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应急管〔2019〕4号关于印发《融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融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
融应急管〔2019〕4号
各乡(镇)安管办: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已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融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颁布,第77号令修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等规章、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融安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和“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枉不纵。
(二)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工作,界定县应急局、乡镇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三)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和委托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和冶金、建材、轻工、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四)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县应急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方式和县应急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的职责分工,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区、市在县有企事业单位的,按照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委托范围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没有委托的不纳入县、乡镇安全执法检查范围。
三、县应急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
(一)执法力量:县应急局现内设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2个执法职能股室和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在岗行政执法人员16名、其中1人抽调县征地办、1人抽调县委巡察办,实有执法人员13人,执法车辆1台。
(二)人均执法工作日:
由于县局2个执法职能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只有股长或监察队员1人,加上分管领导,也只有2人负责职能股室的工作,按照每次执法不得少于两名监察员的执法工作规定,因此我局采取人均执法工作日方式进行测算。2019年共计365天53周,人均礼拜假日106天,法定假日11天,年休假15天,每周一局务例会及集中办公53天,政治学习12天,区市县学习培训7天,区市县各种会议10天,其他工作及各类特殊情况预计10天,另我县设1至3月、9至12月每周五扶贫日,4至8月每二周扶贫日制度,每周扶贫日53天,减去上述因素,2019年预计人均执法工作日88天。
四、执法检查的责任分工
(一)县应急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
1.非煤矿山企业9家(见附表):4家地下开采非煤矿山、2家露天开采非煤矿山、3家露天开采石场。
2.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家(见附表),38家零售经营店。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见附表),16家加油站。
4.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家(见附表), 规模以上企业29家。
(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的单位: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半年、年度督查和考核,并配合县重点工程督查办公室对县内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监管。
(三)委托执法检查的对象
为了落实好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原则,切实做到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县应急局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受委托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的委托执法范围(含县应急局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和委托执法权限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履行好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职责。
五、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应急总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0〕4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重要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六、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整改;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整改、暂时停产停业、禁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和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六)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安委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七)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八)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九)考核:县局对重点监管的对象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按《柳州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7〕14号)文件落实奖惩措施,并代表县人民政府对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的单位进行半年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进行奖罚,落实“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制度。
七、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下几个方面:
(一)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二)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四)应当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局面报告。
(五)执法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录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
八、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监管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和专业监管及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的执法检查责任由乡镇人民政府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要在每月25日前向县应急局填报报表,将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县应急局备案。
(二)严格考核。县应急局全年将对各执法业务股室、监察大队及委托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质量考评结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内容。
(三)严肃纪律。对不依法、不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执法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08〕206号)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安监局2019年度
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执法计划一览表
类别 | 执法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最低频次 | 备注 | |
县应急局 | 属地乡镇政府、矿管处 | |||
非煤矿山 9 家 |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 | 1次/月 | 1次/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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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古丹铅锌矿 | ||||
融安县吉照铁矿 | ||||
融安县大良马槽方解石矿 | ||||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融安矿业分公司 | ||||
融安县浮石四眉采石场 | ||||
融安县长安镇大乐采石场 | ||||
融安县大良罗公槽方解石矿 | ||||
融安县浮石镇十九洞采石场 | ||||
烟花爆竹 39 家 | 融安县桥板乡祥恒商店 融安县岗伟祥和烟花爆竹经营店 融安县大将国建烟花爆竹专卖店 融安县覃福义烟花爆竹零售店 融安县鑫鸿兴兴商店 融安县广利烟花爆竹经营部 融安县芳毅烟花爆竹经营部 融安县鑫旺烟花爆竹经营部 融安县翠恒烟花爆竹零售店 融安县朝忠经营部 融安县夏勇烟花爆竹经营部 融安县夏润经营部 融安县智邦烟花爆竹经营部 融安县潭头乡烟花爆竹专卖店 融安县李清林烟花爆竹店 融安县年年旺烟花爆竹销售部 融安县欣言烟花爆竹经营部 融安县泗顶矿莲花商店 融安县利弘向阳烟花爆竹经营部 融安县泗顶镇超越经营部 融安县运禄烟花爆竹店 融安县雅瑶安顺烟花爆竹专卖店 融安县泗顶镇阿国烟花爆竹经营部 融安县泗顶镇齐亮商店 融安县兴兴烟花爆竹经营部 融安县大良强盛烟花爆竹经营部 融安县叶家路口烟花爆竹经营部 融安县鸿运烟花爆竹经营店 融安县龙诗荣烟花爆竹零售点 融安县沙子乡胡军烟花爆竹销售点 融安县乐购超市 融安县陈德刚商店 融安县燕辉食杂批零部 融安县太平陈祖贻商店 融安县鑫汇食品经营部 融安县满堂红烟花爆竹河西店 融安县丰达烟花爆竹经营部 覃红华商店 | 每季抽查8家以上,全年抽查比率不少于总数的30% | 1次/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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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万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1次/月 | 1次/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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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安监局2019年度
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执法计划一览表
危险化学品 17 家 | 执法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最低频次 | 备注 | |
县应急局 | 属地乡镇政府、矿管处 | |||
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 | 1次/月 | 1次/月 | ||
融安县板榄加油站 | 1次/2月 | 1次/月 | ||
融安县雅瑶顺风加油站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融安万顺加油站 |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融安城北加油站 |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融安中心加油站 |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融安长安加油站 |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融安红卫加油站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融安百马加油站 |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融安浮石加油站 | ||||
中石化大良加油站 | ||||
中石油大良加油站 | ||||
中石化融星加油站 | ||||
河西加油站 | ||||
广西高速石化有限公司融安上线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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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速石化有限公司融安下线加油站 | ||||
融安县东江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东江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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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安监局2019年度
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执法计划一览表
工矿商贸 30 家 | 执法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最低频次 | 备注 | |
县应急局 | 属地乡镇政府、矿管处 | |||
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 | 每季抽查5家以上,全年抽查比率不少于总数的30% | 1次/月 | ||
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
广西融江美亚水电有限公司 | ||||
广西凤糖融安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 ||||
广西壮象木业有限公司 | ||||
广西融安欣业竹木有限公司 | ||||
融安县赣融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龙腾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兴旺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天隆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长鑫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兴益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慧森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新泰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三友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富达森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兴隆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鑫丰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晨佳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东城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富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丰园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瑞泰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大森林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华林家具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华荣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鑫利达木业有限公司 | ||||
融安县融成木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