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改字〔2018〕24号关于印发《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 安 县
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融发改字〔2018〕24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班子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1月 5日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一事通办”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文件精神,为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利企便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一事通办”改革的意义
对企业和群众而言,为完成一个生产、生活行为,需要到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办理一个或一个以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于政府而言,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情”,可能涉及一个或多个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同时这些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也可能涉及一个或多个部门、一个或多个层级。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模式,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窗受理、协同办理、一次办成,达到利企便民目标。
二、总体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政务服务中突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着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一事通办”改革,促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打造有利于就业创业、有利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有利于促进社会投资、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有利于增进群众福祉的政务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梳理本部门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7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以办理“一件事情”为标准再造流程,形成“一事通办”办事清单。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再造流程,创新服务模式
1.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再造。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进相关办理事项归并整合,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模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
2. 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模式。健全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按照线上线下融合的要求,实现“一窗受理”、“一事通办”。
3. 统一编制发布“一事通办”事项清单。根据工作实际,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性规定外的事项,编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
(二)建立完善“一事通办”审批服务标准规范
1. 推行“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受理”。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次数”和“八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受理。
2. 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围绕“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目标,制定“一事通办”工作规范,统一行政许可标准、电子文档存档数据规范、数据库建设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等。
(三)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一张网”
1. 加快推进网上办事互联互通。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让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
2. 加快建设政务服务信息化支撑体系。坚持“以统为主、统分结合”,按照统一标准、统一门户、统一认证、统一支付、统一物流、统一咨询、统一投诉、统一监管的要求,配合建设全区统一的业务办理系统,加快审批信息系统转型升级。配合构建全区统一的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共享三个支撑平台,推动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电子监察、服务评估、用户体验监测四大重点的应用,推进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和办事移动化。
3. 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按照“无条件归集、有条件利用”原则,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凡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配合自治区优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工作,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配合建设全区统一的电子证照库、社会信用库、人口库、法人库、地理空间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以信息共享的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实时性为主要指标,按照全区信息共享“红黑榜”制度,全面推进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四)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1.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依据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而办理的7类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五)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
1.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依托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推进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在实行“多规合一”基础上,探索“规划同评”。
(六)建立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
1. 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后补”。政务服务事项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的“容缺后补”制度,制定动态调整的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 对诚实守信的行政相对人实行“容缺后补”。对诚信示范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等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税务服务“容缺后补”对象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加快办理速度。
(七)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1. 加快清除各类无谓证明。大力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八)着力深化政务公开
1. 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凡是与政务服务改革有关的决策、措施都应依法纳入主动公开范畴,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一事通办”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办理流程、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应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向公众作出明白无误的承诺,让公众全程明晰“一事”如何“通办”。
2.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政府在作出决策之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把听取意见的情况和政府的采纳情况公之于众。以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或其他方式收集群众和企业在从事营商活动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以及相关的意见建议、诉求和期盼等。
(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 建立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健全和完善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
2.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要求,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3. 健全“一事通办”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8年7月中旬前)
1.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局“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报县政管办备案,并做好培训、协调、沟通工作。
(二)推进阶段(2018年7月—11月)
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建立进度报告工作机制,按要求上报县政管办。
(三)成果验收和完善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1. 建立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2018年8月底前,公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 编制和公布三张清单。2018年9月底前,将“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公布在本级政府网站平台显著位置。
3. 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2018年10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一事通办”事项清单,11月底前公布第二批清单。
4. 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2018年底前,公布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
5. 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理。2018年底前,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
6.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2018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应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能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时间表、责任链,确保政务服务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