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供办〔2018〕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供销社开展产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供办〔2018〕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供销社开展产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供办〔2018〕1号 签发人:郭云龙
关于印发《融安县供销社开展产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县直各公司、各基层供销社:
根据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柳州市供销社产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供销〔2018〕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融安县供销社开展产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实行。
融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3月5日
融安县供销社开展产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柳州市供销社产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供销〔2018〕5号)的部署,针对我县产业扶贫工作实际,现就全系统开展产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各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对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解决产业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标本兼治构建产业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见效,为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行动、分工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各级要求,县供销社党组统一部署全县产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股室、基层社、直属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地区、本行业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加强指导。各股室、基层社、直属公司要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产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落实。紧盯影响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新问题,盯牢产业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全面排查,堵塞漏洞,攻坚发力,倒逼专项治理全面落实。
坚持立行立改,保证实效。把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作风问题迅速纠正、坚决整改,以专项治理成果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用贫困群众获得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坚持常态长效,标本兼治。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治理解决产业扶贫领域作风上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持续巩固发展专项治理成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贯穿产业扶贫工作各方面,促进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三、工作步骤
根据县供销社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按以下五个步骤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第一步:动员部署(2月28日前)。制订印发《融安县供销社开展产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产业扶贫“春季攻势”行动重要任务,作出动员部署。各股室、基层社、直属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县社统一部署,研究落实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和措施,周密制订工作措施,并报县社办公室备案。
第二步:自查自纠(3月1日—3月15日)。结合开展产业扶贫“春季攻势”行动,聚焦重点、短板、弱项,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对照上级考核我县 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指出问题、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问题、审计和财政监督反映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涉及产业扶贫方面,全面排查梳理产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各股室、基层社、直属公司形成整改工作方案,于4月底报办公室备查。
第三步:集中整改(3月16日—11月15日)。对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一定时限整改的,将落实整改作为开展产业扶贫“夏季整改”行动的首要任务,集中两月时间,采取攻坚措施,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各股室、基层社、直属公司于6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社办公室。
第四步:总结阶段(11月16日—12月31日)。认真分析产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开展产业扶贫“秋冬冲刺”行动,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产业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健全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各股室、基层社、直属公司于12月中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社办公室。
四、治理内容
1.查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对中央、自治区、市重大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落实扶贫政策时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未落实公开制度等问题,以及在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不精准,工作中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等问题。
2.查处产业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在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走过场以及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3.查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项目管理费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4.查处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在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扶贫贷款、贫困地区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贪污侵占问题,私存私放、挥霍浪费、长期滞留等违规违纪问题。
5.查处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结算报账等环节中贪污贿赂、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及其他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
6.查处扶贫领域吃拿卡要、办事不公等问题。重点查处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态度恶劣、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雁过拔毛”等问题。
7.查处在扶贫工作中对驻村队员监管不力等问题。重点查处主管部门对包保单位履行督促、指导、协调等职责监管不力,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情况、落实帮扶措施情况监管不力,对包保干部包保贫困户情况监管不力等问题。
8.其他需要查处的产业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将产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摆在推进产业扶贫的突出位置,立足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产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性,把认真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大部署的政治检验,作为推进产业精准扶贫、解决当前产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过硬作风促进产业扶贫取得显著成效。
(二)加强精准帮扶。全面推进产业扶贫与农业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突出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依托本地资源和发展条件,因户施策、长短兼顾,精准选择优势特色产业,既着眼当前,大力发展风险小、投入少的短平快种养产业;又兼顾长远,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形成贫困户增收脱贫的长效机制。
(三)改进调查研究。各股室、基层社、直属公司要改进产业扶贫调研方式,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
(四)减轻基层负担。各股室、基层社、直属公司要切实加强与县扶贫办的沟通对接,在其统一安排部署下参与检查考评工作,不得单独组织其他检查考评活动。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五)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脱贫攻坚和产业扶贫规划,指导本地区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有关产业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快在建项目实施,尽早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七)认真受理举报。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通过各条渠道广泛收集作风问题线索,及时处置问题,切实做到凡是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认真核实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八)严查突出问题。按照从严从实要求,加大产业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问责惩处力度,凡举报必追查、凡查实必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保持专项治理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加强专项治理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衔接,及时沟通有关工作情况,及时移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社党组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党组既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产业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又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发挥统筹协调和再监督作用,压紧压实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预防为主。党组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产业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下属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视对违规违法行为的预防,加强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形成规范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程序,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
(三)开展督查督办。对产业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单位,县社党组将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督办;对问题线索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县社党组将直接督办。通过约谈交办、发函督办和直接查办等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开展专项巡察。专项巡察工作由县社党组牵头开展,实行组长负责制。专项巡察每次从本方案重点查处的扶贫领域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中选定一个专题。通过专项巡察,全面履行监督和再监督职责,着力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五)建立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发现产业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下属各单位定期按要求报告本级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产业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县社党组将对各单位问题线索定期报告情况适时进行调度、通报。
(六)畅通举报渠道。县社党组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公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主动加强与信访、检察、审计、巡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
(七)强化通报曝光。坚持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产业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县社党组要通过公开曝光、文件通报等形式,每季度集中通报曝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公开曝光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