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农业字〔2018〕2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业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评选工作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各乡(镇)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
为认真总结2017年融安县农业工作取得的成效,鼓励我县农业工作者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当中,更好地推动2018年全县农业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研究,决定评选2017年度融安县农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共评选融安县农业工作先进个人30名。
二、参评范围
局直各单位、各乡(镇)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觉悟高,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工作表现好。服从工作安排,敢于担当,积极肯干,勤于钻研,能吃苦耐劳,有很好的工作承重力;工作作风扎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甘于为本行业奉献,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在干部和群众中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一致好评。
(三)工作业绩好。工作效率高,能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一致认可。
四、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局直各单位、各乡镇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人数按本单位人数的20%推荐,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填写《2017年度融安县农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控制在500字左右,于2018年1月26日下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科教人事股。电子邮箱:ranyjkjrsg@163.com,电话:8116497。《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月28日前报送到科教人事股,由科教人事股汇总后报农业局评选工作组进行遴选评定。
(二)公示。评定后,将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附件:2017年度融安县农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
2017年度融安县农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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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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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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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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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