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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的督办函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8-08-29 10:43    |  作者: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71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知晓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网络渠道宣传力度

(一)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关注“柳州食品药品监督”官方微信平台,积极转发该微信平台发布的关于“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文章,并参与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问卷调查和食品安全知识问答活动。


 

(扫一扫,关注“柳州食品药品监督”)

 




(扫一扫,参与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





(扫一扫,参与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

 

 

(二)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网站首页设置“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专题板块。要求展现“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logo(图标)、宣传标语、宣传图片、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问卷调查和食品安全知识问答链接及二维码信息(详见附件1,可参照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主页设置)。

(三)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微信平台发布“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文章,要求微信编辑加入“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logo(图标)、宣传标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问卷调查和食品安全知识问答链接及二维码信息等。

二、加大公共区域宣传力度

(一)请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本单位“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氛围。重点做好三项工作:(1)制作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或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栏或展板,在单位醒目区域展示;(2)在楼梯口、电梯内、宣传(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3)有条件的单位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或公益短片。

(二)请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促学校、工地、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张贴“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海报。有条件的单位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或公益短片。特别是商场、超市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应集中宣传火力,加大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信息曝光度。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问卷》培训指导。

三、开展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宣传

市创建办制作一批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宣传海报,预计810日前送(寄)达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910日前张贴到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街道社区、小区楼道等醒目位置。此项内容列为督查的硬性指标,请各县区务必按要求完成。

四、加强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市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请各单位于2018910日前,报送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填报《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信息资料请发送至市创建办邮箱。对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报送材料不全的单位,我办将依据《2018年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绩效考评考核方案》(柳食安办〔20188号)进行扣分。

联系人:彭创利,电话:2610806  邮箱:lz_cjsac@163.com

 

附件:1.宣传图标

2.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表

3.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7

 

 

 

 

 

 

抄报:卢柳屏副市长,胡兰副秘书长





附件1  


宣传图标

1.网站主页、微信悬挂

 


 


2.宣传海报


 


(食品安全知识问答宣传海报)      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宣传海报)


3.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图标

 


4.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宣传海报

 


附件2

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关注微信人数

 

参与满意度调查人数

 

参与食品安全知识问答人数

 

主页网址

 

微信公众号名称

 

网络渠道宣传工作情况(图片+文字说明):

公共区域宣传工作情况(图片+文字说明):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落实情况(图片+文字说明):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附件3

 

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委、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法制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科协,柳北区政府、城中区政府、鱼峰区政府、柳南区政府、柳江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柳州海关、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柳州盐务局、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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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的督办函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8-29 10:43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71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知晓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网络渠道宣传力度

(一)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关注“柳州食品药品监督”官方微信平台,积极转发该微信平台发布的关于“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文章,并参与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问卷调查和食品安全知识问答活动。


 

(扫一扫,关注“柳州食品药品监督”)

 




(扫一扫,参与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





(扫一扫,参与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

 

 

(二)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网站首页设置“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专题板块。要求展现“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logo(图标)、宣传标语、宣传图片、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问卷调查和食品安全知识问答链接及二维码信息(详见附件1,可参照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主页设置)。

(三)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微信平台发布“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文章,要求微信编辑加入“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logo(图标)、宣传标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问卷调查和食品安全知识问答链接及二维码信息等。

二、加大公共区域宣传力度

(一)请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本单位“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氛围。重点做好三项工作:(1)制作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或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栏或展板,在单位醒目区域展示;(2)在楼梯口、电梯内、宣传(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3)有条件的单位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或公益短片。

(二)请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促学校、工地、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张贴“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海报。有条件的单位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或公益短片。特别是商场、超市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应集中宣传火力,加大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信息曝光度。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问卷》培训指导。

三、开展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宣传

市创建办制作一批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宣传海报,预计810日前送(寄)达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910日前张贴到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街道社区、小区楼道等醒目位置。此项内容列为督查的硬性指标,请各县区务必按要求完成。

四、加强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市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请各单位于2018910日前,报送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填报《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信息资料请发送至市创建办邮箱。对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报送材料不全的单位,我办将依据《2018年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绩效考评考核方案》(柳食安办〔20188号)进行扣分。

联系人:彭创利,电话:2610806  邮箱:lz_cjsac@163.com

 

附件:1.宣传图标

2.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表

3.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7

 

 

 

 

 

 

抄报:卢柳屏副市长,胡兰副秘书长





附件1  


宣传图标

1.网站主页、微信悬挂

 


 


2.宣传海报


 


(食品安全知识问答宣传海报)      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宣传海报)


3.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图标

 


4.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宣传海报

 


附件2

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关注微信人数

 

参与满意度调查人数

 

参与食品安全知识问答人数

 

主页网址

 

微信公众号名称

 

网络渠道宣传工作情况(图片+文字说明):

公共区域宣传工作情况(图片+文字说明):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落实情况(图片+文字说明):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附件3

 

柳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委、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法制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科协,柳北区政府、城中区政府、鱼峰区政府、柳南区政府、柳江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柳州海关、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柳州盐务局、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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