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建字〔2018〕17号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 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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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
建议的答复
(融建字〔2018〕17号)
杨仁亮等3位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县城建设停车场的建议》(第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在县城区内尽快落实公共停车场的修建工作。我县正在修编的《融安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中对我县县城停车场用地进行了规划,规划位置主要设置在城区出入口、城内商贸、文娱集中地区及交通枢纽附近。根据我县的县城总体规划以及实际发展情况选择适宜修建停车场的位置,尽快落实公共停车场的修建工作。
二、在县城区内严格控制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指标。新建居住区、大型商业、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配建停车设施的车位指标严格按照《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控制,如新建居住区机动车指标按1.0车位/户配建,非机动车位按2.0车位/户配建;商业机动车指标按1.2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位按2.0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等。
三、对于旧城区,路网密度偏低,建筑密度较大,停车设施建设滞后,建设停车场难度较大。为尽快缓解旧城区停车难问题,我局与县交警队、县市容局已对旧城区的公共停车泊位数进行编号、控制,县政府也正在制订停车管理政策,以便提高旧城区停车位的使用率。
四、对于河西骑楼街建设停车位问题,目前,我县正在对河西岸边长安古镇项目进行开发,我局将严格控制该项目配建停车设施的车位指标,缓解河西骑楼街停车难问题。
感谢代表们对我县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恳请代表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单位主要领导签名:
单位分管领导签名: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日
抄送: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侯镇 联系电话:0772-8137787
(标注办结标注字母须注意: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填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年内逐步解决的填B,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列计划解决的填C,所提问题因政策法规等暂不能解决留作工作参考的填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