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林字〔2020〕14 号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有关单位:
自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融安县文明办部署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以来,这一活动已经成为林业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实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为宣扬更多百姓身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先进典型,根据上级部署要求,2019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发动林业系统广大干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通过推荐、评议、宣传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引导林业系统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崇德向善、开拓进取的社会氛围,为建设文明融安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力量。
二、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围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推荐“身边好人”候选人,持续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工作。
三、组织推荐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推荐材料要求(详见附件),认真做好“身边好人”推荐材料的采写和审核工作,确保好人事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并于4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人物照片、人物事迹、简介表等)电子版发送至局办。
四、工作要求
今年所推荐的“身边好人”质量和数量,县文明办将作为评选各级精神文明创建项目(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的重要参考,也将作为精神文明专项绩效指标的考核依据之一,将通过举办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道德讲堂等方式,大力推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感人故事和高尚精神走进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镇、社区,充分发挥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好人故事,形成人人敬仰、学习身边道德典型的良好氛围。为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严密组织,把推荐工作作为激励和推动广大干部群众争当好人、提升自我的重要手段,作为宣传好人事迹、学习好人品质、践行好人精神的过程,用榜样的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用典型的感召引领文明素质提升,为加快建设文明融安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附件1
“身边好人”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规范
一、标题
1.字数要求:15-23字。
2.内容要求:概述人物事迹闪光点。
例:《小镇平凡夫妻 22年捐资200余万造福家乡》
3.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不加粗。
二、正文
1.字数要求:1500字-2000字。
2.内容要求:第一段为人物身份简介。第二段为一句话事迹概述(要求140字以内)。第三段开始为事迹详细内容。
3.行文要求:以讲故事方式,体现事迹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避免枯燥、无味罗列式的行文。
4.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固定值28。
三、照片
1.必须上传照片(无照片的将不展示宣传)。
2.大小为120像素*160像素,小于30k。
四、文件夹命名
每个推荐候选人对应1个文件夹,以“2020年X月 XX乡镇(XX单位)推荐身边好人 类别 姓名”命名。
例:2020年4月 大良镇推荐身边好人 敬业奉献 XXX。
附件2
“身边好人”推荐候选人简介表
推荐单位: 填表人: 年 月 日
推荐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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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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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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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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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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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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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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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简介 3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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