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林字[2019]14号融安县2018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攻坚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县2018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进度,确保查处到位、问责到位、整改到位,按时完成案件查处整改,根据《融安县深化森林督查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再次整合技术和执法力量,对剩余违法图斑进行核实查处攻坚,力争在2019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查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经过多次核实,我县2018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共1548个,其中违法占用林地图斑59个;违法采伐图斑1489个。截止2019年3月15日共查处违法图斑151个,剩余1397个需查处整改。
二、整合技术和执法力量
为加快推进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行政案件查处工作组人员(名单附后)。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技术力量,对剩余违法图斑进行再次核实,确定违法图斑数量。
1.对原核实上报为违法图斑中面积小于1亩或蓄积量小于5立方米的违法图斑,如核实达不到立案条件的、不作违法案件统计查处。
2.对原核实上报为违法图斑中有超采伐证范围违法采伐的,核对属于正常误差或属林中空地原核实错误的,不作违法统计查处。
3.违法占用林地图斑,属林区道路等公益项目或群众小型养殖场(未水泥硬化未改变林地用途的)、农村建房项目的,不作违法统计查处。
4.对原核实违法图斑错误的及时纠正。
(二)明确责任,加快案件查处进度。
1.每个案件查处组分技术组、调查组两个小组:技术组负责对图斑进行核实甄别确定是否需要立案查处;调查组负责对确定的违法图斑进行依法查处。
2.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作为违法图斑核实查处的第一责任人,任案件查处小组长;副组长负责图斑核实甄别,任图斑核实小组长。
3.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尽可能提高办案效率。各组要把违法图斑核对查处任务分解到小组或个人。每个行政案件原则上平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
4.继续实行“每周一报”制度,每周一各组组长向局领导小组汇报案件查处情况,并将案件查处信息上报案件材料统计汇总组汇总上报区、市林业局。
5.规范案件查处和卷宗档案整理归档。
四、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指导
(一)林政办要加强对办案涉及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导,协调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及时提供违法图斑鉴定报告,并加强对鉴定报告的审核。
(二)从有关单位抽调的办案人员要强化法律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乡镇林业站要发挥熟悉地形和基础数据的优势,全程配合协助图斑核实组核实图斑和办案组调查取证。
(四)县森林公安局要依法接收县林业局移交的刑事案件,不得无故推诿,并加强与县林政办等部门的信息沟通。
五、经费和后勤保障
(一)违法图斑核实和案件查处工作经费从县人民政府安排的275万元森林督查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专项经费可用于办案设备,下乡误餐补助(按县财政局下乡补助标准报销)。
(三)办案车辆由局行政股安排,因工作需要可从出租公司租赁车辆用于办案,具体有局行政股和财务股负责。
六、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按时完成查处整改
(一)办案人员要有责任担当和大局意识,端正工作态度,组长要加强考勤登记,力争用2-3个月时间全面完成案件查处整改工作。
(二)局监察室要加大对森林督查工作的督察力度。发现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拖拉推诿、工作不力的一律移交县监委立案查处。
附件:1.融安县森林督查行政案件查处攻坚人员分组名单
2.2018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一览表.xls
2019年3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印发
融安县森林督查行政案件查处攻坚人员
分组名单
总指挥:覃卢成
副总指挥:谢振兴、黄先纲、莫承锋
总协调人:黄华
案件材料统计汇总移交组(5人):黄斌、李建吾、龙江菊、汤雪芬、韦玉(采伐证核实)
第一办案组(14人):
联系领导:覃卢成
组长:袁敏
副组长:李涛
组员:梁建德、唐青、张社军(采伐证审核)、韦庆毅、黄豪高、梁兴、何雨露、余任、何昭东、苏少先、莫宗恒(西山林场抽调)
办案组:袁敏、梁建德、唐青、苏少先、林业站
图斑核对组:李涛、韦庆毅、何昭东、莫宗恒、林业站
负责464:板榄301(25)、雅瑶163(33)、
第二办案组(18人):
联系领导:谢振兴
组长:郑威
副组长:覃美朝
组员:唐建科、邓胜敏、黄绍章、韦学、吴国珍、袁铭、赖建勋、杨日欣(采伐证审核)、李力、韦英宏、兰文荣、林海、李德清、唐伟贤、张健(西山林场抽调)
办案组:郑威、唐建科、邓胜敏、韦学、赖建勋、韦英宏、林业站
图斑核对组:覃美朝、黄绍章、张健、吴国珍、袁铭、林业站
负责484:长安镇263(121)、大将221(23)
第三办案组(15人):
联系领导:黄先纲
组长:龙利民
副组长:吕记文
组员:郑林、韦永烈、夏政旭(林地审核)、吕记文、欧世斌、苗璘、余建斌、肖业刚、陈均华、罗涛、张红、赖苑修(西山林场抽调)
办案组:龙利民、郑林、韦永烈、欧世斌、苗璘、林业站
图斑核对组:吕记文、夏政旭、赖苑修、林业站
负责271:大坡123(74)、泗顶143(27)、桥板5(2)
第四办案组(16人):
联系领导:莫承锋
组长:刘宇
副组长:黄文进
组员:梁在学、辛坚(西山林场抽调)、黄流田、罗明、黄建军、罗小才、钟胜保、陈刚、邓鸣、吕方耀、张家源、刘庆、兰文军
办案组:刘宇、梁在学、刘庆、兰文军、林业站
图斑核对组:黄文进、辛坚、林业站
负责237:沙子11(4)、浮石163(40)、东起24(5)、大良2(2)、潭头37(14)
注:1.加黑部分为新增人员,加括号数字为行政案件个数(共370个,具体以查处数为准)。
2.每组加1-2个林业站人员。
3.公司已做鉴定报告刑事案件280个,行政案件37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