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建字〔2018〕19号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 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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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
建议的答复
(融建字〔2018〕19号)
韦承明等3位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规范处理集镇级村屯垃圾的建议》(第2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局在2017年对7个乡镇建设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设备已安装到位。建设10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已全部完成,设备安装完成,运输车辆采购完毕。目前沙子乡片区垃圾处理中心及大良镇村级处理设施开始使用,其余正在对设备进行调试及试运行,力争在年内完成全部项目的调试,并投入使用。
感谢代表们对我县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恳请代表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单位主要领导签名:
单位分管领导签名: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7日
抄送: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侯镇 联系电话:0772-8137787
(标注办结标注字母须注意: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填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年内逐步解决的填B,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列计划解决的填C,所提问题因政策法规等暂不能解决留作工作参考的填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