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修改部分
来源:
融安县住建局 |
发布日期:
2018-04-04 17:10
| 作者:
融安县住建局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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