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气象局 县安监局关于联合开展全县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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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气象局、融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联合开展全县易燃易爆场所
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17〕14号)、《自治区气象局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全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桂气发〔2018〕14号)以及《柳州市气象局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全市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柳气发〔2018〕11号),进一步做好我县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企业隐患排查,避免雷击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定于3月26日至4月9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请各有关单位给予积极配合,易燃易爆场所相关企业于3月31日前将《融安县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表》(附件2)报送融安县气象局邮箱(raqx1753@163.com),或寄送到融安县气象局办公室(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桔香东巷3号,邮编:545400,联系电话:0772-8111753)。
附件:1.2018年融安县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2.融安县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表
3.融安县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隐患抽查检查表
融安县气象局 |
2018年3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