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改字﹝2018﹞10号 关于县级储备粮进行销售轮换的通知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 |
融 安 县 财 政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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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融水苗族自治县支行 |
融发改字﹝2018﹞10号 签发人:雷晓飞、朱美忠、梁日登
关于县级储备粮进行销售轮换的通知
县储备粮管理公司:
为切实做好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经研究,现下达2017年度县级储备粮销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品种及数量。销售2015年度的早籼稻谷2013790公斤。
二、销售方式及价格。此批粮食销售采取网上公开拍卖销售方式。由融安县储备粮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轮换启动后即开始拍卖,2015年入库的稻谷竞销底价为2.30元/公斤,上不封顶。拍卖出库的粮食佣金由县财政承担。
三、轮换损耗及费用。粮食销售损耗率按1.2%审核,粮食销售损耗率低于1.2%(含1.2%)的,按实际损耗数量由县财政核补,粮食销售损耗率高于1.2%的,高出部分由承储企业承担。轮换费用由县财政拨付给融安县储备粮管理公司。
四、货款回笼。粮食拍卖成交后由承储企业与买受方签订销售合同,按先付款后提货方式组织出库,承储企业将拍卖的货款及时归还银行贷款。实际拍卖销售价格低于入库价格而产生的销售亏损由县财政承担。亏损销售的,价差亏损部分暂时不偿还银行贷款,此部分贷款的利息补贴不停止,直至还清此部分贷款的次日止。全部销售完成后,承储企业及时进行核算,向县财政和发改局提交核算报告(包括价差亏损、损耗、轮换费用的测算结果)。由县财政部门审核后进行相应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由企业及时归还银行贷款。
五、轮换价差亏损补贴。县级储备粮轮换,本着随行就市销售的原则,如销售轮换出库出现价差亏损,由县财政、粮食部门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通过粮食风险基金给予补贴。
六、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封闭运行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好粮食出库,及时收回货款,确保货款及时回笼农发行专户。县储备粮管理公司要组织力量,切实抓好相关的各项工作,做好拍卖的组织,加强对轮换全过程的监管,帮助解决、协调销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粮食轮换工作。
附件:2018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表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融安县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融水苗族自治县支行
联系人:秦广璋,联系电话:13878289429。
2018年4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