的疏漏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对在维护安全生产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整理和反馈工作。各单位要在此项工作中建立联络工作制度,密切协调配合。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密切部门协作与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工商所、食药监所于2018年3月20、6月20日、9月20、11月25日前将第一、二、三季度和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含下发的相关文书、检查记录、图片资料、宣传报道及案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局市场合同股,同时通过网络办公系统将电子文档报送市场合同股邮箱。
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