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柳州市和融安县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融教字〔2019〕12号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局二层机构:
为扎实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柳州市教育局柳教思政〔2019〕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柳州市和融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三好学生”:各中小学2019年7月以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柳州市级: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
(二)“优秀学生干部”:各中小学2019年7月以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
(三)“先进班集体”:各中小学的自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准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德智体美劳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要体现在: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高尚品德,积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实守信, 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关心他人;社会责任感较强。
2.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于思考,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文娱活动,在科技、文艺等方面表现突出。
5.具有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观念,懂得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爱护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为形成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责任意识,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工作有实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任职累计达1年以上(至本学年度末)。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班级模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并做出显著成绩;班(团支部)干部以身作则,团结互助,积极工作;有热爱集体、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坚持体育锻炼,全班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三、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3)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学校提名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须听取学校师生代表意见,按照评选条件,综合考评;各班级提名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名单须通过班级民主评选产生。
(三)高中和初中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一、二年级要有一定名额,不得集中评毕业年级学生。高中和初中一、二、三年级学生评优比例为3︰3︰4,小学参照执行。
(四)评选材料格式及要求见附件。(材料包括市级和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五)各学校要成立校级评选领导小组,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提名名单,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议,评选出符合条件的班级和学生,并将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5天(工作日),同时公布柳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2-2810882;融安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772-8134680。
(六)请各学校务必将纸质版推荐材料(附件1和附件2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4月11日前送达县教育局教育股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材料(附件1和附件2)报县教育局教育股邮箱:rajyg8134680@163.com。
未尽事宜,请电话详询。联系人:阳晓凤,联系电话:8134680。
附件:1.柳州市(融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统计表
2. 柳州市(融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册
3. 各学校名额分配表
融安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1:柳州市和融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统计表.xlsx
附件2:柳州市(融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册.doc
附件3:各学校名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