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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林字〔2019〕30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林业局“绿网•飓风 2019”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林业局  |   发布日期: 2019-06-28 15:15    |  作者: 融安县林业局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西山林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持续打击林区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开展“绿网·飓风 2019”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林政发〔2019〕9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 2019 年 5 月至 12 月,结合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绿网·飓风 2019” 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6月15日


                                 融安县林业局“绿网·飓风 2019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托,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着力解决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执法难题,坚决遏制我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态势,有效清除涉林黑恶势力,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巩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持续打造林业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查处各种非法开垦林地、非法占用使用林地、滥砍盗伐林木、非法捕猎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我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易发高发态势;扎实做好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激发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奋发拼博、勇于担当的精神,主动承担起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责任;通过“刀口向内”,认真查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依法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林营造成良好的氛围。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动真碰硬、严打严惩。坚持挂图作战、挂号销号,坚持排查不全面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坚持从严从重、从快从实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遏制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掉各类涉林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实现问责追责、打击整治常态化。

(二)坚持群众路线、依法依规。坚持“敞开门、开大门”开展专项行动,逐级公布举报电话、来信地址、电子邮箱,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积极组织引导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提供意见建议、参与打击整治。坚持依法依规、打早打小,严格打击整治标准和要求,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不枉不纵、不错不漏,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改进作风、整体推进。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规范执法,加强管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清晰、处理恰当。坚持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执行能力。坚持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协同排查、联合执法,层层推进、层层督查,形 成“打、防、管、控”的整体合力,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行动范围

针对全县范围内森林资源,重点是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级各类林业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林、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公益林集中分布的林业重要生态区域,国有林场、集体林区、林产品交易市场等林业重要经营区域,全面清理清查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全面打击整治违法违规问题、涉林黑恶势力及林业“保护伞”等问题。

五、重点任务

重点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非法占地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行为,全面系统排查、预防和整治破坏自然生态、违规开发圈占林业自然保护地等问题,排查、整改野生动物源头保护、人工繁育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遏制林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突出加强作风建设,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给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给涉林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一)深入开展全县“绿卫 2019”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利用广西森林资源智能管理平台的作用,及时发现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不按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以及私自毁林(湿)开垦从事采石、挖沙、开矿等经营活动的行为,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未及时复绿、恢复林地的行为,以及不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盗伐、滥伐林木和超证采伐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

着重结合森林督查工作,深入筛查并报送破坏林地林木资源、年久积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大案、要案、积案,摸清案情。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移交,由县林业局严格组织林政资源管理、森林公安等执法力量,及时落实相关案件查处及问题整改工作。突出加大对自治区林业局移交案件和森林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案件查处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深入开展全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在全县范围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全面系统排查、整改野生动物源头保护、人工繁育利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执法打击和保护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场所依法从事相关业务的检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水平和生态平衡。

重点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地等区域巡查看守,开展清网、清套、清夹等清除非法猎具行动;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进行排查执法;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执法打击行动;规范穿山甲等濒危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查排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方面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整改时间等要求,确保整改彻底、整改到位。

六、职责分工

(一)县林业局:部署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依法查处整改辖区内发现的破坏森林违法案件问题,及时上报整改查处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督查督导工作;依法查处整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县党委政府;做好辖区林业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干部和群众守法意识。

专项行动由林政办牵头,森林公安、木材检查总站、法制办、西山林场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该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负总责。具体分工如下:

林政办:负责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绿卫 2019”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线索排查;负责指导破坏森林公园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线索排查,督促指导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具体负责排查收集违法案件线索,督促指导查处野生动物资源破坏违法案件,跟踪案件查处情况。按要求向县林业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县木材检查总站:负责非法占用林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非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线索排查和查处工作。

法制办:负责执法监督工作,包括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方面是否完备,是否严格依法办案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西山林场: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国有林场核查辖区内疑似违法图斑,督导查处破坏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违法案件。

(二)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分析研判全县涉林刑事犯罪动态,协调、指挥和直接查处县内有重大影响和各警组查处有难度的案件;侦办上级机关督办的案件;参与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大案要案侦破工作;组织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各类打击行动,承担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 年 6 月)。学习自治区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清理排查阶段(2019 年 6月至 7 月)。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明确打击重点和对象。

(三)案件查处阶段(2019 年 7月至 9 月)。梳理排查 2013 年以来的森林违法案件,根据排查情况,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坚决打击和查处各种森林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及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四)宣传报道阶段(2019 年 6 月至 10 月)。在 6 月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月活动,部署组织各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各地要与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总结汇总阶段(2019 年 9 月至 10 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于 9 月 10 日前上报市林业和园林局。

(六)巩固提高阶段(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和曝光,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效。持续保持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突出问题、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建立完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森林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就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做好林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保护生态环境的严格要求,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实际融会贯通。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部署安排的具体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本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刀刃向内、深刻反省,从思想上、在工作中深入查摆问题,改进作风,强化举措,动真碰硬,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职责。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狠抓落实,扎实稳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顺利推进。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把握好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步骤,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抓好摸底排查,查清案件线索,确定打击对象;重点抓好案件查处整改,严厉打击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和滥砍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重点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依法保护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重点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强化执法监管,坚决遏制我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查处打击合力。将专项行动开展与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一张图更新工作结合开展,同步推进,提高案件线索排查效率;要将专项行动开展与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融合开展,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监管能力;要统筹执法办案力量和技术力量,做好案件线索排查与技术鉴定衔接,加快违法案件立案查处进度;主动与检察、公安、司法机关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举报、查证、查处、起诉、审判、倒查一体化工作制度;积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争取协作支持。

(五)严格依法办案,确保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整合充实执法力量和技术队伍,加快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线索的调查核实进度,对查实确实存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必须进行立案查处。要加强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督导,严格坚持依法办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化整为零。

(六)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行动;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威力。

附件1

融安县林业局“绿网・飓风2019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成立融安县林业局“绿网·飓风2019”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覃卢成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振兴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先纲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莫承锋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梁平   县森林公安局政委

成  员:邓文才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林业工作总站站长

韦其均   县林业局法制办主任

石  英   县林业局财务股股长

覃悦明   县营林站站长

黄  华   县森林林政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国华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梁  胜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郑  威       县木材检查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政办,负责在全县范围内统筹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具体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促指导落实专项行动有关重点工作的安排、重点问题的处理、重要线索的处置、重大案件的查处、重大宣传的开展等方面工作,提交行动成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谢振兴(兼)

常务副主任:黄先纲(兼)

副主任:邓文才(兼)

蒋国华(兼)

梁  胜(兼)

黄  华(兼)

郑  威(兼)

针对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不和执法专项打击任务,按照协同推进、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别组建两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数据收集、材料汇总、督査督办等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绿卫2019”专项行动工作组

具体工作由县林政办牵头负责。

组  长:谢振兴(兼)

副组长:梁  胜(兼)

组  员:黄  华   县林政办主任

              郑  威   县木材检查总站站长

        蓝  宇   县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李  涛   县林政办副主任

夏政旭   县林政办副主任

张社军   县林政办副主任

黄  斌   县林政办副主任

覃美朝      县林政办副主任

龙利民   县木材检查总站副站长

刘  宇      县木材检查总站副站长

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组

具体工作由县森林公安局牵头负责

组  长:黄先纲(兼)

副组长:覃梁平(兼)

成  员:蒋国华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梁  胜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罗光能   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覃汉敏   县森林公安局法制室主任

蓝  宇   县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

廖  宁   县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

余厚锋   县森林公安局融江派出所所长

专项行动具体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从全局范围内抽调,专项行动结東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工作组自行撤销。

附件 2  

融安县林业局“绿卫2019”打击破坏森林资源


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县“绿网·飓风 2019”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突出加大对违法破坏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治和打击力度,全面巩固深化森林督查专项工作成果,坚决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摸清全县非法占用林地和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源行为基本情况,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和打击破坏林地、林木等 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做到“排查到位、查处到位、问责到位、整改到位”,坚决遏制高发态势,坚决维护林地林木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远离违法犯罪,共建壮美融安”为主要内容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预防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生态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对其中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和查处阻力大、久拖不决的案件予以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有效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抓好案件线索排查。组织开展 2019 年度森林督查工作,全面调查核实 2019 年度森林资源变化情况,摸清全县非法占用林地和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建立违法案件数据库,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全面梳理 2013 年以来林政资源管理综合检查、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和林地变更调查发现的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线索,排查尚未查处到位的违法案件,纳入违法数据库管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三)抓好案件查处整改。整合执法力量,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 2013 年以来发现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特别是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林地修建别墅、私人庄园、高尔夫球场、豪华墓地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非法采伐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等重点生态区域林木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矿产开发等建设项目造成的毁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继续深入推进国家林草局驻广州专员办督办案件和 2018 年森林督查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我县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刀口向内,查找本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保护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 年 6 月)。组织学习自治区“绿卫2019”专项行动方案,根据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清理排查阶段(2019 年 6 月至 7 月)。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问题,明确打击重点和对象。

(三)案件查处阶段(2019 年 6 月至 8 月)。梳理排查2013年以来的森林违法案件,根据排查情况,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坚决打击和查处各种森林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及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四)宣传报道阶段(2019 年 6 月至 10 月)。在6月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月活动,部署组织各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与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总结汇总阶段(2019 年 9 月至 10 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于9月10日前上报市林业局。

(六)巩固提高阶段(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和曝光,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效。持续保持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突出问题、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建立完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森林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本地本单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来一次“大体检、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把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统筹林业执法监管力量,推进森林执法融合,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公检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支持,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三)做好案件跟踪。梳理历年违法图斑案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确保整改目标清晰具体、整改措施科学合理、整改推进高质高效。利用森林资源智能监管平台,完善森林违法案件跟踪数据库,建立更加严格、科学的验收销号制度,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扩大宣传面,创新宣传载体,运用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发声、善于发声;结合执法行动的成效,加强“以案释法”,特别是针对有代表性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密切关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热点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建立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持续保持打击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和工作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成效的总结梳理,特别是将组织发动群众、协调解决问题、精准打击犯罪等“联防、联查、联打”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破解“被动式查处,运动式解决”的问题。深入分析普遍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完善维护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的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报告总结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前上报。

联系人:县林政办 黄华;联系方式:15977238187, 电子邮箱:lzb6677@163.com。


附件 3

融安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我县“绿网·飓风 2019”专项行动,依法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职责,突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执法,特制

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抓好源头、突出重点、强化整改的要求,扎实开展全县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全面系统排查、预防和整改野生动物源头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执法打击、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和保护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水平和生态平衡。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野生动物源头保护执法。强化对辖区内野生动物

资源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掌握重点物种分布及栖息地保护现状;在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繁殖地、迁徙地和停歇地等区域落实巡查看守制度,将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到野外巡护、监测,提高监测、巡护效率;规范文明观鸟拍鸟,在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和集群活动区开展清网、清套、清夹等清除非法猎具行动。开展候鸟保护行动,要把源头保护执法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持依靠群众、打早打小、源头治理,铲除各类基层有组织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黑组织。

(二)强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

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

经营利用、出售收购利用等行政许可,严格按行政许可规定的野

生动物种类、数量、时间、场地等要求进行繁育利用。深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基地、农家乐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深入摸排掌握有价值的涉案线索,及时开展查处工作,确保严格管理和规范利用野生动物。

(三)加大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执法打击力度。开展摸底排查,围绕重点物种、重点人员、重点地区,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梳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线索。建立野生动物违法举报、核实举报信息、执法和处理机制;利用先进技术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监测;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林业部门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协调市场监督、网监等部门对网络

平台和快递物流等新型野生动物贸易业态进行监管执法。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挖黑恶势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线索,把黑恶势力犯罪和基层反腐、废除“保护伞”结合起来,打击各类涉及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黑恶势力。

(四)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按照国家《野生动物收

容救护管理办法》和《广西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处理办法》

等规定,对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依法依规进行放归放生、无害化

处理、保存保管和调配;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进行接收

登记、出具接收凭证,记录收容救护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措施、

状况。重点对穿山甲等濒危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存在的问题进

行整改。

(五)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

宣传月”和候鸟迁飞保护等宣传活动。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传播保护理念和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采取公布电话、网址、重奖有效举报等方式,激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创新扩展宣教范围,完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举报处理机制,回应引导公众舆论和社会关切。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 年 6 月)。组织学习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专项行动通知,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动员进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自查阶段(2019 年 6月至 7 月)。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进行全面自查,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填写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表,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林业和园林局。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9 年 7 月至 8 月)。根据摸底排查情况,主动出击,坚决查处各种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联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建设整改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四)总结汇总阶段(2019 年 9 月至 10 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汇总填写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问题及整改情况表,并形成报告上报市林业和园林局。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和曝光,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

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声誉。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守护好来之不易的保护成果。

(二)压实整改责任。县林业局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检查,严防破坏野生动物重大事件的发生;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落实到位、管理到岗、责任到人。推进与县、乡镇签订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纳入各级领导考核内容。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建立落实督察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研究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中发现的

突出问题,提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长效机制,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

(四)及时报送材料。县林政办负责汇总上报专项行动有关材料,其中自查报告于2019年7月1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成效总结于 2019年9月 20日前上报,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问题及整改情况表需同时上报。

联系人:县林政办 黄华; 联系电话:15977238187 电子邮箱:lzb6677@136.com。

附件: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问题及整改情况表



XX市野生动物保护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

督查重点

督查内容

检查证明材料

存在问题

整改方案

整改进展

(一)强化野生动植物源头保护

1.资源调查情况:是否对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掌握重点物种分布及栖息地保护现状;

2.野外巡护看守情况:是否在动物主要分布区和集群活动区开展清网、清套、清夹等清除非法猎具专项行动;

3.候鸟保护情况:是否部署候鸟保护行动,是否在候鸟繁殖地、迁飞停歇地和通道专门部署巡护巡查、看守值守;

4.将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到野外巡护、监测,提高监测、巡护效率。

(二)强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监管

1.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统计;

2.按行政许可规定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时间、场地等要求进行繁育利用;

3.野生动物繁育谱系、档案建设情况;

4.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排查执法情况。

(三)加大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执法打击力度

1.公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举报电话;

2.为公安机关案件侦破和查处犯罪行为提供线索和证据;

3.办理非正常来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接收手续,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海关等执法查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协调市场监督、网监等部门对网络平台和快递物流等新型野生动物贸易业态进行监管执法。

(四)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

1.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进行接收登记、出具接收凭证,记录收容救护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措施、状况等情况;

2.依法依规开展穿山甲等濒危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

3.对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依法依规进行放归放生、无害化处理、保存保管和调配。

(五)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

1.开展“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2.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传播保护理念和知识;

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

4.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创新扩展宣教范围;5.回应引导公众舆论和社会关切。

                                                                   填表人:    电话:

说明:

1.需针对每一项督查内容提供检查证明材料,包括:发布的贯彻落实文件,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检查记录,总结报告,档案、资料,巡护、看守签到表,相关会议纪要,宣传资料、影像资料、新闻报道等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检查证明材料的,一般视为存在问题,需要整改。

2.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每一个存在问题的整改标准、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

3.整改进展分为“没有整改”、“部分整改”“完成整改”,对于没有整改、部分整改的,要说明原因。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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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融林字〔2019〕30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林业局“绿网•飓风 2019”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9-06-28 15:15  作者:融安县林业局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西山林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持续打击林区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开展“绿网·飓风 2019”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林政发〔2019〕9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 2019 年 5 月至 12 月,结合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绿网·飓风 2019” 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6月15日


                                 融安县林业局“绿网·飓风 2019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托,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着力解决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执法难题,坚决遏制我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态势,有效清除涉林黑恶势力,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巩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持续打造林业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查处各种非法开垦林地、非法占用使用林地、滥砍盗伐林木、非法捕猎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我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易发高发态势;扎实做好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激发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奋发拼博、勇于担当的精神,主动承担起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责任;通过“刀口向内”,认真查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依法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林营造成良好的氛围。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动真碰硬、严打严惩。坚持挂图作战、挂号销号,坚持排查不全面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坚持从严从重、从快从实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遏制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掉各类涉林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实现问责追责、打击整治常态化。

(二)坚持群众路线、依法依规。坚持“敞开门、开大门”开展专项行动,逐级公布举报电话、来信地址、电子邮箱,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积极组织引导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提供意见建议、参与打击整治。坚持依法依规、打早打小,严格打击整治标准和要求,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不枉不纵、不错不漏,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改进作风、整体推进。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规范执法,加强管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清晰、处理恰当。坚持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执行能力。坚持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协同排查、联合执法,层层推进、层层督查,形 成“打、防、管、控”的整体合力,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行动范围

针对全县范围内森林资源,重点是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级各类林业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林、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公益林集中分布的林业重要生态区域,国有林场、集体林区、林产品交易市场等林业重要经营区域,全面清理清查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全面打击整治违法违规问题、涉林黑恶势力及林业“保护伞”等问题。

五、重点任务

重点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非法占地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行为,全面系统排查、预防和整治破坏自然生态、违规开发圈占林业自然保护地等问题,排查、整改野生动物源头保护、人工繁育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遏制林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突出加强作风建设,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给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给涉林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一)深入开展全县“绿卫 2019”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利用广西森林资源智能管理平台的作用,及时发现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不按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以及私自毁林(湿)开垦从事采石、挖沙、开矿等经营活动的行为,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未及时复绿、恢复林地的行为,以及不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盗伐、滥伐林木和超证采伐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

着重结合森林督查工作,深入筛查并报送破坏林地林木资源、年久积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大案、要案、积案,摸清案情。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移交,由县林业局严格组织林政资源管理、森林公安等执法力量,及时落实相关案件查处及问题整改工作。突出加大对自治区林业局移交案件和森林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案件查处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深入开展全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在全县范围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全面系统排查、整改野生动物源头保护、人工繁育利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执法打击和保护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场所依法从事相关业务的检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水平和生态平衡。

重点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地等区域巡查看守,开展清网、清套、清夹等清除非法猎具行动;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进行排查执法;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执法打击行动;规范穿山甲等濒危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查排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方面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整改时间等要求,确保整改彻底、整改到位。

六、职责分工

(一)县林业局:部署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依法查处整改辖区内发现的破坏森林违法案件问题,及时上报整改查处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督查督导工作;依法查处整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县党委政府;做好辖区林业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干部和群众守法意识。

专项行动由林政办牵头,森林公安、木材检查总站、法制办、西山林场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该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负总责。具体分工如下:

林政办:负责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绿卫 2019”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线索排查;负责指导破坏森林公园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线索排查,督促指导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具体负责排查收集违法案件线索,督促指导查处野生动物资源破坏违法案件,跟踪案件查处情况。按要求向县林业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县木材检查总站:负责非法占用林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非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线索排查和查处工作。

法制办:负责执法监督工作,包括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方面是否完备,是否严格依法办案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西山林场: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国有林场核查辖区内疑似违法图斑,督导查处破坏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违法案件。

(二)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分析研判全县涉林刑事犯罪动态,协调、指挥和直接查处县内有重大影响和各警组查处有难度的案件;侦办上级机关督办的案件;参与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大案要案侦破工作;组织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各类打击行动,承担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 年 6 月)。学习自治区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清理排查阶段(2019 年 6月至 7 月)。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明确打击重点和对象。

(三)案件查处阶段(2019 年 7月至 9 月)。梳理排查 2013 年以来的森林违法案件,根据排查情况,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坚决打击和查处各种森林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及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四)宣传报道阶段(2019 年 6 月至 10 月)。在 6 月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月活动,部署组织各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各地要与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总结汇总阶段(2019 年 9 月至 10 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于 9 月 10 日前上报市林业和园林局。

(六)巩固提高阶段(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和曝光,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效。持续保持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突出问题、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建立完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森林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就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做好林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保护生态环境的严格要求,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实际融会贯通。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部署安排的具体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本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刀刃向内、深刻反省,从思想上、在工作中深入查摆问题,改进作风,强化举措,动真碰硬,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职责。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狠抓落实,扎实稳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顺利推进。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把握好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步骤,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抓好摸底排查,查清案件线索,确定打击对象;重点抓好案件查处整改,严厉打击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和滥砍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重点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依法保护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重点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强化执法监管,坚决遏制我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查处打击合力。将专项行动开展与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一张图更新工作结合开展,同步推进,提高案件线索排查效率;要将专项行动开展与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融合开展,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监管能力;要统筹执法办案力量和技术力量,做好案件线索排查与技术鉴定衔接,加快违法案件立案查处进度;主动与检察、公安、司法机关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举报、查证、查处、起诉、审判、倒查一体化工作制度;积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争取协作支持。

(五)严格依法办案,确保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整合充实执法力量和技术队伍,加快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线索的调查核实进度,对查实确实存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必须进行立案查处。要加强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督导,严格坚持依法办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化整为零。

(六)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行动;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威力。

附件1

融安县林业局“绿网・飓风2019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成立融安县林业局“绿网·飓风2019”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覃卢成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振兴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先纲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莫承锋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梁平   县森林公安局政委

成  员:邓文才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林业工作总站站长

韦其均   县林业局法制办主任

石  英   县林业局财务股股长

覃悦明   县营林站站长

黄  华   县森林林政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国华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梁  胜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郑  威       县木材检查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政办,负责在全县范围内统筹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具体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促指导落实专项行动有关重点工作的安排、重点问题的处理、重要线索的处置、重大案件的查处、重大宣传的开展等方面工作,提交行动成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谢振兴(兼)

常务副主任:黄先纲(兼)

副主任:邓文才(兼)

蒋国华(兼)

梁  胜(兼)

黄  华(兼)

郑  威(兼)

针对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不和执法专项打击任务,按照协同推进、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别组建两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数据收集、材料汇总、督査督办等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绿卫2019”专项行动工作组

具体工作由县林政办牵头负责。

组  长:谢振兴(兼)

副组长:梁  胜(兼)

组  员:黄  华   县林政办主任

              郑  威   县木材检查总站站长

        蓝  宇   县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李  涛   县林政办副主任

夏政旭   县林政办副主任

张社军   县林政办副主任

黄  斌   县林政办副主任

覃美朝      县林政办副主任

龙利民   县木材检查总站副站长

刘  宇      县木材检查总站副站长

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组

具体工作由县森林公安局牵头负责

组  长:黄先纲(兼)

副组长:覃梁平(兼)

成  员:蒋国华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梁  胜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罗光能   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覃汉敏   县森林公安局法制室主任

蓝  宇   县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

廖  宁   县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

余厚锋   县森林公安局融江派出所所长

专项行动具体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从全局范围内抽调,专项行动结東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工作组自行撤销。

附件 2  

融安县林业局“绿卫2019”打击破坏森林资源


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县“绿网·飓风 2019”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突出加大对违法破坏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治和打击力度,全面巩固深化森林督查专项工作成果,坚决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摸清全县非法占用林地和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源行为基本情况,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和打击破坏林地、林木等 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做到“排查到位、查处到位、问责到位、整改到位”,坚决遏制高发态势,坚决维护林地林木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远离违法犯罪,共建壮美融安”为主要内容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预防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生态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对其中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和查处阻力大、久拖不决的案件予以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有效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抓好案件线索排查。组织开展 2019 年度森林督查工作,全面调查核实 2019 年度森林资源变化情况,摸清全县非法占用林地和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建立违法案件数据库,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全面梳理 2013 年以来林政资源管理综合检查、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和林地变更调查发现的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线索,排查尚未查处到位的违法案件,纳入违法数据库管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三)抓好案件查处整改。整合执法力量,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 2013 年以来发现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特别是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林地修建别墅、私人庄园、高尔夫球场、豪华墓地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非法采伐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等重点生态区域林木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矿产开发等建设项目造成的毁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继续深入推进国家林草局驻广州专员办督办案件和 2018 年森林督查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我县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刀口向内,查找本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保护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 年 6 月)。组织学习自治区“绿卫2019”专项行动方案,根据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清理排查阶段(2019 年 6 月至 7 月)。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问题,明确打击重点和对象。

(三)案件查处阶段(2019 年 6 月至 8 月)。梳理排查2013年以来的森林违法案件,根据排查情况,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坚决打击和查处各种森林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及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四)宣传报道阶段(2019 年 6 月至 10 月)。在6月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月活动,部署组织各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与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总结汇总阶段(2019 年 9 月至 10 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于9月10日前上报市林业局。

(六)巩固提高阶段(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和曝光,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效。持续保持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突出问题、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建立完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森林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本地本单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来一次“大体检、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把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统筹林业执法监管力量,推进森林执法融合,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公检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支持,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三)做好案件跟踪。梳理历年违法图斑案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确保整改目标清晰具体、整改措施科学合理、整改推进高质高效。利用森林资源智能监管平台,完善森林违法案件跟踪数据库,建立更加严格、科学的验收销号制度,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扩大宣传面,创新宣传载体,运用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发声、善于发声;结合执法行动的成效,加强“以案释法”,特别是针对有代表性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密切关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热点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建立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持续保持打击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和工作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成效的总结梳理,特别是将组织发动群众、协调解决问题、精准打击犯罪等“联防、联查、联打”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破解“被动式查处,运动式解决”的问题。深入分析普遍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完善维护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的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报告总结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前上报。

联系人:县林政办 黄华;联系方式:15977238187, 电子邮箱:lzb6677@163.com。


附件 3

融安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我县“绿网·飓风 2019”专项行动,依法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职责,突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执法,特制

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抓好源头、突出重点、强化整改的要求,扎实开展全县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全面系统排查、预防和整改野生动物源头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执法打击、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和保护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水平和生态平衡。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野生动物源头保护执法。强化对辖区内野生动物

资源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掌握重点物种分布及栖息地保护现状;在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繁殖地、迁徙地和停歇地等区域落实巡查看守制度,将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到野外巡护、监测,提高监测、巡护效率;规范文明观鸟拍鸟,在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和集群活动区开展清网、清套、清夹等清除非法猎具行动。开展候鸟保护行动,要把源头保护执法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持依靠群众、打早打小、源头治理,铲除各类基层有组织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黑组织。

(二)强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

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

经营利用、出售收购利用等行政许可,严格按行政许可规定的野

生动物种类、数量、时间、场地等要求进行繁育利用。深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基地、农家乐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深入摸排掌握有价值的涉案线索,及时开展查处工作,确保严格管理和规范利用野生动物。

(三)加大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执法打击力度。开展摸底排查,围绕重点物种、重点人员、重点地区,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梳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线索。建立野生动物违法举报、核实举报信息、执法和处理机制;利用先进技术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监测;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林业部门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协调市场监督、网监等部门对网络

平台和快递物流等新型野生动物贸易业态进行监管执法。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挖黑恶势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线索,把黑恶势力犯罪和基层反腐、废除“保护伞”结合起来,打击各类涉及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黑恶势力。

(四)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按照国家《野生动物收

容救护管理办法》和《广西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处理办法》

等规定,对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依法依规进行放归放生、无害化

处理、保存保管和调配;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进行接收

登记、出具接收凭证,记录收容救护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措施、

状况。重点对穿山甲等濒危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存在的问题进

行整改。

(五)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

宣传月”和候鸟迁飞保护等宣传活动。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传播保护理念和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采取公布电话、网址、重奖有效举报等方式,激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创新扩展宣教范围,完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举报处理机制,回应引导公众舆论和社会关切。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 年 6 月)。组织学习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专项行动通知,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动员进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自查阶段(2019 年 6月至 7 月)。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进行全面自查,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填写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表,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林业和园林局。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9 年 7 月至 8 月)。根据摸底排查情况,主动出击,坚决查处各种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联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建设整改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四)总结汇总阶段(2019 年 9 月至 10 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汇总填写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问题及整改情况表,并形成报告上报市林业和园林局。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和曝光,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

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声誉。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守护好来之不易的保护成果。

(二)压实整改责任。县林业局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检查,严防破坏野生动物重大事件的发生;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落实到位、管理到岗、责任到人。推进与县、乡镇签订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纳入各级领导考核内容。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建立落实督察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研究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中发现的

突出问题,提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长效机制,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

(四)及时报送材料。县林政办负责汇总上报专项行动有关材料,其中自查报告于2019年7月1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成效总结于 2019年9月 20日前上报,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问题及整改情况表需同时上报。

联系人:县林政办 黄华; 联系电话:15977238187 电子邮箱:lzb6677@136.com。

附件: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问题及整改情况表



XX市野生动物保护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

督查重点

督查内容

检查证明材料

存在问题

整改方案

整改进展

(一)强化野生动植物源头保护

1.资源调查情况:是否对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掌握重点物种分布及栖息地保护现状;

2.野外巡护看守情况:是否在动物主要分布区和集群活动区开展清网、清套、清夹等清除非法猎具专项行动;

3.候鸟保护情况:是否部署候鸟保护行动,是否在候鸟繁殖地、迁飞停歇地和通道专门部署巡护巡查、看守值守;

4.将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到野外巡护、监测,提高监测、巡护效率。

(二)强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监管

1.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统计;

2.按行政许可规定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时间、场地等要求进行繁育利用;

3.野生动物繁育谱系、档案建设情况;

4.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排查执法情况。

(三)加大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执法打击力度

1.公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举报电话;

2.为公安机关案件侦破和查处犯罪行为提供线索和证据;

3.办理非正常来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接收手续,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海关等执法查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协调市场监督、网监等部门对网络平台和快递物流等新型野生动物贸易业态进行监管执法。

(四)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

1.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进行接收登记、出具接收凭证,记录收容救护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措施、状况等情况;

2.依法依规开展穿山甲等濒危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

3.对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依法依规进行放归放生、无害化处理、保存保管和调配。

(五)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

1.开展“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2.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传播保护理念和知识;

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

4.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创新扩展宣教范围;5.回应引导公众舆论和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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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需针对每一项督查内容提供检查证明材料,包括:发布的贯彻落实文件,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检查记录,总结报告,档案、资料,巡护、看守签到表,相关会议纪要,宣传资料、影像资料、新闻报道等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检查证明材料的,一般视为存在问题,需要整改。

2.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每一个存在问题的整改标准、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

3.整改进展分为“没有整改”、“部分整改”“完成整改”,对于没有整改、部分整改的,要说明原因。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