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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融安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 劝返复学巩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教字〔2019〕57号

来源: 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9-08-08 10:24    |  作者: 教育局

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融安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巩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安县教育局

2019年87

 

 

 

 

 

 

融安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劝返复学

巩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和《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办发〔201855号)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推进教育扶贫政策精准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完成义务教育保障战役目标任务,妥善做好返校学生安置稳定工作,使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工作要求,2019年辍学人数以4月上报人数为基数,开始进行销账,我县4月失学辍学学生为63人,其中建档立卡户适龄儿童26人,5月增加一般家庭1人,春季学期辍学学生总数64人。截至2019630日,劝返55人,我县还有失学辍学学生9,其中建档立卡5人。

二、工作目标

帮助返校学生尽快适应学校学习生活,防止再次辍学。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安置入学

1.随班就读:辍学一年以内的,原则上进入原来的班级随班就读,年龄较大且不愿在原年级就读的劝返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年级。

2.单独编班:辍学一年以上的,根据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兼顾学生年龄、学籍等因素,单独分年级编班就读,原则上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

3.特殊教育: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随班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采取送教上门方式的,每月不少于2次(缓学、免学、休学的适龄少年儿童除外)。对于无残疾证或因病情加重但未变更残疾证等级的,乡镇政府、乡村干部沟通残联和卫生健康部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安置。

4.未满16岁,不适合返回小学或初中就读的,可安置到中等职业学校,让其接受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增强就业能力。

(二)授课内容

1.教授知识与培养特长相结合。对劝返复学的学生一方面要积极给他们传授知识,补习课程,另一方面根据他们的兴趣爱好,开设体育、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社团课程或兴趣小组,培养特长,吸引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自信心。

2.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结合。对劝返复学的较大年龄的学生和失学时间较长且有意向接受职业教育、学习一技之长的学生,有意向到柳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学习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安排,并由各送生学校保持与职业学校的联系,做好跟踪服务,确保送去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再辍学。

(三)建立“一生一档、一生一案”制度

针对失学辍学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教学帮扶计划和方案,把每一名学生与班主任、教师紧密联系,结对帮扶,做到不漏一户,不差一人。

(四)关爱劝返复学学生

切实做好厌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再离校造成辍学。教师与学生结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用真心关爱劝返复学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想方设法解决学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留住学生。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劝返复学学生的安置巩固工作,学生能否“学得好、留得住”,是检验全县控辍保学攻坚战是否取得胜利的标准。县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继续动员和组织社会、学校、家庭、教师、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升全县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坚决打好控辍保学攻坚战。

(二)提供有力保障,巩固劝返成果

1.落实经费。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要认真研究,解决劝返复学学生在校就读所需资金,包括免费午餐、住宿费、生均公用经费等,同时落实好精准扶贫普职融通体验生“双招双培”学生就读费等,以充足的经费为劝返复学的学生提供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保障,确保无学生因贫辍学。 

2.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各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做好“应助尽助”,提高学生就学信心。

 (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置学生

1.建立帮扶制度。各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2.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充分发挥校长、教师的积极作用,把学校办成学生学习的乐园来吸引学生。同时还要逐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提高学校的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快乐上学。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强化组织实施。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工作和巩固水平列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巩固率低的乡镇和学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2.落实工作责任。劝返学生安置工作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主要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控辍保学责任人,必须形成管理网络和工作的合力,层层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学生失辍学情况严重、巩固率水平偏低的学校校长要承担相关责任。

3.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劝返安置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管理方面的信心。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确保他们在学校留得住、学得好。

4.坚持报告制度。为精准掌握成功劝返学生在校情况,一旦发现没有按时来上课的学生,学校第一时间安排老师家访,同时向乡(镇)政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其回校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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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融安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 劝返复学巩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教字〔2019〕57号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9-08-08 10:24  作者:教育局

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融安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巩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安县教育局

2019年87

 

 

 

 

 

 

融安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劝返复学

巩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和《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办发〔201855号)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推进教育扶贫政策精准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完成义务教育保障战役目标任务,妥善做好返校学生安置稳定工作,使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工作要求,2019年辍学人数以4月上报人数为基数,开始进行销账,我县4月失学辍学学生为63人,其中建档立卡户适龄儿童26人,5月增加一般家庭1人,春季学期辍学学生总数64人。截至2019630日,劝返55人,我县还有失学辍学学生9,其中建档立卡5人。

二、工作目标

帮助返校学生尽快适应学校学习生活,防止再次辍学。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安置入学

1.随班就读:辍学一年以内的,原则上进入原来的班级随班就读,年龄较大且不愿在原年级就读的劝返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年级。

2.单独编班:辍学一年以上的,根据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兼顾学生年龄、学籍等因素,单独分年级编班就读,原则上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

3.特殊教育: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随班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采取送教上门方式的,每月不少于2次(缓学、免学、休学的适龄少年儿童除外)。对于无残疾证或因病情加重但未变更残疾证等级的,乡镇政府、乡村干部沟通残联和卫生健康部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安置。

4.未满16岁,不适合返回小学或初中就读的,可安置到中等职业学校,让其接受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增强就业能力。

(二)授课内容

1.教授知识与培养特长相结合。对劝返复学的学生一方面要积极给他们传授知识,补习课程,另一方面根据他们的兴趣爱好,开设体育、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社团课程或兴趣小组,培养特长,吸引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自信心。

2.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结合。对劝返复学的较大年龄的学生和失学时间较长且有意向接受职业教育、学习一技之长的学生,有意向到柳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学习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安排,并由各送生学校保持与职业学校的联系,做好跟踪服务,确保送去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再辍学。

(三)建立“一生一档、一生一案”制度

针对失学辍学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教学帮扶计划和方案,把每一名学生与班主任、教师紧密联系,结对帮扶,做到不漏一户,不差一人。

(四)关爱劝返复学学生

切实做好厌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再离校造成辍学。教师与学生结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用真心关爱劝返复学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想方设法解决学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留住学生。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劝返复学学生的安置巩固工作,学生能否“学得好、留得住”,是检验全县控辍保学攻坚战是否取得胜利的标准。县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继续动员和组织社会、学校、家庭、教师、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升全县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坚决打好控辍保学攻坚战。

(二)提供有力保障,巩固劝返成果

1.落实经费。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要认真研究,解决劝返复学学生在校就读所需资金,包括免费午餐、住宿费、生均公用经费等,同时落实好精准扶贫普职融通体验生“双招双培”学生就读费等,以充足的经费为劝返复学的学生提供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保障,确保无学生因贫辍学。 

2.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各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做好“应助尽助”,提高学生就学信心。

 (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置学生

1.建立帮扶制度。各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2.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充分发挥校长、教师的积极作用,把学校办成学生学习的乐园来吸引学生。同时还要逐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提高学校的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快乐上学。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强化组织实施。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工作和巩固水平列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巩固率低的乡镇和学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2.落实工作责任。劝返学生安置工作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主要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控辍保学责任人,必须形成管理网络和工作的合力,层层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学生失辍学情况严重、巩固率水平偏低的学校校长要承担相关责任。

3.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劝返安置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管理方面的信心。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确保他们在学校留得住、学得好。

4.坚持报告制度。为精准掌握成功劝返学生在校情况,一旦发现没有按时来上课的学生,学校第一时间安排老师家访,同时向乡(镇)政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其回校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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