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风貌联办发2020年2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风貌联办发〔2020〕2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
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融及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融安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融安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31日
融安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
2020年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改变全县农村“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突出问题,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根据柳州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结合《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融办发〔2019〕11号)精神,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进,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分类推动村庄改造建设,不断优化乡村空间布局,严格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和风貌管控,提升乡村风貌水平,努力把我县农村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的乐园、道德示范的家园、生态良好的田园、乡愁记忆的故园”。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完成“四个中心六条示范带”的初步规划设想。浮石镇、大坡乡以长安镇为中心,板榄镇、雅瑶乡以大将镇为中心,潭头乡、东起乡以大良镇为中心,桥板乡、沙子乡以泗顶镇为中心,实现以长安镇、大将镇、大良镇、泗顶镇为四个中心,打造六条县级示范带的战略构想,按照每条示范带1-2个精品示范型村庄,5-8个设施完善型村庄,80个以上基本整治型村庄的规模建设,逐步塑造和形成“传承文明、融安风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融安乡村风貌。
——完成120个基本整治型村庄任务。
——完成 5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完成18个村屯23561盏有杆太阳能路灯的村屯光亮工程任务。
——完成4个行政村规划编制、2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
——完成1个村庄清淤疏浚治理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村屯内部河塘沟渠治理。
——继续推进2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实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
——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2020年年底前改造农村户用厕所750户以上,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2个示范点,且整村推进示范点的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90%以上。推进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集贸市场、中小学校、乡村旅游景区等人群聚集地区6个公共厕所的建设或改造。
——完成50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建立乡村风貌管控的长效机制,全县新建农房基本采用特色农房实用图集进行建设,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现象得到有效整治,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各类设施配套逐步完善,宅基地改革逐步推进,宅基地规范管理不断加强,村民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乡风文明稳固提升。
(三)基本原则。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要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衔接起来,与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统筹衔接起来,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作战方案统筹衔接起来,与“美丽融安”乡村建设统筹衔接起来,与脱贫攻坚统筹衔接起来,与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振兴”统筹衔接起来。
——坚持规划先行,建管并重。优先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明确村庄体系、宅基地安排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分步实施,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创新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夯实县乡两级主体责任,优化建设管理内容和程序,推动乡村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按照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水平,确定村庄体系和定位,分类别、分层次制定工作目标和建设标准,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不照搬城市模式,避免出现“形象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强化对乡村风貌提升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引导群众自觉按规划、按图集改造建设农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充分尊重民意和群众首创精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群众自我建设、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让群众真正成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组织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坚持传承文化,彰显特色。深入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强调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现区位与民族差异性,展现乡村传统格局和风貌多样性,避免“千村一面”,建设有乡愁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色的美丽乡村。
——坚持注重实效,改善民生。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盼,从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缺什么补什么”,优先解决交通、教育、医疗、住房、污水垃圾处理等民生领域短板。立足到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求,优先安排贫困村开展风貌整治建设,确保贫困村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奔小康。
——坚持生态优先,和谐发展。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优先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充分尊重自然环境、村庄肌理、历史文脉,系统保护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慎砍树、禁挖山、不填塘,推动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乡村规划“三落实”行动
1.落实居民点空间布局。编制乡村建设规划,确定规划保留和撤并的村庄,明确撤并村庄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引导农民向规模较大的居民点和产业发展区集中,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旧村改造、“空心村”整治、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项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水平,形成居民点大小尺度适宜,既利于生产、又便于生活,生态良好的空间格局。[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牵头单位,下同;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宅基地安排。全面推动村庄规划实施,落实宅基地安排,推进农村废弃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依法依规消除存量违法用地,严格遏制违法用地增量,建设集约节约型村庄。重点在精品示范型村庄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稳步推进。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摸底调查,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闲置房屋、村内空地、附属设施、户籍信息等进行准确登记,充分掌握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完善宅基地档案。建立农村宅基地统一规划、统一整治、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制度体系,完善农村宅基地取得、流转、退出、审批、监管等相关制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法定面积”的要求,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审批结果、建房名单公开公示,协调处理好村内农民建房选址、轮候排序和承包地调整等工作,优先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建房需求。积极探索对符合村庄规划,但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已经实施建设的农村宅基地进行有偿使用。按照村集体主导、群众自愿、退出补偿的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要求,对闲置或废弃宅基地进行土地综合整治,统筹盘活,合理利用,暂不能利用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在宅基地申请、流转、退出、收益分配等事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宅基地管理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3. 落实规划实施保障。建立乡村建设规划有效实施机制,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夯实乡(镇)主体责任,推动“两违”(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向农村延伸。建立完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等“四所合一”新机构办事审批流程,完善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力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规范管理,整体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和质量。贯彻落实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依规划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融安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特色风貌“三提升”行动
1. 提升村庄和农房设计水平。开展村庄、农房设计竞赛,充分挖掘提炼利用我县各民族的民居建筑文化特点和民族特色建筑元素,分不同民族和不同区域设计具有我县乡村特色、符合现代生活需求,农户高度认同、乐于采纳,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农房建设实用图集和旧房风貌改造技术导则、图集等。开展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组织规划设计技术骨干深入乡村了解村情、民情,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动员和农民工匠技能培训,整体提升乡村特色建设图集的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2. 提升农房特色风貌。加强农村和农房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要求新建住房,全面推广使用农房建设实用图集。对于与乡村风貌不协调的旧建筑,通过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有序推动并按照旧房风貌改造技术导则、图集要求进行改造。加强推广使用符合我县生态乡村建设需要的各类新型墙体材料,开展新型建材下乡活动,推广乡土节能绿色农房建设,为农民提供绿色、生态、经济、安全的建筑材料。加大农村自建房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力度,逐步推进装配式农房建设。严格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研究制定加强农房管控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严格实施“带图报建”和“按图验收”制度,切实将农房风貌管控起来。乡(镇)“四所合一”机构要按照一次性告知、先收件后补充、“最多跑一次”等要求简化审批流程,将办证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同时,对农房建设全部落实对农房建设全部落实现场踏勘、批后放线、竣工验收“三到场”和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建房名单、审批结果“四公开”制度。严格执行2013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2018年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村民住宅建筑面积标准等相关规定。2020年9月底前完成我县农房建设图集编制或使用柳州市农房建设图集,供村民选用。[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振兴办、县财政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3. 提升村庄特色景观。按照村庄规划和“一清二拆三整理四美化”的要求,组织群众自觉主动清理庭院杂物、卫生死角,拆除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废弃危旧建筑,清除残垣断壁、乱堆乱放等。开展“微田园、微菜园、微果园、微庭院”生态环境治理,实现村庄环境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充分挖掘村庄文化内涵,开展景观绿化、雕塑小品、水岸步道等景观设施建设,推动村庄特色景观塑造。[牵头单位:县振兴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融安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村口景观。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建设等,突出景观效果,体现村庄特色与标志风貌。[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水体景观。整治疏通河道水系、湖泊、塘坝,改善水质环境。河道坡岸尽量随岸线自然走向,采用自然斜坡形式。滨水驳岸以生态驳岸形式为主,采用硬质驳岸形式不宜过多,断面形式宜采用台阶式。滨水绿化以亲水型植物为主,丰富河岸景观。[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配合单位:融安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绿化景观。实施“绿美乡村”建设行动,选择一批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重点村屯因地制宜种植开花树种、彩叶树种、芳香树种,打造四季有花、四季有果、五彩缤纷的乡村森林美景。[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亮化景观。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参与路灯建设,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灯具,2020年年底前完成18个公共照明试点村屯和23561盏太阳能路灯的村屯光亮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利用财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提升村屯亮化率。[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庭院环境。注重围墙、绿篱等围合构筑物和庭院出入口的美化处理,不宜采用大面积的硬质铺装;绿化格局层次丰富、错落有致,植物配置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营造户户皆美景的环境效果。[牵头单位:县振兴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乡村文明“三治理”行动
1. 推进村民自我治理。加强村民理事会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和议事流程。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劳模等本土乡贤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的沟通协调和带动作用,引导农民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形成乡村规划建设共同参与、互相商量、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共同建设美丽家园。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到2020年年底,50户或200人以上村庄建立规划建设理事会和制定村规民约的比例达60%以上。[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2. 推进乡村以德治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大力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营造爱国爱家、和谐文明、共建共享的社会新风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振兴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3. 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依据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加大“两违”查处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和残垣断壁等拆除整治,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村庄拆通透、整干净。[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司法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村庄基础设施“七改造”行动
1. 改路行动。按实际需要开展10—20户(不含)自然屯(整体搬迁的除外)通砂石路或硬化路建设。按实际需要实施便民候车亭建设。[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2. 改水行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3. 改厕行动。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2020年年底前改造农村户用厕所750户以上,实现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90%以上。推进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集贸市场、中小学校、乡村旅游景区等人群聚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或改造。[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融安生态环境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4. 改厨行动。按实际需求开展以“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为主要内容的改厨工作,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提高农村厨房卫生整洁程度。[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5. 改圈行动。全面治理人畜混居,完善储粪房、沼气池或储液池配套设施,加强粪污处理力度和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农户在屋外建设独立畜圈,基本实现人畜分离,提高村民生活环境宜居舒适程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6. 改沟渠行动。大规模开展清淤疏浚行动,抓好1个村庄清淤疏浚治理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村屯内部河塘沟渠治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7. 改农村电网行动。推动农村110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主体:融安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村庄公共服务“十完善”行动
1. 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巩固提升各类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2018年至2020年,建设55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到2020年,基本覆盖全县具备建设条件的行政村。选择有条件的村庄推进乡村文化礼堂建设,充实乡村文化载体,为村民打造精神家园。[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有效解决我县农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校外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等问题,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到2020年,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儿童之家”。[牵头单位:县妇联;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至2020年,对160家农家书屋进行补充更新,每年每个书屋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80本。[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2. 完善公共交通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在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和干道旁新建公交站点,统一制定站台建设标准,设置顶棚、休息椅、站牌,张贴乘车时间表,方便村民出行。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还应设置旅游指示标牌、建设生态停车场。[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3. 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改造或新建5个村级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项目,合理设置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站及垃圾桶,配备一支强有力的乡村保洁队伍,巩固完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到2020年,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面推进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及时关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阶段清运和处理陈年垃圾,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牵头单位:县振兴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融安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继续推进2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实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及年度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融安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4. 完善金融服务。持续开展农村金融服务进村示范点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农村支付户户通工程和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融安支行;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5. 完善医疗健康服务。标准化配置村卫生室医疗设施,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实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农村医学生培养计划,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完善慢性病处方用药政策,为农民及时提供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6. 完善便民超市服务。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可建设完善便民超市(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村邮站),以安全可靠和价格实惠的商品服务广大农民,并为农民提供商品代购、收寄快递、费用代缴、农产品网上销售等便民服务项目。做好县乡电商运营中心、仓配中心、“邮乐购”门店规划,推动邮政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建设。[牵头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融安县分公司;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7. 完善广电网络服务。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建设乡镇无线台站;全面推进数字“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基础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广西广电网络公司融安分公司;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8. 完善通信网络服务。到2020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4G基站,以行政村通光纤和4G网络为基础,逐步将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牵头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融安分公司、中国移动融安分公司、中国联通融安县分公司;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9. 完善气象服务。在粮食主产区布点建设1个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在全县12个乡(镇)建设22个区域自动气象站;继续在全县开展“三农”气象服务专项建设。[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10. 完善教育服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1)小学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进一步优化乡村学校布局,重点建设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完善乡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快条件薄弱学校改造,全面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年底实现在线同步课堂全覆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乡村中心学校考核范围,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不断提高乡村学校教育质量。
(2)幼儿园教育。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支持1500人以上大村建设村级公办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小学附设幼儿园独立办园。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政策,完善多元普惠幼儿园激励政策,加强农村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规范园内管理,健全监管体系,为农村幼儿提供就近普惠的学前教育。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2-4月):要求各乡镇,各责任单位根据自治区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开展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二)建设阶段(2020年5-12月):要求各乡镇,各责任单位按照自治区既定的建设标准、设备标准、验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建设方式,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试点工作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2020年12月):要求各乡镇,各责任单位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收集整理试点工作档案材料。对照项目建设计划表,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源整合,形成投入合力。要将扶贫开发、“一事一议”、拆旧复垦等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使用,项目资金采用整合部门涉农投入、自治区财政奖励资金、市级和县级配套、群众自筹、社会投入等方式筹措,做到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形成放大效应,涉及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充分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具有市场前景和招商可能的项目建设。着力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作用,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要加强结对帮扶,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农民企业家、新乡贤与其家乡或贫困村开展“一企一村”结对建设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美化家园和热爱家园的热情。
(二)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指导服务。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抓好进度统筹、问题协调、资金筹措和项目推进,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选派规划、建筑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服务,指导农村工匠建设农房,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三)创新机制模式,确保持续发展。转变思维模式,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出发,创新提供规划设计产品和服务。按照“疏堵结合、奖惩并重、注重长效”的原则,构建融安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问题。勇于探索投入模式、推动模式和管理模式,激活和培育乡村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的力量汇聚起来,为乡村风貌提升添活力、强动力、增后劲。建立乡村风貌提升考评奖惩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统一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风貌提升的良好氛围。结合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能复制、易推广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融安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项目设置、责任分工、补助计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表
附件
《融安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项目设置、责任分工、补助计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目标任务 |
责任分工 |
资金来源(万元) |
2020年计划实施 |
备注 | ||||||||||||
具体项目 |
任务 |
牵头 |
责任领导 |
配合 |
责任 主体 |
总投资 |
单价 |
数量 |
中央 |
自治区 |
市级配套 |
县级配套 |
其他资金 |
数量 |
资金 (万元) | |||
资金 |
资金 | |||||||||||||||||
总计 |
|
|
|
|
|
|
|
|
|
|
|
| ||||||
1 |
编制规划 |
完成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 |
4个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韦宗禹、韦德学 |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0 |
50 |
4 |
|
80 |
|
120 |
|
4 |
200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项目(新增项目) |
2 |
完成自治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 |
6个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韦德学 |
180 |
30 |
6 |
|
30 |
|
150 |
|
6 |
180 | ||||
3 |
完成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 |
1个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韦德学 |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200 |
|
|
200 |
|
|
|
|
1 |
200 | |||
5 |
完成村屯公共照明试点项目 |
18个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韦德学 |
|
90 |
5 |
18 |
|
36 |
27 |
27 |
|
18 |
100 | |||
10 |
改水 |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
50个 |
县农业 农村局(水利局) |
覃武荣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2860.0608 |
-- |
50 |
0 |
300 |
0 |
2560.0608 |
0 |
50 |
2860.0608 |
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项目 | |
11 |
改厕、改厨 |
开展农村用户厕所无害化改造和厨房改造 |
750个 |
县农业农村局 |
覃武荣 |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融安生态环境局
|
90 |
1200 |
750 |
|
45 |
45 |
|
|
750 |
90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项目 | |
12 |
改厕 |
厕所革命整村推进2个示范村 |
2个 |
县农业农村局 |
覃武荣 |
130.78 |
|
2 |
|
130.78 |
|
|
|
2 |
130.78 |
“厕所革命”项目 | ||
13 |
3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建设或改造项目 |
3个 |
县振兴办 |
韦 柳 |
30 |
10 |
3 |
|
30 |
|
|
|
3 |
30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项目 | |||
14 |
集贸市场公厕建设或改造 |
3个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肖 懿 |
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融安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
30 |
10 |
3 |
|
30 |
|
|
|
3 |
30 | |||
25 |
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
村级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 |
|
县振兴办 |
韦 柳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50 |
50 |
5 |
|
250 |
|
|
|
5 |
250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项目 | |
27 |
|
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韦德学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00 |
1000 |
2 |
|
|
|
|
2000 |
2 |
2000 | ||
40 |
基本整治型村庄 |
完成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 |
120个 |
县振兴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韦德学 |
|
216 |
1.8 |
120 |
|
216 |
|
|
|
120 |
216 |
新增项目 |
融安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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