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改规字〔2019〕3号关于使用香杉产业扶贫园区土地整治项目 拆迁补偿费的批复
融 安 县
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融发改规字〔2019〕3号
关于使用香杉产业扶贫园区土地整治项目
拆迁补偿费的批复
融安县工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使用香杉产业扶贫园区土地整治项目拆迁补偿费的请示》(融工建请字〔2019〕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由于拟计划建设用地地面建筑拆迁难度大,无法拆迁,导致项目拆迁补偿费用不能支付,为加快香杉产业扶贫园区土地整治项目快速顺利推进,同意你单位将融安县香杉产业扶贫园区土地整治项目拆迁补偿费3240.00万元按基本土地费用支付。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印发



政务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