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市场发〔2018〕24号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作职能下放的通知
融市场发〔2018〕24号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工作职能下放的通知
各所、局机关各股、室、大队、稽查局及中心:
为使全局的工作更加高效,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我局机关部分工作职能下放到乡镇所。具体下放职能如下:
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计量器具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协助产品和服务标准声明公开。
二、村级卫生室、盈利性诊所、学校卫生室等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村级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
三、各类市场专项检查(包括节假日市场、安全生产、红盾护农、成品油等),以及对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广告的日常监管。
另外,城东所及长安所负责长安镇各辖区内小商店、小超市、宾馆及酒店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大将、浮石、大良、泗顶中心所负责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及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大坡乡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及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由长安所负责。
2018年6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