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交安〔2018〕6号 融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专项巡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较大事故发生,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专项巡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柳交安〔2018〕157号)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融安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融安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融安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融安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方案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工作要点
2018年5月23日
附件1
融安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专项巡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柳交安〔2018〕157号)部署要求,督促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较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条件,通过企业自查自改和行业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依法处罚等方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专项行动对象
道路运输企业: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船舶经营业主;公路养护方面。
三、 专项行动内容
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谈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和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检查。
二是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清单制度。隐患整改要对单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同时要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自改。
三是局属各部门要对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 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 动员部署和谈话(即日起至5月31日)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动员部署(6月6日前完成)
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专项行动对象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谈话,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6月11日前完成)
(二) 企业自查整改和行业部门检查(5月初至7月15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好本企业自查整改工作,结合安全隐患清单情况,开展全面对照检查,同时向本企业职工公开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并于6月15日前所在地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书面报告自查整改情况,如6月15日前完成整改有困难的,需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作出说明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在企业自查整改阶段,我局将组织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检查一定比例的“两客一危企业、船舶经营者、交通建设工程企业项目部”。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专项行动涉及的全部企业或船舶经营业主进行巡查,实现重点企业全覆盖。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下旬)
局属各单位要对各自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关停一批隐患严重整改无效的企业、曝光惩戒一批典型违法的企业等详细情况。
融安县交通运输局将适时对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通过通报形式抄送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制监督股。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专项行动。
(二)加强舆论宣传。局属各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七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专项巡查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巡查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确定一名联系人员,及时将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局安全法制监督股。
(三)加强统筹兼顾。局属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专项巡查行动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结合,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严格依法依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发现重大隐患,应当将情况报当地政府,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非法生产行为坚决打击。
(五)加强情况通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期间,县交通运输局将不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事故情况报县交通运输局,并请于6月28日前将专项巡查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局安全法制监督股,(电话:8150262,电子信箱:rajtj0285@163.com),以便汇总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
附件2
融安县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顺利开展,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专项巡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柳交安〔2018〕157号)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通过开展企业负责人谈话、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等专项巡查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巡查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谈话。
1.谈话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2.谈话内容。
(1)《安全生产法》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履职情况;
(2)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示、教育培训、考核等情况;
(3)企业分管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等情况。
(二)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局属各单位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
对一季度以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回头看”,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有变化,是否符合要求。局属各单位分别制定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检查表、企业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检查表,道路运输企业根据检查表内容自查整改,各巡查组对照检查表进行巡查抽查。
三、巡查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7月底。
专项巡查行动期间,巡查组按照管辖范围开展巡查,各巡查组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每次巡查1家重点企业。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可适当延长巡查时间,或者开展巡查“回头看”。巡查工作注意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巡查组组成及分工
专项巡查行动期间,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若干个巡查组,分别深入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实现行业领域全覆盖。巡查组组长1名、副组长1名,分别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担任,相关企业抽调一名组成。专项巡查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巡查组,负责县道路运输企业
组 长:县交通运输局1名领导
副组长:道路运输管理所1名领导
成 员: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员1人、局安全法制监督股1人
第二组:公路养护安全巡查组,负责县辖区公路养护
组 长:县交通运输局1名领导
副组长:公路管理所1名领导
成 员:公路管理所安全员1人、局安全法制监督股1人
第三组:船舶经营业主安全巡查组,负责县船舶经营业主
组 长:县交通运输局1名领导
副组长:航务管理所1名领导
成 员:航务管理所安全员1人、局安全法制监督股1人
第四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巡查组,负责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组 长:县交通运输局1名领导
副组长:公路管理所1名领导、航务管理所1名领导
成 员:公路管理所技术员1人、航务管理所技术员1人
五、巡查实施
(一)巡查准备。一是制定具体巡查计划。各巡查组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拟开展巡查的重点企业名单,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安排、巡查工作重点和具体行程安排等,并报局安全法制监督股办公室备案。二是各巡查组提前向被巡查企业发出巡查通知,告知巡查组人员名单、工作计划和联系方式。三是组织巡查培训。县交通运输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巡查工作手册》,汇总相关文件材料,各巡查组自行组织培训。
(二)巡查内容。巡查组应向重点企业通报开展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计划安排和要求,并认真听取意见。巡查期间,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真实的情况和问题。
(三)巡查报告。巡查组每巡查一个重点企业都要对巡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汇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每巡查一个重点企业结束后,请各巡查组3个工作日内将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报送局安全法制监督股,局安全法制监督股将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通报巡查进展情况。巡查工作结束后,请各巡查组于6月30日前形成巡查报告并汇总全部被巡查重点企业问题隐患清单(见附件)报送局安全法制监督科,以便汇总上报市局。县交通运输局将适时集中听取各巡查组巡查情况汇报。
(四)问题处置。巡查组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问题隐患,要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向局交通运输局报告。要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工作,通过严格执法,推动问题隐患整治。凡巡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重大整改隐患及时交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五)移交移送。对安全生产问题十分突出,或者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或者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六)巡查反馈。巡查结束后,由各巡查组向被巡查重点企业反馈,指出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被巡查重点企业应当在1个月内将巡查中发现重大问题隐患的整改和追责落实情况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经审定后报局安全法制监督股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局安全法制监督股负责巡查的日常工作,围绕有效推进巡查工作,建立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总结评估等工作机制,强化协调服务,确保巡查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做好巡查工作保障。被巡查重点企业要自觉接受巡查、全过程配合,按照巡查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巡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做好人员选派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派选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人员参加巡查。
(四)严格巡查工作纪律。巡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巡查组及巡查人员在巡查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工作纪律。电话:8150262,电子信箱:rajtj0285@163.com。
附件
被巡查重点企业问题隐患清单
(第 巡查组)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存在问题或隐患 | 落实整改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完成整改时间 |
1 | ***有限公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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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巡查工作要点(供参考)
县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8年5月
2018全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巡查工作要点(供参考)
主要 内容 | 巡查要点 | 工作标准 | 巡查方式 | 存在的问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 (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情况 | 1、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等); 3、至少每个季度(可查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和问题; 4、定期(查职责)率队开展安全大检查或者隐患排查。 | 个人谈话;查阅会议纪要、文件规定、审签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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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 查阅文件、台账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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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 查阅文件、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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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 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情况; 3、每年初是否有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4、提取额及使用范围符合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要求; 5、有近3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证明或者总结。 | 查制度、文件、资料、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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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一)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 1、未开展的企业,有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文件,但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最迟完成建设的期限; 2、已开展的企业,有相应的证明,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 | 查阅文件、证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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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2、制度必须以企业的名义发布,有签发令、发布令或者文号,有主送对象及日期等; 3、制度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要求,可操作; 4、有落实上述制度的台账及记录。 | 查阅文件、、资料、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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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 1、制定了岗位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2、制定设备设施安全操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3、制定了生产作业标准化指导文件及标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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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通工程施工、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 |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资格证;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
| 个人谈话;查阅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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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 1、建立全员花名册,详细记录员工从进入到目前三级培训教育和考核、年度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2、查2018年培训计划,是否含盖所有员工,培训内容、时间及考核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建立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所在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 查阅文件、资料、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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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3、历史遗留的企业,按照部门的要求,补办有关评估及评价手续。 | 查阅文件、资料、专家评审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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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 (一)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 | 1、罗列有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清单; 2、重要设施、装备有检测检验合格证明; 3、有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率记录。
| 查阅资料、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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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 1、制定有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日常维护制度; 2、有日常检查维护记录及台账。 | 查阅文件、资料、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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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情况 | 1、制定有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及制度; 2、按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证明材料。 | 查阅文件、资料、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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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情况 | 1、制定有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 2、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记录。 | 查阅制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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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风险公告情况 | 1、安全风险公告文件;网络截图。
| 查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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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 | 1、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评估及辨识论证材料; 2、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 查材料、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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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制定管控措施情况 | 1、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及方案。 | 查制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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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 1、按照制度和方案,落实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证明材料。 | 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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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 1、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16号,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制度结合实际、操作性强。 | 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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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情况 | 1、2017年以来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隐患排查通知文件; 2、2017年以来每个季度组织开展的隐患排查自查情况通报及问题隐患清单; 3、2017年以来每个季度排查出的隐患自改材料; 4、2017年以来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情况。 | 查通知、清单、材料、文件及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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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 1、近两年来,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清单; 2、近两年来,企业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进行整改验收情况。 | 查清单、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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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年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 1、2017年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清单; 2、2017年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检查督查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证明材料。 | 查清单、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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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 1、2018年汛期安全防范部署情况; 2、2018年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 查通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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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急管理情况 | (一)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 1、企业应急体系建立说明; 2、编制预案前的风险评估、重大危险辨识材料及专家意见。 | 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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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 1、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文件、职责; 2、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名单; 3、日常训练相关的材料。 | 查文件、材料、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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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 | 1、近三年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文件; 2、近三年救援演练材料。
| 查协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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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情况
| 1、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基本要求:一是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要求编写;二是内容要符合企业实际;三是操作性强。 注意事项:预案要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2、预案修改记录。 | 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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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应急演练情况
| 1、有近3年的演练计划,每年按实际编制的预案组织演练记录、图片、视频; 2、每年演练后要有总结。 | 查计划、图片、视频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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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 1、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清单; 2、核实实际情况记录。
| 查清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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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 | 1、近3年开展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后的总结评估工作资料。
| 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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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 1、年度应急培训计划及通知; 2、所有职工的培训教育档案(含: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 | 查计划、通知、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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